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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死的最沒尊嚴的皇帝

古人常講「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士可殺不可辱」,說的都是面子上的事。

對於曾經位尊九五的皇帝來說,則尤其如此。在中國歷史上,皇帝被廢的事件數見不鮮,在那種非正常傳位的奪宮中,就產生了這樣一個問題:前任皇帝如何處置。最常見的是直接要了小命,來個一了百了;少數被廢為王的,還算不錯,畢竟留了個活口;兒子奪老子位的,如果還沒到喪心病狂,尊其父為太上皇,照顧下情緒,也還有點良心。不管怎麼說,這些都是讓皇帝面子全失、威嚴掃地的事情。

歷史上曾經有過這樣一位皇帝,他廢黜前任而繼位,最後又被別人廢黜,降封為小縣公。強烈的反差,讓他心靈崩潰;尊嚴的喪失,使他不堪羞辱。在極度憋屈之中,他最後選擇了上吊自殺。這個人就是五胡十六國時期成漢國的幽公李期。

永興元年,也就是公元304年,李特之子李雄在成都稱王,廢「除晉法,約法七章」(《晉書》),並於公元306年即皇帝位,國號大成,成為割據一方的流民政權。李雄是位了不起的皇帝,他採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興學校,置史官」(《晉書》),輕徭薄賦、刑政寬和,蜀地呈現繁榮景象。李雄在位的30年,「時海內大亂,而蜀獨無事」(《晉書》),轄區內沒有遭受戰火的蹂躪。亂世中能如此安定,地處偏遠是客觀因素,而「事少役稀,百姓富貴,閭門不閉,無相侵盜」(《晉書》),便是李雄治政的功勞了。人們爭相歸附,也讓蜀地成為亂世中的避風港,成漢國也開始進入鼎盛時期。然而李雄之後,李氏一族為了爭奪皇位而自相殘殺,致使國力頓衰,僅僅勉強維繫了12年,便被東晉大將桓溫滅國。

禍亂的發生出在李雄立太子的問題上。李雄本有十幾個兒子,最後卻立了侄子李班為太子,招來諸子不滿。李雄死後,還未發喪,李班便被李雄的兒子李越、李期「弒之於殯宮」(《通鑒》),李期取而代之的當了皇帝。李期是李雄的第四子,《晉書》對他的評價也不低,說他「聰慧好學,輕財好施」,而且有一定的領導才能,李雄曾讓他的兒子們「以恩信合眾」,就是看看誰威信高,誰籠絡的人才多。結果「期獨致千餘人」(《晉書》),而別人最多的也就幾百,足見李期還是有些個人魅力和感召力的。但是李期奪位,來得並不光彩,怕別人不服,就誅殺舊臣,排除異己,使成國開始走下坡路。到了李期執政後期,更是「驕虐日甚,多所誅殺」,對下屬大開殺戒不算,還要「籍沒其資財、婦女」(《通鑒》),弄得朝中上下人心惶惶。

李期的行為做派終於再次促成了奪宮之變。衝突來自他和漢王李壽之間的,李壽是李雄的堂弟,「素貴重,有威名」(《通鑒》),一向受人尊重,名望頗高。然而這卻招致李期的忌恨,總想藉機除掉他。搞的李壽上朝都要找各種理由推脫,「常詐為邊書,辭以警急」(《通鑒》),嚇得不敢去。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總這樣躲著也不是辦法啊,李壽終於忍無可忍,於公元338年,打著「清君側」的旗號,起兵攻入成都,廢李期為邛都縣公,並將李雄的其他兒子全部誅殺。

李期被廢,事情來的突然,卻也能慢慢想開,畢竟他的皇位也是搶別人的不是?況且還給他留了條小命。縣公也並不就是縣長縣令這樣的小官,它不是什麼行政級別,而是晉時設的一種爵位,公侯伯子男,也屬於公爵之列。往上比縣公高的就是郡公、再往上就是郡王、國王,按說級別也不是太低。可是人都是能上不能下,像後趙石勒那樣,從奴隸到皇帝,那是無尚的光榮,曾經為奴的經歷反襯的石勒本領非凡。可從皇帝到縣公就不一樣了,連個王的封號都沒給,彷彿從天上掉地下,對李期來說無異於是最大的羞辱。所以李期憋屈到了極點,慨嘆「天下主乃為小縣公,不如死」(《通鑒》),沒臉見人,上吊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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