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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15歲男孩持刀搶劫800多元 自首後被判刑

「孩子5歲時,他媽媽就離家出走了,從小他就跟著我在外地打工,直到10歲才回老家讀小學。我身體不好,沒怎麼管他,但是我真沒想到他竟然敢去搶劫。」日前,浙江衢州開化縣人民法院對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持刀搶劫的案件進行了「圓桌審判」。

大會議桌前,兩名少年坐在一邊,陪同他們的是各自的法定代理人及辯護人,另一邊坐著合議庭法官和人民陪審員。其中一名少年的父親林某說得痛心疾首。

孩子出事跟家庭有著莫大的關係。就像林父所說的那樣,10歲回老家讀書的小林到了五年級,就輟學了。

他跟同樣是單親家庭長大、缺少家人關愛的小飛成了好兄弟。

沒有生活來源,兩人嘗試過盜竊,未有收穫。去年8月29日,小飛提議找家店鋪搶劫。

晚上11點多,兩名少年縮在街角的弄堂里盯著對面一家正準備打烊的小賣部。眼看街道上人車漸漸稀少,「你在門口守著,我去店裡假裝換零錢,一看見他把錢放在哪裡我就行動。」小飛深呼一口氣向小林說道,隨後緊緊地捏著藏在袖子里的匕首,走進了店鋪。

「老闆,有零錢嗎?我想換點。」毫無防備的店主剛低頭打開抽屜拿錢,小飛就立刻拿出兩把匕首架在了店主的脖子上,明晃晃的刀面倒映出店主蒼白的面容,他的嘴似乎在動,但是小飛已經聽不清對方在說什麼,只覺得自己心跳得好快,拿刀的手上都是汗。

「老闆,我要買瓶水。」就在這時,一位女顧客走了進來,全然不知店內正在發生什麼。「好,我幫你拿!」店主趁機逃出店外。

小飛從抽屜里抓起一把鈔票奪門而出。一共830元,小飛分給小林400元後,各自離開。

回家之後,小林越想越害怕,不知道剛剛的街道上有沒有監控?不知道店主有沒有報警?如果我被抓了,我爸爸該怎麼辦?

第二天,小林找到小飛,說服了他一起來到開化縣公安局投案自首。

2018年3月8日,公訴機關以搶劫罪將該案訴至開化法院。

承辦法官通過前期調查發現,兩個孩子,小林目前在理髮店做學徒,小飛為了躲避父親的毆打,白天在外流蕩,晚上就留宿網吧。

在此情況下,如何判決才能即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夠讓兩名少年有機會改過自新呢?就案辦案易,要揭開傷疤、去腐生新卻極其困難。

鄭法官委託心理諮詢師對被告人進行了心理測評,結果顯示兩名少年均能夠認識到自己所犯的罪行,且有悔改之意,只要家庭、學校、社會給予正確引導和足夠的幫助及關愛,他們能夠約束自己,重新回歸社會。

可是,鑒於被告人小飛的父親存在家庭暴力傾向,鄭法官在對其勸說並發出人身保護令的同時,將小飛帶到開化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由中心為其提供必要的住所和食物,並承擔臨時的監管教育職責。

3月29日,該案正式開庭審理。法官、人民陪審員、公訴人、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工作人員、被告人、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像朋友一樣圍坐在會議室的「大圓桌」上,全然沒有在審判庭開庭時那種劍拔弩張的氛圍。

通過審理,該院認為兩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脅迫方式搶劫他人財務,已構成搶劫罪,且兩名被告人系持械搶劫,應酌情予以從重處罰。但是,被告人犯罪時均系年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被告人小林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案發後兩人能夠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兩被告人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均可從輕處罰。結合相關調查報告,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最後判處小飛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元;判處小林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500元。

轉載自: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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