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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擬規定:竊取個人信息即使不構成犯罪也處罰

Bianews 4月6日消息,公安部4月4日在網站發布《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擬於近期頒布實施。

關於竊取出售個人信息方面,《規定》提出,公安機關在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網路安全法予以處罰,即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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