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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玩笑要當事人覺得有趣才叫開玩笑,否則就是暴力

一起鑽進小狗窩

作者:凉狗

Fate

 ??? 

?? 

00:00/03:01

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有些事情不說出來

我承認,當我看到這個提問的時候,心裡有一點點的波動,因為提問者是一位23歲的小姐姐,而她要控訴的是她初中時期所遭受的校園暴力。

時間跨越的長度,是讓人心頭一顫的。

她所描述的暴力場景非常詳細,其中包括被十幾個女生圍起來扇耳光等。當然,她也跟我分享了她的抵抗,只不過也是屬於以暴制暴的範疇,這並沒有使她的傷口癒合,也沒有使她之後的光陰變得好過

我很感謝她願意相信我,把這一切痛苦的經過分享給我,因為這樣,才使得我有了揭露的勇氣

在我國,有87%的在校學生曾經歷過校園暴力,而在這其中,有45%的學生選擇了不向老師、家長等人報告。

我不僅屬於這87%,還曾屬於這45%,而我選擇不出聲的原因,是因為我覺得自己足夠堅強,不想給別人添麻煩了。

1.

校園暴力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行為或語言的直接暴力,一種是以孤立為表現的冷暴力

而校園暴力給人帶來的傷害,往往是終其一生都難以消磨的

在我上中學的時候,曾經遇到過一個女生L,她與我名字相近,愛好相同,還有緣成為了同桌。

她喜歡看小說,我喜歡寫小說,只不過我寫不出她所喜愛的瑪麗蘇類型言情小說,但這並沒有影響到我們的友誼,我成為了除她室友意外與她關係最好的人,基本上都是形影不離,常常是有誰看到我們其中的一個,就會問另一個在哪裡。

我盡我所能的對她好,她也曾經哭著向身邊的同學宣布,說我對她比她媽媽對她都好。

不過,後來我才明白,這不是因為我在她生病嘔吐的時候幫她收拾她覺得感動,也不是因為她在冬天想穿我的外套而我被凍感冒她覺得抱歉,而是因為,她偷偷藏了手機,要我晚上幫她交電話費。

現在想想,如此不平等的關係,我卻還是一味安慰自己,想著或許她只是粗心,並沒有存心要我生病等等,她也很自責。

而不是,乾脆結束這種一味被索取、毫無平等來往的病態關係。

2.

我開始發現不對勁,是在L第一次無來由的責怪我的時候。

那時候班上有一個男生對她有些好感,送給她許多禮物,她每一次都會適時的提出自己想要的東西,然後假意和另一個男生親近,迫使這個男生源源不斷的把禮物送到她面前。

東西越來越貴,她卻越來越不開心,她的室友X看不下去了,說這樣是變相援交,實在是有損原則,讓她趕快停手,她也大為光火,奈何X是個潑辣角色,也不敢當面說什麼,就拉著我去廁所里吐槽,我聽著她細細碎碎的抱怨,完全是沒話說,因為我覺得X說的實在是沒有什麼錯。

結果吐槽結束回到班上,她發現X不在座位上,以為剛剛對方就在廁所聽到了她的話,大驚失色,轉過頭面對我,眼淚奪眶而出:「怎麼辦啊?!她聽到了!!」

緊接著,她忽然面露怒意,怒目圓睜瞪著我失控大吼:「你為什麼不阻止我?!你看我們宿舍的關係變僵很得意是嗎?!」

這句話至今想起,還是覺得莫名其妙,沒有道理可言。我的脾氣也不算小,很生氣的說她不講道理,只圖一時口快不顧後果就不要甩鍋給別人,剛剛我明明一個字都沒有說——我不明白,怎麼會有人可以這麼自然的顛倒黑白?

但就是從那天開始,原本與我關係好的同學忽然都開始疏遠我,我與他們說話再也得不到回應,甚至小組討論時也不願理會我,而我完全不明白,到底哪裡得罪了他們,幾次詢問無果,我基本上放棄了與人交流。

跟我關係好的女生Y看不過去,去跟這些同學理論他們的冷暴力,得到的回答卻是「L說讓我們不要理她」。

L說,我讓她感到有壓力,自卑,我對她言語暴力。

她利用了同學們的同情心和正義感。

3.

冷暴力仍然在繼續,而我已經不甚在乎,因為我知道,這場所謂「正義」的無言討伐,根本不關我的事。

X得到的「討伐」比我更慘——X父母離異,而她自己十分在意這件事情,不喜歡別人提及,L將這件事情宣揚出去(我對於單親家庭沒有任何看法,但是問題的本質在於,X自己不願意提及,所以我認為應該尊重他人意願),還誣陷X偷東西,導致對方遭到孤立。

L將這些事情洋洋得意的告訴了我,讓我閉緊嘴巴,不要多管閑事,否則就要糾集全宿舍八個女生去打Y的耳光。

我氣極,質問她:「你沒有朋友嗎?如果別人這樣威脅你,你會任她欺負朋友嗎?!」

她微微一笑,說:「我沒有那種朋友,你憑什麼有。」

最終,L將八卦X家事的事情嫁禍給了同宿舍的H,然後告訴H是Y嫁禍給她的,提議宿舍全體出動,放學以後一起打Y的耳光,得到了一致同意。

但她所做的最瑪麗蘇、最錯誤的事情,就是把這些事告訴了我——

她說:「我就是要看看你會不會幫她,你幫她,我就處理你,你不幫她,你就跟我一樣沒朋友了。」

至此為止,諸位朋友,阿涼插句題外話——在此之前,從此以後,我都再也沒有見過這種「用小說模式來生活」的人了。

這種中二台詞,反正我這輩子都說不出口,你打死我吧。

對於這種威脅,我的選擇是一放學就把Y拉走,並且從那以後直到我離開學校的那一天,每一天都是和Y結伴而行。

我不僅不想像她一樣中二,還不想像她一樣沒心肝

4.

於是,從L的嘴裡,那個挑撥離間的人,變成了我。

她當眾大哭,說「整個宿舍分崩離析都是我的錯,行了吧」,然後明裡暗裡向同學提起「阿涼做的這些事,都是怕我被欺負,你們不要告訴我宿舍的人」。

然後,她宿舍的女生們,可以對我陰陽怪氣的說「惹不起我還躲不起嗎」。

終於,在有一天只有我們兩個人在教室的時候(因為身體原因不能跑操),L將一杯開水倒在了我的後背上。

她對我嫣然一笑,說:「反正現在你說什麼都不會有人相信了。」

我以為這已經是她能做到的最過分的程度了。

可在這之後,她又偷走了我的語文書(可惜造化弄人,從她的書包里掉出來正好被我看到),理由是我的語文成績比她好,所以當時的語文老師比較喜歡我;還跟別人開起了最骯髒齷齪的玩笑——因為我的名字和某電動自行車品牌相近,於是她跟全班男生曖昧的時候總會帶上一句「這不就是『萬人騎』嗎!」

而最恐怖的是,每當我試圖解釋,每個人都會告訴我,高考壓力已經很大了,他們不想關心這件事。

可你們四處議論的嘴臉看上去可一點壓力也沒有。

拜她所賜,那個時候的我,每天晚上都要靠吃藥來入睡,勉強保持每天兩個小時的睡眠時間,忍受著她假裝無辜的楚楚可憐,熬過高中的所有時光。

可是之後呢?

她只是一笑而過,說,所有的所有不過是個玩笑,沒想到別人居然相信了。

5.

要一笑而過,也應該是受害者說一笑而過不是嗎?

為什麼加害者施暴者永遠要擺出一副被害人的樣子?

更可笑的是,我們不肯妥協的倔強與堅強,居然成了旁觀者懷疑的理由。

因為我們沒有怨天尤人,哭哭啼啼每天以淚洗面,就是沒有被欺負嗎?

就是因為我們活的坦坦蕩蕩理直氣壯,就說我們才是加害者嗎?

就是因為我們不能與某類人臭味相投,就活該被欺負嗎?

他們自有志同道合者,那又怎樣?我們只是道不同不相為謀,憑什麼就要被排擠被欺侮?

我不明白。

我一點也不覺得她的「玩笑」有意思啊!

疼就是疼,痛苦就是痛苦,開水潑過後背皮膚和衣服粘在一起撕扯出血就是難以忍受,這些都是赤裸裸明晃晃的證據,憑什麼她一句「玩笑」就盡數抵消?!

好在,時間會證明一切,什麼心機手段都瞞不過它的雙眼。

L終於還是暴露,曾經受她所矇騙的同學漸漸都看到了真相,不能說所有,但她的確失去了大多數人的信任。

只是我的聲譽已不能完全恢復了。

包括現在在看這篇文章的各位,也有剛剛知道全部過程、甚至還是不願意相信,覺得我胡說八道搬弄是非的人吧。

我揭露出這些陳年往事,並不是為了報復她,因為不值得。

我只是想放過我自己,不想活在這樣的泥潭當中,所以才把曾經經歷公諸於眾,只有說出來,才能放下。

有些事情不說出來,就永遠不能放下。

我無心毀掉她現在的生活,所以不會說出她的名字,即使她看到,這也只是我一個人的回擊,比起她之前的號召眾人冷暴力的行為,好的夠多了。

我希望她能夠明白,她曾經幼稚又心機的自私行為究竟攪亂了多少人的生活,興起了多麼大的風浪,而她之後的生活狀態完全是咎由自取,怨不得人。

我承認自己的怨恨,並且不確定自己以後還會不會繼續憎惡下去,反正,永遠也不會喜歡這種人,就是了。

至於這件事情的後遺症,就是使我的性格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此後漫長的歲月中,我再也沒有能夠徹底開心的笑起來過,心中時時刻刻在提防身邊的人,生怕他們中的不知哪一個會是同類角色。

拜她所賜,我一度變成了一個敏感多思、多愁矯情的人,甚至直到現在,我都會過分在意他人的眼光,生怕我的某一個行為對對方不夠好,他也會像L這樣來對我;別人的心情不好,我首先想到的是,是不是我做了什麼事情惹對方不高興,如果他們討厭我了怎麼辦?會不會也像L一樣,那樣對待我?

改變不會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我所要做的,就是儘快放下對她的舊怨,重新開始屬於自己的生活。

只是我很確定,不論是暴力還是冷暴力,不論是小心機還是小手段,我都不會再容忍了。

沉默?也不會了。

離開?更加不會!

該走的人不是我啊,該哭著道歉的也不是我。

我們只是要一個道歉,畢竟,失去的名譽回不來了,灰暗度過的時光回不來了。

所以小姐姐,既然已經選擇告訴我你的故事,就乾脆放過自己,但以後再遇到任何暴力(校園或社會),都請勇敢的說出來吧,只有說出來,人們才知道誰是正確的。

抱抱?(?? _ ?? ?)

P.S:我知道一定會有人糾結我為什麼不告訴老師之類的,我說過了這是我的失誤——我以為自己足夠堅強,以為自己可以處理這件事,事實證明我錯的一塌糊塗,這一點我是不會否認的,這是我做的最大的錯事。

而且說實話,我的私心裡就是不想給老師添麻煩,我很幸運,高中時期的每位老師都很好,但是因為這樣的事情讓老師徒增煩惱,而後L繼續在背後捅刀子,想想實在覺得不太舒服,而且大家特有的逆反心理,往往就是老師說誰有錯就會招致同情——畢竟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感同身受,開水不潑在大家背上,大家都不能明白那種痛苦。

當然,也許這一切都是我的狹隘吧。

不過高中生的確很難做到令行禁止了,這一點,我們連小學生都不如。《學校2015》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在這種年紀遭遇了這種事,大多數人都會像我一樣選擇隱瞞,甚至向家長隱瞞(在此向爸爸媽媽道歉),其實這樣的確是不對的,老師和家長都是你可以信任的人。

受了欺負,還是要說。

抱抱大家(づ??????)づ

祝所有曾遭受這一切的人,都可以堅強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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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鑽進小狗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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