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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涉黑涉惡「套路貸」 浙江紹興檢察機關批捕87名嫌疑人

說是「零信用、無抵押」貸款,實際卻要簽訂遠高於借款金額的借條,稍有反抗便以軟暴力威脅,甚至造成個別被害人自殺的嚴重後果;除了「無抵押貸」,還有「房貸」「車貸」等各種手段騙你「上鉤」……近期,浙江省紹興市檢察機關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提前介入19件涉黑涉惡「套路貸」刑事案件偵查活動,依法批准逮捕87名犯罪嫌疑人。

2017年7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陳某、潘某、陸某等人分別在越城、柯橋、新昌等地非法成立小額貸款公司,以「零信用、無抵押」貸款為誘餌吸引被害人進行貸款。在辦理貸款業務時,以「行業規則」等為由,虛增債務,欺騙被害人簽訂高於實際到手金額兩倍的第三方借款協議及設有高額違約金的客戶承諾書。隨後以不合理的方式認定被害人違約,採用多方施壓或軟暴力威脅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償還本息、高額違約金、車馬費等。此類案件被害人多達數百人,涉案金額數千萬元,並造成個別被害人自殺的嚴重後果。近日,紹興檢察機關分別依法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等罪名,批捕「無抵押貸」犯罪嫌疑人58人。

除了「無抵押貸」,還有「房貸」。2017年8月,章某向犯罪嫌疑人楊某提出借款15萬元,楊某一夥誘騙章某以購房合同為抵押借款,並以「行業規則」為由,欺騙章某簽訂30萬元借條,後以「押金」「利息」「服務費」等名義層層扣除,致章某實際到手金額僅4.2萬元。隨後,楊某一夥以恐嚇、暴力脅迫等方式取得章某房產。紹興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詐騙罪、搶劫罪對犯罪嫌疑人楊某等3人批准逮捕。

「車貸」案件也屢見不鮮。2016年1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黃某誘騙被害人進行車輛抵押貸款,以「中介費」「行業規矩」等名義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車輛轉讓協議等,後以苛刻條件認定被害人違約,要挾其歸還本息並支付違約金等。紹興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對犯罪嫌疑人黃某等26人批准逮捕。

辦案檢察官提醒,再缺錢,也別碰「套路貸」。如果要借款,借款人首先要正確評估自身還款能力,選擇合法平台貸款,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同時,如果借款過程中放貸人提出要收取「保證金」、簽訂虛高借貸合同,借款人應予以拒絕,因為一旦簽訂高額借條,日後當放貸人依據該借條討債,借款人就會陷入被動。如果發現自己已不慎陷入「套路貸」,應及時向警方報案。(浙江新聞客戶端 許梅 錢國 吳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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