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2018年北京市高招規定的9項變化

2018年北京市高招規定的9項變化

2018年北京市高招規定的9項變化

晨霧 / 文

據媒體報道,2018年4月4日,經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2018年第一次會議審議,《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獲得通過並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正式發布。這是北京近年來發布這個文件最晚的一年。如果說目前中國的高考仍然是國家意志,政府行為。那麼《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就是北京市地方高考招生工作規定的「根本大法」,是北京高考招生的基本準則,應當仔細研讀。晨霧將《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簡稱《2018年規定》)與《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簡稱《2017年規定》)逐條對比,大部分內容沒有變化。但是仍然可以發現主要有如下9項變化,以下按照文件條款出現的順序逐一說明。

1.高考報名後被採取強制措施或判刑的取消報名資格

在關於高考報名的條款中,《2017年規定》在不得報名五類人員中,第5類為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2017年規定》在這個類別中增加,報名後被採取強制措施或判刑的,應取消報名資格。這就是說被採取強制措施或判刑的人員即便已經完成高考報名,也不得參加高考。

2.體檢的目的是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出相應的、規範準確的體檢結論

在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條款中,將《2017年規定》中的「對考生體檢作出相應的、規範準確的結論」在《2018年規定》中改成「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出相應的、規範準確的體檢結論」。這個變化從文字理解上似乎區別不大。但是嚴格說體檢的目的確實是向高校提供考生健康狀況,供高校錄取時參考。這樣改意義更貼切一些。這樣更改後,與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一致。

3.高考外語聽力實行一年兩考

由於從2018年開始北京高考外語聽力實行一年兩考,《2018年規定》第三條「考試與評卷」中關於考試內容做了相應的調整。由於兩次英語聽力在高考前都考完了,6月8日下午英語考試只有筆試沒有聽力,筆試在3:00-4:40進行,比往年提前結束20分鐘。而非英語語種第二次聽力考試在筆試結束後進行,5:00結束。《2018年規定》中對外語聽力考試的這個變化做了詳細的備註:

*註:具體考試時長以實際聽力播放時間為準。

外語聽力實行一年兩考。英語科目第一次聽力考試於2017年12月16日進行,第二次聽力考試於3月17日進行,採用計算機考試模式;其他外語科目第一次聽力考試於1月8日進行,第二次考試於6月8日進行。

《2018規定》中對外語兩次聽力考試成績的計分方法做出了規定:外語聽力考試滿分30分,取兩次聽力考試的最高成績與其他部分試題成績一同組成外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4.國防生招生成為歷史

雖然《2017年規定》中還有關於國防生招生的條款,但是事實上2017年的實際招生時候已經不存在國防生了。所以在《2018年規定》中所以實際到國防生招生的條款全部刪除。國防生招生成為歷史。

5.本科提前批次A段設置中增加飛行類專業

與《2017年規定》相比,《2018年規定》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設置中增加航空飛行與指揮專業和飛行技術專業。這就是說,包括空軍、海軍、民航等招飛的考生,也需要填報志願了。

6.明確志願填報系統的初始密碼為登錄報名系統所用的密碼

與《2017年規定》相比,《2018年規定》在志願填報條款中,增加了一句話,明確考生登錄志願填報系統的初始密碼為登錄報名系統所用的密碼。

7.包括奧賽獲獎在內的5個加分項目成為歷史

《2018年規定》將原來在《2017年規定》中關於照顧對象與錄取內容的第3條整條刪除。刪除的依據是2014年《教育部 國家民委 公安部 國家體育總局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這就意味著包括奧賽獲獎在內的5個加分項目成為歷史。事實上即便在《2017年規定中》,享受這5項加分獎項的也只限2015年1月1日前在高中期間獲得。而2018年的應屆高三考生是2015年9月才入學高一,不可能有2015年1月1日前在高中期間獲得這些獎項的。所以這一條款到了2018年就成了無效條款,當然完全刪除。所刪除的《2017年規定》照顧對象與錄取內容的第3條的原文是:

3.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下列有關稱號、獎勵、名次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省級優秀學生;

(2)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項目限定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項)並通過全市統一測試;

(3)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秩序冊、成績單冊);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含獲得以北京市政府名義制發的見義勇為行為確認證書的考生);

(5)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8.公安英模子女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與《2017年規定》相比,《2018年規定》中在關於照顧對象與錄取內容中增加了公安英模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9.大幅度修改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條款

《2018年規定》對《2017年規定》中「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條款的內容進行了大幅度的修改。最大的變化在於增加了一整段關於特殊招生考試違規行為的處理的規定,處罰力度也明顯加大。例如嚴格規定,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相關類型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市高招辦接到高校通報將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

修改後的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條款的原文如下:

十、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

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在高校招生的報名、考試、錄取等各環節出現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因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高校疏於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招生違規嚴重的黨員,依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紀依規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保送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試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體育類專業、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等類型招生考試均屬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規及黨內法規執行。對在上述類型招生考試中違規的考生、高校、中學及有關工作人員要進行從嚴查處。其中,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相關類型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市高招辦接到高校通報將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晨霧 的精彩文章:

施一公vs吳健雄:西湖大學別投錯了胎,步入黃河大學的後塵?

TAG:晨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