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女性主義者,而非平權主義者
I am a feminist,not a leveller.
為什麼?
在對我的觀點產生好奇或質疑前,不妨想想下面三個問題:
1、男性和女性,是否存在差異?
2、當今中國,女性是否仍然受到歧視?
3、你是否認為「平等」和「公平」不等同?
這三個問題答案,顯然都是「是」。
先來看第一個問題。
在醫學尚未發展到男性也能生育、哺乳前,我們顯然要承認男女之間的差異。
且不討論撫養小孩的問題,至少女性擁有生育、和哺乳這兩種權利(或者說可能性)。而男性群體在體格上、力氣上顯然更加強健。
不管是出於效率上的考量,還是人文主義的關懷,我們都不能漠視這一差異的存在,而讓普遍意義上體格更弱女性從事體力等勞動,男性則在家餵養孩子。
這樣不僅導致社會財富的隱性流失,同時也危害了兩性各自的身心健康。
我們的祖先發現了這一點,達成了以性別劃分社會分工的共識——即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另一個佐證是,這一社會分工是不分人種、地域、而是人類的普遍現象。)
這個被當代女性深惡痛絕、視為原罪的男權社會傳統模式其實有其內在邏輯,而且在當代並沒有失去其生存的土壤。
也許哪天醫學突破,同性生子成為可能,這一共識就能有打破的可能性。
我並不意在鼓吹這種共識的天然合法,也並不否認女性自主選擇工作或者全職太太的自由。事實上,這一觀念極受抨擊的原因在於「否認家庭勞動的價值」和「固化女性的社會角色」這兩點。但是,這一社會分工的出現是有其合理性的,而出發點就是——「承認男女的天然差異。」
第二個問題,女性是否仍然遭受不公平待遇?
我幾乎不需要舉例子。從城市的剩女歧視,還是農村的嫁女彩禮、鬧新娘習俗。到強姦案里對女性受害者「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的無理攻訐。
尤其諷刺的是,在同性戀等少數群體中,女同性戀者的地位也比男同性戀更為不利。
甚至可以說,一個女孩子的一生,從在母親的肚子里開始,就開始面臨著不幸的性別歧視。
打胎、猥褻、彩禮賣女、生育機器、失去工作權、就業歧視。
這是顯而易見的困境,惡意幾乎紮成實體般的網,從各個角度捆縛、壓迫住一個女性的一生。
第三個問題,公平等同於平等嗎?
我們來看看定義。
社會公平就是社會的政治利益、經濟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體社會成員之間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著權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機會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也有人把公平定義為「權責對等」的。
而平等,則指的是徹底消除差異,忽視差異,人有我有,人無我無。
回憶起歷史上有名的女權運動,不論是芝加哥女性罷工爭取」同工同酬「(這也是三八婦女節的開端),還是英國婦女爭取同等的投票權,目標都是「權利與義務對等」,換言之就是男女之公平。
而假如提倡男女平等呢?
無視男女間的差異,女性要承擔男性的工作,而男性同樣也要負擔女性的生育哺乳職責。(無論他們現階段是否能做到)
在第一個問題中我們已經討論過無視這些差異造成的災難性後果。男女追求平權(絕對平等)註定是一條歧路。
回答完這三個問題,我的選擇的原因也不言自明。在當今女性地位仍然低下、女權不興的今天,在承認男女差異的基礎上,朝著男女公平的目標出發,為女性爭取更多的權利。
舉個例子。今來實行「男女同放產假」措施的呼聲頗高。如果僅僅出於平等的考量,男性並沒有生產和哺乳,這個時候呼籲同放產假,顯然是看見了女性產假措施帶來的職場上顯而易見的弱勢,而用同時放假來彌補這一不公正。這一追求「男女職場公平」的舉措顯而易見帶有人文的溫度。
I am a feminist.我要為女性吶喊。不僅是為了希拉里所謂「政治天花板」,更是為了人間無數飽受威脅、攻訐的女性。
也許哪一天她們不用紋花臂也不用擔心被人販子拐走,不用大好年紀苦修防狼教程。
也許哪天人間再沒有李國華,每一對父母都真心為女兒的降生而祈禱。
也許哪天女權真的會成為一個偽命題。
以下是和人交流問題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可以看做是對這篇文章的拾遺。
Q:你的意思是必須要考慮男女的差異把女性禁錮在家庭?
A:我不是我沒有。只是用來說明男女差異導致社會分工這一點。事實上我支持女性工作選擇上的自由和去刻板印象化。換句話說她想當建築工人、總統、家庭主婦都完全沒問題。但是如果完全忽略性別差異的話,難道要讓男性也承擔生孩子的責任么?這不現實。所以最完美的方案是男女同假。
Q:這裡的平等怎麼理解?絕對平等?
A:是der,而公平就是相對平等。一味強調絕對平等會走向不公平。
Q:為女性爭取權利要爭取到哪一步呢?
A:爭取到達到」公平「的地步的時候,否則再過一步,就要重蹈男權社會的覆轍。而且,也會有女性團體內部分化,最終滑向徹頭徹尾的利己主義風險。
TAG:一了水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