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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佛協發聲:「普陀山上市」嚴重損害佛教形象,嚴重傷害佛教信眾感情!

文/奘真

4月2日,中國證監會官網發布一份《普陀山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說明書(申報稿)》。《說明書》顯示,「普陀山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已正式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在A股發行股票的申請。這是該公司2017年6月21日首次報送發股申請後,第二次提交申請。「普陀山上市」的消息一出,輿論嘩然,小僧也著實震驚!

能用「普陀山」的名稱上市嗎? 作為佛教聖地的名稱顯然不行。普陀山與佛教不可剝離,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以「普陀山」名義上市,難脫將佛教商業化之嫌。

普陀山,是世界佛教徒的信仰聖地、中國佛教四大名山之一,是中國佛教乃至中華文化的象徵符號,在海內外具有廣泛的影響。

山名中的「普陀」二字,源自佛教《華嚴經》「Potalaka」(普陀洛迦或補怛洛迦)的音譯,該經記載「普陀山」為觀自在菩薩(觀音菩薩)的住地。可見,普陀山的宗教人文意義,遠大於其地理的意義。作為普陀山的精神文化內核,佛教與普陀山是無法剝離的整體。

此次「普陀山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擬將普陀山景區旅遊客運、香品生產銷售、旅遊商品銷售、租賃餐飲等業務打包上市,雖然表面上未涵括寺院等佛教資產,但佛教是普陀山旅遊的最大特色和核心資源,佛教寺院、聖跡及觀音信仰的感召力,是支撐其上市業務的最重要前提,也是「普陀山上市」的最大「賣點」和「保障」。

普陀山「上市」,顯然有捆綁「佛教」上市之嫌,不可避免地會使佛教背負庸俗化、商業化的惡名,嚴重傷害佛教及信眾的合法權益。

「普陀山上市」有違國家剛剛出台的宗教法規和政策

近年來,佛教「被上市」「被承包」,借佛斂財等佛教商業化問題,飽受社會爭議,遭到佛教界一致譴責和反對。

前些年,峨眉山、九華山被打包上市,已經引起社會輿論廣泛詬病,也成為佛教界之痛。由於未及時處理,其負面影響一直發酵,造成一些名山紛紛效仿。

2012年,國家宗教事務局、中國證監會 等十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中明確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寺觀搞『股份制』『中外合資』『租賃承包』『分紅提成』等。」

2017年,國家宗教事務局、中國證監會等十二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亦明確「禁止將佛教道教活動場所作為企業資產打包上市或進行資本運作。」

2018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明確規定,「禁止投資、承包經營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義進行商業宣傳。」借與佛教高度關聯的「普陀山」名稱上市,顯然脫不了商業宣傳的干係。

在全國上下大力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處理佛教商業化問題的背景下,普陀山謀求「上市」的行為顯得尤為「刺眼」,是對《宗教事務條例》、國家十二部委《意見》等中央文件的嚴重挑戰。其以發展旅遊產業之名,行「捆綁」佛教上市之實的行為,明顯違反了黨的宗教政策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必將使「普陀山」神聖形象蒙灰,嚴重損害佛教清凈莊嚴的形象,嚴重傷害廣大佛教信眾的宗教感情。

以信仰之名「上市」是整個社會的悲哀,對中國民眾的社會心理將產生深遠影響

近年來,「老闆寺廟」的現象屢見不鮮,佛教名山、景區「上市」的傳聞不絕於耳。利用宗教信仰謀取經濟利益,不僅背離了宗教的根本精神,也突破了社會的基本價值底線,是整個社會的悲哀。

信仰「上市」,不僅僅關乎某一宗教的健康發展,更關乎一個社會、民族的文化涵養和精神高度。讓信仰歸於信仰,留給宗教一片清凈的空間,是一個成熟、文明社會的基本特徵。

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的根和魂,積澱著中華民族最深層的精神追求,代表著中華民族獨特的精神標識。

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佛教將會由於社會商業資本的不斷入侵,逐步改變其在信徒中的神聖莊嚴形象,進而衝擊中國廣大民眾千百年來形成的社會心理價值傾向,改變中國民眾的信仰格局。

此次若以「普陀山」的名稱上市成功,還會產生示範和連鎖效應,諸如五台山、雞足山、梵凈山、武當山、龍虎山、三清山、青城山等佛教道教名山難免會陸續效仿跟進,屆時股市將出現佛教道教板塊的怪異景象。

「普陀山上市」事件,無疑關係到中央政府政策法規的權威,關係到佛教、道教健康發展的未來。希望有關政府部門高度關注,及時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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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中國佛教協會,內容僅做公益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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