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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男神系列之扛把子

魯迅先生

國際歌

 紅色搖滾

總政歌舞團合唱隊 

00:00/04:28

今日份公眾號還有個別名:上野公園後遺症。

還是不知緣起。

為何要講講魯迅先生?

是因為前幾天剛去了一趟上野公園嗎?可是花好看景好看,小時候讀不懂的文章,如今卻讓人心頭一緊了。

是因為要致歉嗎?

畢竟文盲如我,小學好幾年,一邊罵罵咧咧地背誦著魯迅先生的小說散文戰鬥檄文,一邊到了快畢業,才知道原來這位先生竟然不姓魯。

以前不懂事,或者說,更不懂事。

喜歡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裡面很多句子,老師沒要求背誦的,我也偷偷摸摸多看了好幾眼,以求下次月考,寫作文的時候可以堆砌點什麼詞藻。那些年能裝的逼,除了那一串串漂亮可人的排比句,就是那被我粗魯完美地寬衣解帶的方程式了。

也愛過徐志摩,和他的《再別康橋》。清詞麗句,口角噙香,每每讀之讓人如品新茗,實在不忍翻頁。

誰都知道,民國是個出情聖、產情詩的時代,那些個戴著金絲框眼鏡的「斯文敗類」,他們撩起妹來,那是誰也攔不住的。如果再有那麼點顏值,那就更是個禍害了。

偏偏最煩的就是魯迅,話多還毒,彷彿全世界都欠著他們魯家人、哦不,周家人的,看個啥都要罵罵咧咧的。你光罵罵就還罷了,那文字還晦澀刁鑽,是欺負我語文成績差作文老寫跑題嗎?且經常被出卷老師利用,導致我做閱讀題的時候,真想替魯迅叫冤,表示「魯迅先生寫這段話,並沒有這麼想過。不謝。」

後來啊,更喜歡朱自清的《背影》,雖然我並不喜歡吃橘子。以及,同情起了徐志摩,儘管還是喜歡康橋的柔波,以及知道他不是甘不甘心做水草的問題,是他本來就是一根水草呀。

重點是,黑轉粉地,越來越成為魯迅的迷妹(追隨者、殉道者之意)。

果真,女人都是善變的。

海底針,奈我何?

魯迅不僅能寫出讓我用一整個本子謄抄下來的《野草》,《熱風》《華蓋集》。他還寫了《中國小說史略》,他首先是個學者,然後才是那些什麼家。

我覺得自己在這個想法上的改變,十分偉大。

就像對待林徽因,小時候被這個民國傳奇女子,迷得不要不要,只是因為她被三個大公子圍繞了一輩子,好了不起。管它是不是野史,和後人的捧殺。在三觀沒有成型的年代裡,就是容易被洗腦。

後來叛逆期,粉轉黑,超級討厭這個女人,還給她加上些不入流的稱呼。

走對政治路線,向來是一個標榜文藝青年的年輕人,首先要處理的主要矛盾。

可再到後來,我洗心革面,打算簡單點來看待這個世界。對林徽因的定位,也至少回歸正軌:這個女人,她首先是個優秀的建築家,然後是個才女,最後,最無關緊要的,才是她恰巧長了一張漂亮的臉蛋。

所以照這樣看,或許再過些年,對除魯迅先生之外的,朱徐這些人的感覺,也就能夠做到,都是乾燥利索的喜歡了。

魯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壽,後改名周樹人,字豫山,後改豫才,「魯迅」是他1918年發表《狂人日記》時所用的筆名,也是他影響最為廣泛的筆名,浙江紹興人。著名文學家、思想家,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重要參與者,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毛澤東曾評價:「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魯迅一生在文學創作、文學批評、思想研究、文學史研究、翻譯、美術理論引進、基礎科學介紹和古籍校勘與研究等多個領域具有重大貢獻。他對於五四運動以後的中國社會思想文化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蜚聲世界文壇,尤其在韓國、日本思想文化領域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被譽為「二十世紀東亞文化地圖上占最大領土的作家」。

有關魯迅先生,近幾次總結出來的關鍵詞是三個:幽默、男友力、嚴謹。

幽默

陳丹青在《笑談大先生》里這樣說魯迅:魯迅先生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在三味書屋的時候,迅哥兒就愛給人起綽號。有個女孩愛哭,一哭就涕泗橫流,他便給人家起了個綽號「四條」。

迅哥兒成績好,常得老師表揚。有一回老師出對子,上聯:獨角獸。鄰桌同學想得表揚,偷問迅哥兒怎麼對。

迅哥兒說:四眼狗。不料此同學竟真以此作答,戴眼鏡的老師大怒,順手就一巴掌。

魯迅在北大講課時,北大有位青年教授叫川島,留了個學生頭,魯迅便給人家取名為「一撮毛」,每次見面,就甜甜叫一聲:「一撮毛哥哥。」他寫的《中國小說史略》出版後,

贈送川島時,在扉頁上這樣留言:「請你,從情人的懷抱里,

暫時伸出一隻手來,接受這乾燥無味的《中國小說史略》,

我所敬愛的一撮毛哥哥呀!

有一次,章衣萍等人去找魯迅玩,瞧見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於是隔著馬路就喊,魯迅沒聽見,眾人攆到家門口,對他說:「都喊你好幾聲了!」於是魯迅就說:「噢、噢、噢……」章衣萍問:「為什麼要噢這麼多聲啊?」魯迅一本正經說:「你不是叫我好幾聲嗎,我就還給你呀。」

他在廈門大學當教授時,給許廣平寫信透露了一個尿尿的秘密:

「每每在半夜的時候,跑到樓下,找一棵樹,草草傾瀉,了事。」

有一次,魯迅受了點小傷,晚上要尿,便不想下樓了。於是找來了一把夜壺。尿在夜壺,本來很正常。但好玩的是,魯迅不想去廁所倒尿,於是就「看夜半無人時,即從窗口潑下去」。

魯迅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時,喜歡開著窗子伏案寫作,那時,經常有人溜到樓下牆角來小便。然而,自己亂撒尿的迅哥兒卻看不慣了。就用橡皮筋和紙團做成彈弓,朝著人家屁股就是「嗖」地一下。

有一次,魯迅在上海街頭溜達,身後總跟著一小特務盯梢。

走著走著,魯迅突然轉身,故意把特務當成乞丐,掏出一塊銀元,遞過去說:「拿去買飯吧。」特務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尷尬至極。魯迅哈哈大笑,昂首而去。

所以北大教授孔慶東說:

魯迅是惡搞的祖宗。

魯迅更是民國有名的段子手。沒事,就喜歡和朋友一起講段子。有一次,郁達夫和唐弢去找他玩,

魯迅就講了一個黃段子:

「有位隱士,潔身苦行,德高望重,

遠近幾百里的人都仰慕和敬佩他。

臨死時,因為他一生未近女色,

抱憾沒見過女人陰戶,輾轉反側,不能死去。

徒弟們見他折騰得苦,

決定出錢雇個妓女,讓他見識見識。

等到妓女脫下褲子,隱士看了,

恍然大悟道:『喔,原來是和尼姑一樣的啊!』說完斷了氣。」

這故事,就記在唐弢《記郁達夫》一文里。

唐弢連連感嘆:「佩服,佩服。」

民國當時,因為徐志摩等人,

「阿唷阿唷,我要死了」之類的失戀詩盛行,魯迅便寫了一首打油詩《我的失戀》,來調侃徐志摩等一眾詩人:

我的所愛在山腰。

想去尋她山太高,

低頭無法淚沾袍。

愛人贈我百蝶巾。

回她什麼:貓頭鷹。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驚。

我的所愛在鬧市,

想去尋她人擁擠,

仰頭無法淚沾耳。

愛人贈我雙燕圖。

回她什麼:冰糖壺盧。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塗。

…………

作為社會迅哥兒、猹的終結者、段子手的魯迅,總歸是幽默的,或者說,他是個有趣的人。這種有趣,體現在他對生活品質的追求上。生活,就簡單說說衣食吧。

蕭紅在《回憶魯迅先生》里的描述,紅色和棕色在一起會顯得很臟。除了對衣服的顏色搭配和材質的要求以外,魯迅對於人體的儀態方面也有著獨到見解。

「紅上衣要配紅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就不行了,這兩種顏色放在一起很渾濁……你這裙子是咖啡色的,還帶格子,顏色渾濁得很,所以把紅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腳長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腳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橫格子的還好;橫格子的胖人穿上,更橫寬了。

胖子要穿豎條子的,豎的把人顯得長……」

他除了自己搭配一些衣服,也應蔡元培要求,設計北大校徽, 「北大」兩個篆字的上下排列,其中「北字」構成背對背的兩個側立的人像,而「大字」構成了一個正面站立的人像。校徽突出的理念在於,要「以人為本」;校徽的象徵意義在於,北大當肩負開啟民智的重大使命。

且與錢稻孫、許壽裳一起參與設計民國國徽。

飲食上,我們來看看被爆出來的1928年1月的魯迅家用菜譜(部分)。

1日上午:洋薯燉雞,鹹菜煮魚,榨菜肉片湯,捲心菜。

1日下午:合掌菜燉肉,蘿蔔牛肉,炒魷魚,捲心菜。

2日上午:魚,豆付肉絲羹,及第草菇湯,青菜。

2日下午:炒麵筋,蒸排骨,菜花炒魚片,青菜。

3日上午:油豆付燉魚,鹹菜肉鬆,鯽魚豆付湯,青菜。

3日下午:芹菜雲耳炒牛肉,津菜燉魚丸,蚝豉松,青菜。

…………

除此之外,魯迅一年能看上三四十部電影的紀錄,也是很社會人了。畢竟,人家有小刺蝟的陪伴。

男友力

魯迅是個

極其爺們兒的

爺們兒。

魯迅是個極其爺們兒的爺們兒。

我承認朱安是舊時代的犧牲品,但從來不認為魯迅對不起朱安。

我欽佩魯迅的是,乾脆利落,不拖泥帶水。他叛逆,他新潮,嚮往著嶄新的而充滿青春活力的生活。而同時,父親早逝自己又是長子,面對家族寄託,出於孝道,魯迅也是有責任的,弟弟可以娶一個日本女人,他不可以。

他能做的最大程度的事情就是,就是在母親謊稱大病騙自己從日本回來,卻娶了朱安的時候,禮節性供著這個女人了。那麼面對著這個往小腳裡面塞上棉花冒充天足只為取悅自己的朱安,這樣的一個已經無法「改邪歸正」的舊時代的女性,魯迅內心雖然無奈但是從未越界。簡單言之,他不喜歡她,並且也從沒和她說過多少話,更沒有生過孩子。

認識許廣平之前,魯迅一直過著獨身生活。

後來魯迅和許廣平同居,當他們的孩子周海嬰在出生之前面臨難產的時候。醫生的詢問,魯迅斬釘截鐵地說:「留大人」。那年,魯迅將近50歲,幾乎已經沒有生育可能。

嚴謹

總之,

魯迅這位先生,

認真起來

可是超man的。

一次,魯迅去商務印書館取一本預定好了的德文書。夥計告知要四塊五毛錢 。魯迅驚訝,不也得要個三四十?問夥計要不要核實一下?免得出錯。夥計極其不耐煩,說愛要不要,就這價錢,不要回去,後面還有人等著呢。

如果這個事情是真的,我真的想看看當時魯迅的表情。

總之,魯迅這位先生,認真起來可是超man的。

他在認真地幽默著、男友力爆棚地愛著許廣平。他還惜才地善待每一個年輕人,希望他們發光發熱,沒有太陽的季節,就讓自己成為那唯一的光。而他地這一切,就都是因為他的嚴謹、認真的處世態度。

我知道了魯迅不止同孺子牛一般,在黎明前的暗夜裡,搖著大旗擊毀銷骨,展開稿紙當盾牌,拔開鋼筆為利槍,振臂吶喊,荷戟弄文,樹人彷徨,將寂寞的新文苑變得熱鬧,當成自己的戰場。

易燃易爆炸的生命,讓螻蟻如我,要死不活人到中年的油膩少女,簡直當頭棒喝。

原來這世上真的有人,他活著,不是因為還在喘氣的慣性,而是就那樣倔強地一直在活著,一直在扎紮實實地活著。

沒錯

是我

巢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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