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放開3胎、提議婚齡18歲……這些逼得女人只有一條路可走
▍ 本文編輯: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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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這或許也是新婚姻法的意義。
——陳老師
01
最近女人反婚反育呼聲特別高。
這100來天,國家相繼頒布2018版新婚姻法、放開三胎政策,以及人大代表提議婚齡降至18歲,女人們炸毛了。
為什麼炸?三件事之間有幾個逼死女人的神邏輯。
1、放開三胎,職場歧視把女人趕回家。
女人生孩子,一個兩個三個,漫長的孕期加產假,前前後後至少五六年無法全身心投入工作。政策之下,沒生的女人是燙手山芋,同等條件下自然是僱用男員工後顧無憂。
一個朋友最近就因為已婚未育,被多家單位明確拒絕,而在她未婚時,幾家公司都想高薪挖她。
另一個朋友那天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說這幾年凈踩政策雷。
她結婚沒多久,國家二胎政策放開了,單位以效益不好為由,間接將她裁掉,當然,同時裁掉的大都是這個階段的女性。
在全家動員下,她干回家專心生娃,如今自己32歲娃一歲,又趕上相繼放二胎開三胎,全家都說孩子年齡差距小最好帶,要不二胎三胎就接著都生了吧。
她看了看新婚姻法,想到自己界時年近四十,事業基本荒廢,沒有收入,而丈夫正值大好年華風起雲湧, 細思恐極。
她說,不是怕生孩子,怕的是未來幾年一步走低步步低,一瀉千里。
從生理來說,女性最好的生育期,就是這十年時間,而人生成長的黃金期,恰恰是這十年。
同一個十年,女人面臨著生育和自立的兩難抉擇。
無形的摧花辣手推動著男女就業歧視,趕著女人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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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婚姻法不保障不賺錢的女人,女人又被趕出家門。
萬一婚姻破裂,按照新婚姻法來判決,男人大可以雙手一攤:錢我掙得多,房子婚前我買的,你還房貸的錢還給你,我拿走大頭。
家務?孩子?老人?這些付出不算數。
女人真的沒辦法保護自己,尤其全職的家庭婦女。
另一位朋友,當年幾乎裸婚,婚後與老公一起苦供房貨,伺候老人養孩子。
她人生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家庭上,工作隨便乾乾,丈夫說「你那點錢就平時日常開銷零用了,我的錢用來買車還房貸干大事」。
人到中年,丈夫出軌。新婚姻法一出,四十齣頭的她害怕了,家產大部分都是男人賺的,她最怕的是自己凈身出戶。
現在,丈夫婚外情她不敢管,婚她不敢離,寢食難安就怕男人哪天一推門進來說,咱們離婚吧。
2018版新婚姻法實質是2.0版本,加黑加粗強調保護金錢和房子,不認可生養和家務也是勞動應寫進法律加以保護。
同屬東亞儒家式男權文化圈的日本,職場歧視在所難免,同等條件下,女性工資低晉陞無望,一結婚大部分就做全職家庭主婦了。
但日本政府認可全職主婦與在外工作的丈夫對家庭的貢獻是同等的,一旦離婚,全部財產平均分。
新婚姻法和三胎政策,一方面導致職場歧視加劇傾斜,趕著女性回歸家庭;另一方面又不保護女性回歸家庭後的權益。
法律一個釜底抽薪,把女人背後最後的倚仗奪走了。
在生死存亡面前,沒有人是豬。
如果女人的籌碼只有「為他生兒育女辛苦做保姆半生」,那麼就像沒用了即將被宰殺的老黃牛對農夫叫嚷「沒有功勞還有苦勞」一樣,蒼白又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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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法律與政策的不夠完善公正是表象,其實廣大女人仇視婚育暴露了中國社會更深層的問題:現代婚姻理念與傳統家庭觀念的衝突。
改革開放後,中國社會從農耕文明中剛邁一步,就看到工業文明來了,眼前一亮,這個時代好啊,女人也能外出掙錢養家了。
於是整個社會拚命強化女人和男人一起賺錢養家的職業屬性。
美國國家統計局曾發布世界各國男女勞動參與率數據,真是驚嘆啊,中國女人參與率近70%,排世界女性第一,比法國男人還勤奮,可謂世界女人中的戰鬥機。
但作為被伺候慣了的中國男人,就像皇帝沒了奴婢不會系鞋帶一樣,他又忘不掉農耕文明男性的好處,要求繼續享受女性的家庭職能。
法律政策裹挾著歷史文化,泥沙俱下衝擊女性的生存,會令她們逐漸改變擇偶觀,選擇願意為家庭瑣碎承擔一半責任的男性,選擇願意為女人超過一半家庭付出的那部分買單的男性。
她們會讓一邊享受新婚姻法好處,一邊還睡在傳統思維上要求女性無償付出生育與家務勞動的男人滾蛋,修鍊好權責匹配再來談。
聖經里有一句話:請給我力量,接受那些我無法改變的,給予我勇氣,改變那些我可以改變的,賜予我智慧,看清這兩者的差別。
在婚育與自立越來越不可調和的矛盾後,女性保持單身,成為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做法。
亦舒在《胭脂》中說:我的歸宿就是健康與才幹,一個人終究可以信賴的,不過是他自己,能夠為他揚眉吐氣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麼歸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歸宿。
看清真相的女人,婚育在生存面前就不再是必選項,而是加分項。就像一道附加題,做了不一定對,不做也一樣可以拿到100分,精力有限那就不做了唄。
《中國新聞周刊》報道,國家民政局數據顯示:中國單身男女的人數已經近兩億。主動選擇單身的「單女」明顯增多,女性更願意選擇單身。據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30歲以上的女性人口當中,有2.47%未婚。
從這個層面說,新婚姻法杜絕了女人在虛幻的極樂中滑下去,意想不到地成了一部女性獨立的教科書,催促女人像男人一樣走上一條艱難而正確的路。
03
法律鼓勵女性早婚,緊接著用人生最有精力,最有希望,投入到學業事業上最有產出比的黃金十年用來生孩子,滿打滿算正好生三個。
等她們徹底淪為了在職場上毫無競爭力的中年油膩歐巴桑以後,只聞婚姻法當頭棒喝道:「別以為房產證上寫了你的名字,房子就有你的一半,萬一離婚你就分的到房子。」
我帶大家詳細解讀一下新婚姻法所規定的關於婚前房產分割的部分:
1、婚前一人首付。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於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於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2、婚前一人全款。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後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同居期間雙方出資。在這種情況下,不考慮戶主是誰,婚前雙方出資買房可以被認定為同居期間以婚後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平分。
以及關於婚後的房產分割的部分:
1、婚後一方父母出資。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2、同居期間雙方出資。雙方父母都有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3、婚後一方出資。在婚後一人出資購買房產應該先公證婚前個人財產,不然難以界定。如果公證了,那麼離婚時房產按個人財產處理。
4、婚後共同出資。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無論戶主是誰,在離婚時應該平分,一般不按份額處理。
5、按照相關規定,如無特殊說明的情況下,無論在婚前或者婚後,一方繼承所得的房屋為個人財產,離婚不分。
在以前的婚姻法中,規定房屋的歸屬權由房產證上的戶主來決定,也就是說,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誰就有權分得房產。
但是現在不同了,房產證上即便是有你的名字,你也不一定分的到房子。
新婚姻法不再是過去的婚姻法,說好聽點,它更提倡平等和自由,夫妻之間相互扶持,共同進步。說難聽點,畢竟婚姻法保障的是財產而非愛情。
所以一個響應國家號召早婚早育,用人生的黃金十年生養三個小孩,人到中年荷爾蒙和安全感手拉手降至臨界點的時候,一個女人就只有寄希望於男人的良心了。
希望他結婚的時候不要始亂終棄,離婚的時候不要趕盡殺絕。即使婚姻法不承認也無法貨幣化全職太太對於家庭的犧牲和付出,他看在夫妻一場的情份上也不會苛待你。
法律都無法保障你的東西,到頭來只能指望一個男人的良心,這不是無稽之談么?難道要用一生去賭一個男人的良心么?
04
小娟今年35歲,已實現初級的財務自由,她一點不著急結婚。
年齡相仿的男生上來就說,你有房,我買車吧。
她說,我也有車。
條件好點的大叔,物質上只准許共享但不單獨給予,還著急結婚要孩子。
她說,我對你沒興趣。
她感慨,中國當下的婚姻,你必須知道,別人的東西,別想染指,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
這樣沒有利益參雜的男女關係中,沒有人獲利,那結婚生孩子打掃衛生照顧家庭的原因,就真的只剩真愛了。
1874年,英國隨著工業革命的資本壟斷累積,整個社會正走向一個碾壓人性與情感的極端。托馬斯·哈代在這時創造了一個獨立女性形象——《遠離塵囂》中的芭絲謝芭。
她不是伊麗莎白,不是苔絲,不是矯情的富家女,也不是凄苦的情婦或妓女。她是一名雙手犁地,善於騎射,試圖在男人的世界裡,開闢女性話語權的獨立女性。她擁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自由的生活,敢愛敢恨的倔強。
年輕男人跟她求婚說,我有農場,你會有一架鋼琴,種些花花草草,生幾個孩子。
她說:我不想成為男人的財產,對你來說我太獨立了。
年老的富豪對她說,我會比你同齡人更好照顧你,保護你,你會有很多裙子,有馬車有鋼琴。
她說,我有一架鋼琴了,我也有自己的農場,不管你的求婚多麼讓我受寵若驚,我都不需要一個丈夫。
故事的結局,她與第一個男人,真摯的相愛結合了。
獨立的女人,不是不婚不育的女人,而是與稍縱即逝的情慾、被豢養寵幸的圖景,劃清界限的女人。
是一個不被物質利益蠱惑,直逼內心需求,有能力選擇為愛而婚的女人。
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這或許也是新婚姻法的意義。
畢竟,女人現在更加相信:生氣不如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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