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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澳洲父母移民大變天!經濟擔保收入翻倍!資金證明時間延長至3年!最權威解答在這裡!移民還需趁早啊!

重磅突發!

澳洲政府再次縮緊移民政策!

這一次,政府對父母移民下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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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Centrelink這次不動聲色地更改了父母移民經濟擔保的要求!

之後的移民申請,

不僅要求更嚴,

申請費用還暴漲!

連時間都延長到了3年!

不是小編嚇你,新政策已經開始生效,所有4月1日後還沒提交AOS的盆咬,可能都會受到影響!

為了給大家帶來權威準確的報道,小編特意採訪了NewStars教育移民的移民專家,並為大家帶來最新報道!

澳洲父母移民到底發生了什麼改變?

澳洲政府在3月26號悄悄公布最新的Social Security (Assurances of Support) Determination 2018,此規定從2018年4月1號開始正式執行生效。

本次父母移民政策改變最主要涉及到2點:

一個是關於收入的要求,大大提高,近乎翻番,而且哪怕配偶沒有一起做擔保,也需要計算進去額外的費用(此前不需要),

另外就是對滿足收入的年限要求,由此前的2年增加到3年。

為了方便大家,本文採用我們常用的Q&A形勢撰寫,也歡迎有任何其他問題的童鞋諮詢NewStars教育移民中介。

Q1:新的規定什麼時候開始執行?已經遞交的父母移民申請者是否會受影響?

A1:根據今天早上我們NewStars教育移民得到福利署的最新電話確認,新的規定將會影響所有在4月1號之後遞交的AoS申請,4月1號之前遞交的AoS申請仍然按舊的規定來審理。

大家知道AoS並不是遞交父母移民時就需要去做的申請,是屬於time of decision的申請要求,往往快審理到的時候移民局才會要求大家去做,這也就是意味著所有已經遞交付費父母移民的申請,只要還沒有在4月1號之前遞交AoS申請的,全部都按照現在的標準來走。

根據移民局的審理進度,現在父母移民境外申請143已經通知到2015年4月20號的申請者去做AoS補料,境內申請864已經審理到2016年10月27號的申請者去做AoS補料,境內申請173轉143,或者884轉864的申請者,已經通知到2017年3月17號的申請者去做AoS補料。

大部分申請者遞交的是143付費父母移民,基本意味著在2015年4月20號之後遞交的申請,都需要面臨新的AoS的規定要求。

Q2:什麼是經濟擔保人?新規定對擔保人的收入要求具體是什麼,怎麼計算?

A2: 前面我們提到審理到你的案子的時候,簽證官會要求出示AoS經濟擔保,而這個擔保需要由經濟擔保人提供。

經濟擔保人必須是一個成年人,然後他還必須是澳大利亞居民(居民包括澳大利亞公民Citizen,還有澳大利亞永居PR);一個經濟擔保人只能最多同時擔保2個成年人,對於擔保孩子的數量並沒有限制。最多同時三個人提供經濟擔保。

關於經濟擔保人的收入根據新的規定,這裡是有專門的一個計算公式:

經濟擔保人收入要求 = Income cut-off amount x (經濟擔保人數 +擔保人的配偶(不管是否參與擔保)+ 成年被擔保人數) + 10% NSA Income cut-off amount for a single person with dependent children as at 1 July in each financial year x (經濟擔保人的未成年子女人數+被擔保人帶的未成年子女)。

Note:

1. Income cut-off amount按「單身、帶小孩」來計算

2. 收入的具體要求和演算法參看Q4

3. 最多可以有3個經濟擔保人、同時最多只能擔保兩人成年人

4. 申請人中包含18歲以下的兒童不計算在內。

5. 要求審理到的當財年,以及上兩個財年的收入都達到要求

現在我把常見的幾種擔保方式對收入的要求都列出來。當然大家也可以直接去福利署官網輸入相關的數字,會直接計算:

a.單身一人,本人作為擔保人擔保父母一方,收入要求將會是57737.68澳幣

b.單身一人,本人作為擔保人擔保父母雙方,收入要求將會是86606.52澳幣

c.有配偶,本人作為擔保人擔保父母一方,本人收入要求將會是86606.52澳幣

d.有配偶,本人和配偶一起作為擔保人擔保父母一方,本人加配偶的收入要求將會是86606.52澳幣

e.有配偶,本人作為擔保人擔保父母雙方,本人的收入要求將會是115475.36澳幣

f.有配偶,本人和配偶一起作為擔保人擔保父母雙方,本人加配偶的收入要求將會是115475.36澳幣

g.單身一人,本人作為擔保人擔保父母一方加一個18歲以下弟弟或者妹妹(審理到時小於18歲),收入要求將會是60624.58澳幣

h.單身一人,本人作為擔保人擔保父母雙方加一個18歲以下弟弟或者妹妹(審理到時小於18歲),收入要求將會是89493.42澳幣

i. 有配偶,本人作為擔保人擔保父母一方加一個18歲以下弟弟或者妹妹(審理到時小於18歲),本人收入要求將會是89493.42澳幣

j.有配偶,本人和配偶一起作為擔保人擔保父母一方加一個18歲以下弟弟或者妹妹(審理到時小於18歲),本人加配偶的收入要求將會是89493.42澳幣

k.單身一人,本人作為擔保人擔保父母一方加一個18歲以上弟弟或者妹妹(審理到時超過18歲),收入要求將會是86606.52澳幣

l. 有配偶,本人作為擔保人擔保父母一方加一個18歲以上弟弟或者妹妹(審理到時超過18歲),本人收入要求將會是115475.36澳幣

最後來個王炸J!如果是配偶雙方,要擔保各自雙方的父母的話,一個人可以最多擔保2個人,需要提供兩份AOS,每一個人的收入要達到115475.36澳幣,兩個人需要高達230950.72澳幣!23萬澳幣!!!

另外我還要強調帶弟弟妹妹申請者,如果弟弟妹妹審理到的時候超過18周歲,會按28868.84的要求來計算,而且一份AOS只能最多擔保2個成年人,如果是父母雙方加上一個弟弟妹妹的話,意味著到時候將需要做兩份AOS,每份AOS的申請都需要符合相應的要求。

Q3:付費父母移民的二期付費本身是否有變化?是否有可能之後改相關的規定,也影響到現有的申請者。

A3:沒有變化,這個二期貢獻費現在仍然是一個人43600澳幣,如果申請時弟弟妹妹小於18周歲的話,二期付費仍然是2095澳幣。

移民局關於簽證申請費的規定是根據移民法走的,而移民法規定是很明確的,簽證費都是簽證遞交時間就確認的(Schedule 1),因此你需要交納的簽證費,包括一期的簽證申請費、二期的捐獻費都是在遞交申請的時候就確認了,不會更改。哪怕之後漲價也是僅僅會影響之後遞交的申請。

移民法規定的截屏如下:

AoS與二期捐獻費本身最大的不同在於,對它的要求不是遞簽的時候確定的,而是審理到的時候才確定,而且它並不屬於移民局管理,而是屬於福利署。

Q4:我具體從什麼時候開始需要收入滿足相應的要求?是不是馬上就要開始做好相關準備?到時候需要提交什麼申請材料?

A4:收入的要求現在是當你遞交AoS申請的時候當財年收入,以及上兩個財年的收入要符合要求。我們按現在父母移民將近3年的審理周期計算。

如果是2015年5月遞交的申請(假定2018年6月30號之前審理到),則要求現在這個財年的收入(2017.7.1到現在),加2016-2017財年(2016.7.1-2017.6.30),2015-2016財年(2015.7.1-2016.6.30)都滿足要求,基本上就是遞交的時候財年或者下一個財年開始就要滿足要求。

如果是現在開始遞交的申請,按3年計算的話,將會在2020年底或者2021年初審理到,基本要求2020-2021當財年,加上2019-2020財年以及2018-2019財年的收入符合要求(也就是從今年7月1號開始要準備好相應的符合要求的收入)

收入可以包括以下的收入

· taxable income,應納稅收入

· target foreign income,海外收入

· tax free benefit or pension,福利和養老金

· adjusted fringe benefits total,福利

· tax-free salary received during overseas deployment as a member of the Australian Defence Force or 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作為澳洲國防部或者聯邦警察局駐外的免稅收入

收入要求可以提供如下材料:

審理到本財年的收入

當財年的工資單或者僱主證明信、僱主合同或者當年的財務報表(福利署有權力要求提供相關付款的證明)

此前兩個財年的收入:

稅局ATO給發放的正式的Notice of Assessment文件

如果Notice of Assessmen顯示的taxable income不符合要求的話,有其他上面提到的免稅收入的話可以加進去,提供相應的證明。

如果擔保人還沒提交上一個財年的退稅申請,則需要僱主提供證明信,要包括僱傭的開始時間、僱傭合同以及僱員的taxable income。自己做生意申請者則需要提供會計的信件,同時還需要提供上上上財年ATO的Notice of Asssessment文件

Q5:針對已經遞交的申請,如果現在收入不符合要求怎麼辦?

A5:AOS是付費父母移民批簽的必要條件之一,如果拿不到AOS也就意味著無法拿到付費父母移民簽證。一方拿到父母移民5年後可以擔保另外一方申請配偶移民,如果老夫老妻的這種,現在一般1年內也可以拿到配偶移民簽證。

針對已經遞交的申請者,還沒審理到的同學,畢竟還有較長的審理周期,可以觀望等待,以此同時如果自己的收入或者擔保人的收入只是比要求低不多的話,可以多湊一點數,比如報一點個人part time的收入(代購、導遊、翻譯等)作為taxable income。

如果擔保父母雙方不符合要求,但是符合擔保一方的要求的話,可以考慮撤掉一個申請者,申請還沒finalize,這個操作可以隨時進行(但是不建議立即進行)另外還有可能的操作方式就是尋找其他符合AOS申請要求的擔保人,只要是澳洲的PR或者Citizen,現在沒有提供給超過兩個人AOS擔保的,收入符合相應要求的即可。

Q6:接下來會這麼樣?What Happens Next?

A6:聯邦的法律允許各部長針對一些改革,先直接通過相應的Legislative instrument來改變,不過這些Legislative instrument最後仍然需要table到議會進行討論與通過。

大家還記得去年11月份移民局推出的關於材料造假4020條款的Legislative instrument嗎?當時也是基本就立刻實施,不過由於在議會上遇到了較多的反對聲音,最後沒有通過而不再執行。

法律要求所有Legislative instrument需要在註冊之後的下一個議會開會期開始的6天內提交的議會審理,如果沒有在相應的期限內提交給議會的話或者在議會被Disallow的話,將會自動失效!議會下一次的開會期Sitting date是下個月8號(2018年5月8號)。

明年就是聯邦的大選年了,自由黨已經連續30次民調顯示支持率低於工黨,如果之後工黨上台,相應的不受歡迎的規定也有可能變化。

Q7:現在排隊父母移民和付費父母移民每年的配額各自多少?審理進度如何?

A7:今年財年排隊父母移民的配額是1500個,現在最新的審理進度排隊父母移民審理到2009年9月份,但是現在新遞交申請預計的等待時間25年-30年左右。

付費父母移民今年的配額是7175個。現在審理到2015年4月,審理周期已將近3年,2016年的時候基本是2年左右,但是由於2014年排隊父母移民曾經短暫被關閉,導致2014年5月-9月新增較多付費父母移民的申請,審理進度放緩。

個人建議符合相應要求的申請者,仍然可以考慮先遞交排隊等待,剛開始主要要繳納的就是一期的簽證申請費,如果AOS不符合要求的話,移民局不會讓你繳納二期大頭的付費,3年還是有可能有較大的變化。

Q8:我給父母辦父母移民,能否帶上我的弟弟或妹妹?

A8:可以的,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另外也有相應的費用。

一般如果弟弟妹妹是18歲以下的話,作為dependent child,可以直接帶上去申請,簽證申請費625澳幣,二期付費僅僅需要2095澳幣,而且就像我此前所說的,這個2095澳幣是根據你遞交時候的年齡計算的,而不是審理到的年齡計算!

如果弟弟妹妹超過18周歲,也是有可能帶上去一起做申請,但是他們一個是需要證明仍然dependent on你的父母(一般是還在讀書,提供父母繳納學費證據),另外就是要批簽的時候不能超過23周歲(這是移民法2016年11月19號開始生效的新規定)!

按照現在審理進度的話,意味著你弟弟和妹妹哪怕還在讀書,dependent on你的父母,如果超過20歲半的話,很有可能批到的時候已經超過23周歲而無法獲簽。當然如果想嘗試遞交的童鞋,也可以遞交,一期作為副申請也就額外1245澳幣的申請費(超過18周歲的話)。

Q9:能否告知下143付費父母移民的全部成本費用明細?

A9:針對一步到位的143付費父母移民,主要費用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一是一期的簽證申請申請費,主申請人是3770澳幣,副申請人是1270澳幣/人(18歲以上的話),副申請人如果18歲以下是640澳幣。

二是第二期的捐獻費(審理到的時候才需要交納),現在的價格18歲以上的一個人是43600澳幣,18歲以下(遞交申請時)的話是2095澳幣。

三是三是銀行保證金(審理到的時候才需要安排),在作為擔保人的時候,需要給每個18歲以上的申請人提供保證金,如果擔保一個人的話是1萬澳幣,兩個人的話是1萬4澳幣,這保證金10年內不能領取,如果10年內父母有領取澳洲的福利的話,需要從此保證金里扣除。2019年4月1號之後(明年不是2018),增加為1個人需要1萬5,兩個人需要2萬1。

Q10:申請父母移民的時候,父母必須在境外嗎?遞交申請時如果在境內的話是否有bridging visa?

A10:不一定,需要看具體情況。一般父母移民有分普通和付費的,在這個下面又分為年老和非年老的,年老的話指的是父母打到澳洲的退休年齡,退休年齡今年7月1號開始澳洲執行的是65歲半。如果是年老父母移民簽證的話(不管付費還是排隊的),都可以在澳洲境內遞交,遞交之後就有bridging visa。

而非年老的父母移民的話(103和143簽證),可以人在境內,也可以在境外遞交,境內遞交時是沒有bridging visa的。如果在簽證還沒獲批之前,要來澳洲的話,還需要單獨申請探親簽證。

唯一需要一提的是,有個別父母可能拿的是3年的探親簽,裡面含有8503 No Further Stay的限制條款,這種情況下要遞交父母簽證的話一般需要離境才可以遞交,遞交完之後還是可以正常持有探親簽入境。103和143批簽的時候要求申請人都需要在境外。

Q11:父母移民申請遞交之後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祝大家在移民的道路上順順利利,家人早日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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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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