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吧,十萬彩禮我給不起」
關鍵詞:彩禮
題主:女
問:本人女,湘潭,27歲,大專畢業,年底辭職回家做手術,現在沒找工作,平時月入4000,沒車沒房。
男朋友汕尾,定居深圳,28,高中畢業,月入6500,會升職,大概月入一萬左右,沒車,深圳他爸有套房子,可能被徵收。
知道相親對象存在。相親對象湘潭,30,初中畢業,在湘潭開了一個五金店,收入不詳,一萬以上吧。有麵包車,談成準備買房。
年前我跟男朋友因為一件事(他告訴我喜歡上我閨蜜,我生氣要求分手,他解釋是為了刺激我變得更好,這件事現在我們已經說清,這裡不提了)鬧分手,剛好回老家做手術,順便去見了家裡安排的相親對象。
我跟男朋友談了兩年,他對我很好,有上進心,在一起有共同話題。他對我工作也有指點,經常鼓勵我。
年初二,他帶父母見過我父母,我家裡反對。原因一是覺得太遠,怕我受委屈。二是他家彩禮只給兩萬,也不會準備新房。
我家裡的要求是彩禮十萬,在我們那邊買一套房,他都達不到。我家人極力促成我和相親對象,因為離得近,而且他工作穩定,有能力買房買車。
但我跟他見過幾次,平時聊天也沒有太多共同話題。他們家要求我答應這親事,就得回湘潭工作。我可以想像婚後的日子,就是幫他做飯看店子。我不想過這種生活。
我的情感訴求:我該選誰?我也覺得嫁得遠,對父母很殘忍。可是跟相親對象,又沒有共同話題。
我想跟男朋友在一起,可男朋友又給不起彩禮錢,真不知道該怎麼選擇?我想和男朋友一起努力存錢結婚。但是男朋友經常說分手,說他給不起彩禮。
冷愛回復:
針對這種情況,只有兩種活法比較順利:
第一,聽從家人的意見,既不用遠嫁,也能讓他們獲得想要的彩禮金額,這是你的家人極力促成的。
第二,和你男朋友在一起,但是不能按照家人的心意走,還要遠嫁。
接下來,我來分析這兩種選擇的利弊。前者妥協了一部分矛盾,壓抑了你原本的生命力,壓抑了自身的意願,變成了你為父母而活。
而後者,雖然你的父母並不樂意,但你為在自己而活。不管你最終做出哪一種選擇,你都要尊重其中的原則,否則只會大家都不痛快。
另外,你的男朋友是潮汕人,也許他和你結婚已經頂住了很大的壓力,現在還要被你要求彩禮等諸多要求,這就沒戲了。
藉助你的男朋友在聊天記錄里所說的一句話:他能給的,都給了。如果你想要的,在他的能力範圍以外,那結局當然只能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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