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蘇區「包公」 ,毛澤東稱他「可當大局」
原標題:這位蘇區「包公」 ,毛澤東稱他「可當大局」
蘇區「包公」何叔衡
何叔衡,1876年生,湖南寧鄉人,原為清末秀才,卻成為了忠誠的無產階級戰士。建黨前後,他以新民學會為基石撐起了長沙革命事業的蓬勃發展;蘇區工作,他主持中央工農檢察部、內務部和臨時最高法庭的事務。何叔衡厲行反腐,取得了卓越成效,被廣大群眾譽為「蘇區包公」「何青天」。毛澤東曾高度讚揚他:「叔翁辦事,可當大局。」
工農檢察部部長的「三件寶」
毛澤東與何叔衡相識較早。何叔衡的耿直、忠誠和無私無畏的品格,多次受到毛澤東讚譽。1931年11月7日,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在瑞金召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宣告成立,毛澤東當選為臨時中央政府主席。經毛澤東推舉,何叔衡擔任了工農檢察部部長。
上任之初,何叔衡即召集工農檢察部全體工作人員開會,發動大家分頭下去摸底。會後,他就背上他為自己準備的三件寶:布袋子、手電筒和記事簿出發了。他白天和群眾在田間地頭邊干邊談,晚上召集部分幹部群眾座談,沒幾天功夫就掌握了很多材料。不久,下去摸底的工作人員返回檢察部,帶回了許多了解到的情況。如:相當一部分縣、區政府,單靠行政命令去解決問題,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了幹部吞沒公款,多吃多佔,貪污腐化的問題。
1932年2月1日,毛澤東主持召開人民委員會常務會議。會上,何叔衡將了解到的情況作了全面彙報,使到會者驚愕不已。毛澤東提議:中央政府要立即對那些執行上級命令和國家法律疏忽懈怠的現象,對一切貪污腐化分子給予嚴厲打擊。接著,人民委員會發布第五號命令。
人民委員會的命令發出以後,何叔衡率領工作人員深入各地進行檢查、督促、落實。為了加強檢舉、監督力度,經何叔衡提議,毛澤東批准,工農檢察部增設了控告局。隨後,在各機關單位、街道路口到處可見到一種特製的木頭箱——控告箱。
何叔衡嚴懲謝步升
一天,何叔衡從石城縣調查回到瑞金,剛踏進工農檢察部的大門,就遇到了瑞金縣蘇維埃政府裁判部審判員謝正平。謝正平向他彙報了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謝步升貪污犯罪的案情。
原來,瑞金縣蘇維埃政府裁判部在控告箱里收到一封群眾的檢舉信,檢舉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謝步升有嚴重的貪污犯罪行為。信中說:「謝步升把吃大戶(即打土豪)所得皮襖子和幾斤上等毛線私自拿回家,分田時好田留給自己,還強行多佔公田;去年,他用自家不滿半歲的小牛,換區蘇維埃政府送往災區的大水牛兩頭……」另有知情人檢舉:謝步升曾經殺了人,還偷蓋蘇維埃中央政府管理科的大印,偽造通行證等證件……
鑒於案情重大,何叔衡決定成立專案組,調查謝步升的犯罪事實。僅僅兩天,調查人員就掌握了相關情況。由於案件辦理中受到了一些阻力,中央工農檢察部對謝步升進行了突審和搜查。專案組在謝步升及他母親、姐姐家,查獲到部分貪污所得財物。謝步升的犯罪事實被一一印證。
1932年5月5日,蘇維埃臨時最高法庭對謝步升案進行了公審判決,謝步升被嚴懲。這在蘇區上下引起強烈反響,人們看到了共產黨剷除貪污腐敗的決心。
不冤枉好人,也不放過壞人
1932年5月24日,瑞金縣蘇維埃政府裁判部送來第二十號判決書請何叔衡審批。何叔衡接過判決書,看到「被告人:朱多伸。瑞金縣壬田鄉人……判決:朱多伸處以槍斃」時,腦子裡立即浮現出一個瘦小幹練的老人形象。
何叔衡到壬田檢查工作時曾多次與其接觸過。朱多伸早年參加過地方農民暴動,後來又隨暴動隊員一起加入游擊隊,在一次戰鬥中負了傷,為革命立過功。壬田鄉蘇維埃政府成立後,他關心這個新生的蘇維埃政權,對那些貪污浪費,消極怠工的鄉蘇維埃政府幹部進行過多次舉報。他怎麼會犯死罪呢?
百思不得其解的何叔衡背起行李立即趕到壬田進行調查核實。通過調查核實,何叔衡發現:朱多伸雖有罪過,但重判他主要是因他的多次舉報一些區鄉幹部,這些人報復所致。另外,瑞金縣蘇維埃政府裁判部的人反映,槍斃朱多伸是某個領導交代的。
面對這種狀況,何叔衡並沒有絲毫動搖。他拿定主意:人民叫我當工農檢察官,我就要為人民當好這個官,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決不放過一個壞人。於是,他大筆一揮,將對朱多伸的判決由「槍斃」改為「監禁二年」。
何叔衡以自己崢嶸人生為黨和人民精誠服務,成就不可磨滅的殊榮。
(摘自《湘潮》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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