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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保障金職務侵佔案例

我們公司在全國各地註冊了分公司,但沒有實際經營。經領導討論會決定註銷這些分公司。在這些分公司都基本完成註銷的時候,經辦註銷事項的員工說分公司當地稅務局要求我們補繳殘疾人保障金(殘保金)。殘保金是屬於可交可不交的,就看當地殘聯和地稅的要求了。如果真要交的時候,需要補繳幾十萬。經辦人員建議找代辦公司處理,只需要十幾萬元。領導覺得這個方案不錯,就開始執行。

經辦人員找了一家已註銷的財務諮詢公司,偽造了一份諮詢公司的授權收款委託書,在這個過程中都沒與代辦公司真正接觸,也沒有簽訂合同。經辦人給的理由是殘保金代繳不是正規渠道,代辦公司不簽合同,如若不趕快補繳,會對公司及法人產生影響。至於授權收款委託書從始至終都未見到原件。就這樣,憑著一份電子版的委託書,OA審批一路綠燈,款項直接轉到代理公司的私人賬戶。

首先是問題的發現,員工舉報該經辦員另一項舞弊行為,我們專門查經辦人的所有的款項支出情況,發現殘保金這筆費用審批有疑點,單據不完整,就決定深入調查。

調查過程:

一是了解國家對殘保金的相關規定及各個地方對此的規定。二是查詢分公司的註銷情況。三是諮詢各地稅務局及殘聯。四是諮詢我們各分公司的財務代理記賬公司。五是調查經辦人聯繫的代辦公司,包括營業情況和聯繫代辦公司聯繫人。六是到代辦公司所在地進行實地調查。七是查詢款項轉賬情況。

結果就是該員工虛構業務,偽造文件,侵佔公司財產。證據都坐實,最後報公安機關,調查結果一致。

從流程審批來看,經手的人都有問題。只是我們也不能把所有人都得罪,以後還是需要配合的。把主要部門和人員抓出來打屁股就行,次要人員敲打敲打一下就行。

小職員2010:財務內控缺失,讓員工有可趁之機,舞弊手法比較粗糙。以前審計就發現過業務費被挪用,說是開發業務支付的灰色支出,實際上是到稅務局開票全部轉入了自己的口袋,一年50萬。因為3年了,子公司一個業務都沒做成,然後去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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