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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帝王都想得到的寶玉……

據說,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用了一塊上等的藍田玉(又說為和氏璧)製成了一枚傳國璽,以後各代帝王都看重這枚傳國璽,認為要得了此璽,才是真命天子。東晉時的幾個皇帝都沒有得到這枚璽,被譏為「白版天子」。

漢以後的各代還專門規定了達到某一級別的人才能有資格得到什麼形制的玉璽。以玉為璽的制度,一直沿襲到了清代。乾隆皇帝釐定的25枚寶璽,絕大多數為玉制。在唐代,則對玉帶的佩用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如《新唐書·輿服》中所謂的「其後以紫為三品之服,金玉帶銙十三;緋為四品之服,金帶銙十一…….」

《周禮》一書中曾作了詳細的記載,哪「六瑞」的使用規定為:天子用尺寸最大的鎮圭,公用桓圭,侯用信圭,伯用躬圭,子和男用谷璧和蒲璧。不夠某一級別身份的人不準持佩。《左傳》中明確說:「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由此可見,從原始社會末期到清代,某些玉器一直是政治等級制度的重要標誌器物。 玉器又是聚斂財富的手段和顯示富有的一種標誌。良渚文化中出土幾十件以上玉器的墓葬,墓主都是有權有財富的人。有的一個墓葬出土上百件玉器,除作為宗都、喪葬用器外,有著標誌財富的功用。在安陽殷墟的婦好墓、江西新干大墓等一批商代貴族和方國墓葬中,仍有大批玉器出土。

在商代出現了玉作的幣,即貝形玉幣,同時玉也作為了交換品和貢品。婦好墓出土的一件玉戈上刻有「盧方皆人戈玉」。商代明期,商王室所用的玉器的玉材,有相當部分來自遼寧和新疆等地,是通過交換或入貢得到的。在西周,僻處四川的蜀國就曾向夷王貢獻瓊玉。名貴的玉器價值連城,為了得到一塊上等的玉器,不異發動戰爭,甚至割地相讓。秦漢之後,玉作為顯示富貴的財物,一直受到權貴們的青睞。作為一種商品設肆而賣,早在宋代就已出現。明清以來,玉器商店漸漸增多。晚至清代,玉器的身價更是普遍升高,有「古銅舊玉無定價」的說法。

簡介中國古玉器的文化內涵不僅包括設計藝術、碾琢工藝、文字記載等,而且還包括古玉器的豐富的價值、禮儀功能。宗教功能、經濟價值和裝飾功能。

古玉器的政治價值表現在古玉器是社會等級制的物化,是古代人們道德和文化觀念的載體。出土玉器基本上出自有身份和地位的大中型墓葬中,春秋戰國就有"六瑞"的使用規定,6種不同地位的官員使用6種不同的玉器,即所謂"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谷壁、男執蒲壁";從秦朝開始,皇帝採用以玉為璽的制度,一直沿襲到清朝;唐代明確規定了官員用玉的制度,如玉帶制度。

類別中國古玉器大致可分為禮樂器、儀仗器、喪葬器、佩飾、工具、生活用器、陳設器、雜器等八大類。在這幾類玉器中,除了玉禮器幾千年來品種變化不大外,其他幾類都隨時代的不同而發生了品種的變化。

(一) 禮樂類

在祭祀、朝享、交聘、軍旅等禮儀活動中使用的一些器物,被賦予了特殊的意義,即所謂藏禮於器。

有些玉器直到清代晚期也依然作為重要的禮器。據《周禮.大宗伯》中載:「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壁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虎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壁、琮、圭、璋、璜六種玉器,即是所謂的禮樂器。此外,瑗、環、 瓏等也曾有不同時期作過禮器。

(二)儀仗類

又稱玉兵器,主要有玉戈、玉刀、玉戚、玉 、牙璋、玉斧等。這些器形本源於實用器,主要出現於商、周兩代,以商前期最為突出。春秋戰國乃至以後的時代,除仿古玉器中有少量的作品外,這幾中器物均很少見到。大多無使用痕迹,而主要為儀仗用器。

(三)喪葬類

簡稱葬玉。古代的人們由於受鬼神觀念和宗教思想的影響,相信人死亡後,靈魂便會到另外一個世界。為了靈魂永存,人們認為玉能保護死者的屍體。從戰國時起,逐漸形成了一套喪葬用玉的制度。這裡葬玉,是專指為保存屍體而琢制的隨葬玉器。歷史上用過的葬玉主要的瞑目(包括面具、眼帘和眉)、玉 、玉握、玉塞、玉衣等。

(四)佩飾

是指人身佩玉,其內容十分龐雜,主要有頭飾、耳飾、項飾、手飾、身飾之分玉佩飾產生於原始社會。許多器形較小的板狀體,器身有穿孔的各形器物都被認為是佩飾,主要有:玉 、玉人、玉龍、玉耳 、玉 、玉 及各種玉佩、玉墜等。

(五)生產工具

主要見於新石器時代和青銅時代。隨著青銅冶鑄業的繁榮和鐵器的出現,以玉材琢成的生產工具逐步消失。玉工具有斧、 、箭、鏃、斤、鑿、刀等,與青銅工具的形制沒有什麼差異。在殷墟婦好墓、三星堆祭祀坑、江西新干大墓等處都出土有大量的玉制工具。

(六)生活用具類

即玉制器皿。最早見於商代,哪玉簋。戰國秦漢時,玉角杯、玉卮、玉奩、玉燈、玉羽觴等也較常見。唐宋以後,玉杯、玉碗、玉瓶大量出現,餐具、文具、酒具等品種激增,仿古玉器皿在此後開始製作。到了清代,玉器皿的品種及數量均達到鼎盛。生活用具類的玉器也有可能因為隨葬而變成喪葬類玉器。

(七)陳設類

主要是玉山子、玉屏風、玉獸等器物,以清代最多見。商周時,一些無穿孔的小件圓雕玉器也可能是玉陳設。一些仿古的玉器皿也多用作陳設。此外,文房用具,如筆筒、書鎮、筆架等,均用玉材製成。(八)即指不能歸入以上幾類的器物,較常見的有鉤、如意、璇璣、剛卯、玉帶、玉劍飾等。中國傳統的玉器,在幾千年的發展進程中,絕大多數都隨著時代的變化而演變,無論是品種還是形制,只有少數幾種較為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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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博物館 紅山文化 玉龍新石器 新石器時代後期 紅山文化1971年內蒙古翁牛特旗三星塔拉出土高26厘米玉龍由墨綠色的岫岩玉雕琢而成,周身光潔,頭部長吻修目,鬣鬃飛揚,軀體捲曲若鉤。造型生動,雕琢精美,有「中華第一龍」的美譽。

新石器時代很多遺址中都發現有類似龍形的遺存,或為蚌塑,或為彩繪,或為雕塑。關於龍的原型,研究者們提出過各種假說,如蛇、鱷魚、蜥蜴、魚、鯢、馬、牛、豬、鹿、熊、虎、蠶、蠐螬、松樹、雲、閃電等等。商代甲骨文中的「龍」字和婦好墓出土的玉龍都顯示,龍是一種巨頭、有角、大口、曲身的神獸。新石器時代最符合這些特徵的文物應屬紅山文化中的這種蜷體玉龍,安徽含山凌家灘、湖北天門肖家屋脊也都有類似的玉龍形象,它們有可能是龍的原始形態。

關於龍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蜥蜴說,鱷魚說,至於龍首則有來自馬首、牛首或豬首之說。這件玉龍是中國已發現的時代較早的龍的形象之一,從其首部特徵看,吻部較長,鼻部前突,並上翹起棱,端面截平,有2個並排的鼻孔,似有豬首特徵。這件玉龍用黑綠色玉製成,琢磨精細,具有相當高的藝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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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博物館 紅山文化 卷龍新石器 新石器時代後期 紅山文化遼寧朝陽牛河梁出土高7.2厘米、寬5.2厘米卷龍是紅山文化標誌玉器之一。龍身圓形,額頭隆起,吻部前凸。除頭頂的三角形大耳,大眼睛以及吻部的多道皺紋由比較簡潔的線刻劃外,光素無紋飾。首尾之間有橫向窄缺口,或連或斷,或為一道不明顯的劃紋。頸背部對穿一小孔,可穿系佩掛。在紅山文化大墓中,卷龍多位於墓主的身軀上面,可能穿繩佩於胸前,應是當時的一種禮儀用玉和宗教用器。 紅山文化墓葬中往往有成批的玉器出土,這些玉器一般個體都較小,且有穿孔,被認為是佩飾,其中各種動物類的玉飾雕琢尤為精細,如玉龜、魚形石墜、玉鳥、雙龍首玉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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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博物館 紅山文化 勾雲形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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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博物館 良渚文化 玉璧新石器 良渚文化1984年浙江餘杭鍾介出土直徑17.6厘米、孔徑5.2厘米璧是良渚文化最有特徵的玉器之一,在大墓中經常與琮、鉞等構成固定的玉器組合。《爾雅?釋器》載:「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這裡的「肉」與「好」分別指代玉器的實體與中心孔。良渚文化的玉璧多為規整的圓形,中心孔徑小於器體,在璧類器物中比較典型。除了禮器功能外,璧還是權力、財富和地位的象徵。良渚文化的反山墓地,大墓內玉璧最多可達數十件,它們與其他玉器分置於墓主身上不同部位,玉器功能十分強化,顯然形成了系統的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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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博物館 大汶口文化 玉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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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博物館 紅山文化 璧新石器 紅山文化(約公元前4700年—前2900年)寬8.3厘米、高8.2厘米璧是中國傳統玉禮器之一,多為圓形。紅山文化除少量圓形璧外,還獨有外廓和中心孔為圓角方形或四角為直角的方璧,一般中間厚,四周薄,通體素麵無紋,邊緣打磨如刃狀。除中心大孔外,璧邊緣通常還鑽有1-3個小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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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博物館 紅山文化 神面形佩新石器 紅山文化(約公元前4700年—前2900年)高11厘米、寬4.7厘米神面形玉佩是紅山文化標誌玉器之一。此玉佩雙面均有紋飾。正中用粗陰線刻神面紋,內凹式圓眼,五組長齒,左右兩端捲曲成勾雲形角狀,為神化了的獸面形式。頂部鑽三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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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博物館 龍山文化 三牙璧新石器 龍山文化直徑9.5厘米此器圓形,中部有大圓孔。身扁薄,中部弧狀凸起,邊緣磨薄近刃狀。外緣凸出三個齒牙,三牙多同向,只有其中一個方向相背。牙璧以三牙居多,此外還可見到二牙、五牙等形態的實物。墓葬內多位於墓主胸部,當為佩飾一類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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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博物館 良渚文化 玉琮新石器 良渚文化1972年浙江餘杭鍾介出土高5厘米、面長7.5厘米、射徑7.7厘米、孔徑6厘米琮是良渚文化最具特徵的玉器之一,集宗教、裝飾、儀禮和權力於一體,是禮器的核心。在良渚文化的大墓中,琮作為重要的隨葬品與璧、鉞等玉器成套組合。良渚文化琮分圓形或內圓外方形,單節或多節等不同形式。外部凸面上一般雕飾形態各異的對稱獸形神面紋,刻劃手法以陰線為主,輔以淺浮雕,呈現出立體紋、地紋和裝飾紋於一體的「三層花」效果。紋飾以手工直接雕刻,細密規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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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玉器的"三忌"、"四畏"  古玉有「三忌」、「四畏」,劉大同在《古玉辨》中說,所謂「三忌」,是指古玉「忌油」、「忌腥」、「忌污濁氣體」。所謂「四畏」是指古玉「畏冰」、「畏火」、「畏姜水」、「畏驚氣」。

1、古玉忌油:古玉應避免接觸油膩,因為油脂會封堵玉質的微細孔隙,使玉質中的灰土不能退出來,玉器便不會瑩潤,透出所謂的「清光」。

2、古玉忌腥:腥氣或腥液中所含的化學成分,如鹵鹽等,對玉器有一定的腐蝕,而導致玉質受損,所以古玉要避免與腥物相觸。

3、古玉忌污穢:古玉忌污穢的道理與忌油相似,即污穢會使「土門」閉塞,而使玉質中的灰土不能退出,甚至反受其濁。因此玩玉前要洗凈雙手。

4、古玉怕冰:如果古玉時常近冰,或被凍,則色沁就不活,沒有潤感,謂之「死色」,甚至使玉質可能會產生裂紋而不可挽救。

5、古玉怕火:古玉如果常靠近火或熱源,則可能使「色漿」盡褪,色漿主要是指玉質的表面光澤和透明度。古玉近火受熱,尤其是高溫,可導致裂紋的產生,亦可傷及玉質,從而失去光澤,降低透明度。

6、古玉怕姜水:古玉與姜水接觸,往往會使已有的沁色黯淡無光。切勿以姜水除去出土古玉的土腥氣或腐臭氣,如果浸的太久,還會使玉器渾身起麻點。以後即便不斷「盤玩」,也難以補救。

7、古玉怕驚怕跌:即所謂「畏驚氣」,是指當佩戴者受驚或不慎將玉器跌落在地或碰撞於硬物之上,重則粉身碎骨,輕則產生裂紋,即使看不見,也不意味其完好無損。因為重撞之下,內部結構總會受影響,即便是肉眼看不見的微細裂紋,也是玉器的隱患。因此玩玉者講究平心靜氣,戒驚戒燥,這也是修身養性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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