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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行業喪心病狂人人罵,古代政府對人販子的懲治力度有多重?

提到人販子許多人都要恨得咬牙切齒,電影親愛的就講述了人販子的故事,這部電影當時可是讓許多遭遇過的人心酸落淚。人販子這一行業從古至今從未消斷過。古代人販子如何?今天主要來說說古代政府對人販子的懲罰和被販賣人口的解救。

在古代人口買賣可公開交易,很多時候並不屬於犯罪行為。如漢朝,漢高祖劉邦曾允許奴隸的公開交易。但是販賣人口給社會帶來的危害十分嚴重,因人販子而引發的社會矛盾很多,影響政局穩定和社會安定。所以,古代政府會嚴厲打擊一切非法的人口買賣活動。如東漢光武帝劉秀,便曾多次發布詔書,禁止奴婢買賣。如在建武二年(公元26年),「詔曰:民人嫁妻賣子欲歸父母者,恣聽之。.敢拘執,論如律。」

在唐朝,有一套嚴格的人口買賣法律。「自賣」是合法的,但是對非法的人口交易,則制定了一系列的法令,限制、打擊之。《唐律疏議中「略人略賣人」是這樣規定的:「諸略人、略賣人不和為略。十歲以下,雖和,亦同略法。為奴婢者,絞;為部曲者,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徒三年。因而殺傷人者,同強盜法。」還規定,「和誘者,各減一等。若和同相賣為奴婢者,皆流二千里;賣未售者,減一等。」少年是民族的未來,歷朝歷代對拐賣兒童的行為都是重罰。唐代對此有司法明確有規定,「十歲以下,雖和,亦同略法。」這意思是,如果販賣的是十歲以下的兒童,即便是家長同意也視同搶掠人口,必予以嚴懲。可見,對十歲以下兒童的關護之情。宋朝也繼續了唐朝在懲治人口非法買賣上的措施。

在明清時期,雲貴川一帶就盛行販賣人口之風,哪怕是在執法必嚴的現代,這些地方也是販賣人口最猖獗的地方。清朝雍正年間,皇帝就曾採取許多措施,嚴厲打擊雲貴川的非法販賣人口活動。據《清史稿》記載,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十一月,時任雲貴總督高其悼在奏摺中稱,「貴州地連川、楚,奸人勾結,掠販人口為害,請飭地方官捕治。」雍正皇帝批准了這奏議。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十月,鄂爾泰接任雲貴總督後,對當地人販子進行了嚴打,要求「劫掠之事,即時擒拿,不使漏網」,前後抓獲數百名人販子。如同現代一樣,對於被販賣人口,古代政府通常也會組織軍隊去解救。

如宋真宗趙恆當政時,由於南方販賣人口之風嚴重,曾派遣尚書都官員外郎周湛到虔州嚴打,當時江淮一帶的人販子,常到虔州(今江西贛州)拐騙人口,然後販賣到嶺南,也就是今天的廣州、廣西一帶。當時周湛曾發起了一場大規模的人口解救行動,當時帶兵共解救出被販賣的2600名受害人。古代政府解救被販賣人口的方式中,被稱讚最多的手段是:,政府出錢,把人贖回來。這中解救手法主要是對於「和賣」掉的人口,因為這些被和賣掉的人,是屬於合法的人口交易。政府不能通過行政命令和政府力量等強硬手段解救被販賣人口。所以只能政府出錢,以和平的手段,贖回這些受害人。在宋代,朝廷便曾多次頒布詔令,解救這樣被合法賣出去的人口。據《宋史·太宗本紀》(卷五)記載,淳化二年(公元977年)秋七月,宋太宗趙炅「詔陝西緣邊諸州饑民,鬻男女入近界部落者,官贖之。這種和平的方式宋真宗、宋仁宗、宋孝宗都曾實施過,且不只一次。如慶曆七年(公元1047年)二月,宋仁宗」賜瀛、莫、恩、冀州緡錢二萬,贖還饑民鬻子」。

這種「贖回」方式,也曾用於被戰爭掠奪人口的解救。宋真宗當政時,北方契丹人建立的遼國掠走了大量中原漢人,時東京留守王旦便曾上書,「願出金帛數十萬贖其人」。這樣的解救行為會讓國民更加的信任和擁戴他們的當權者,山河穩固社會穩定。是當權者展示他們善意的一種手段。這種行為也受到了史學家的高度評價。如有史家稱宋真宗的人口解救行為「德澤無窮」,好的名聲,這一個掌權者來說意義重大,能夠用金錢換來名聲,當權者一般都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去「贖回」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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