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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到底是清朝的知府?還是清廉的知府?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句話,已經被人們所熟知,但是一直也被人們誤解著。


首先,這句話里的「清知府」,意思並不是清朝的知府。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又叫做「一任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清知府指的是清廉的知府,也可以說是清水衙門,有一點反諷的意味在裡面。

網傳最早出現在宋代的市井話本里,這是不對的。

一來,宋代知府一職並未固定,宋朝習慣稱之為知某某府,到明清才算正式官職。

二者,宋代的主要貨幣是銅錢與紙幣,習慣以文、貫為貨幣單位。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謠傳,是因為受到電視劇《大宋提刑官》的誤導,因為劇中宋慈就說了一句「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具體出處是:《儒林外史》第八回 王觀察窮途逢世好 婁公子故里遇貧交

王太守笑道:「可見"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話。

大家都知道,《儒林外史》一書是對當時吏治腐敗、科舉弊端、禮教虛偽等進行的批判和嘲諷。此書成於乾隆年間,由於清初大興文字獄,作者寫的是明朝的事,只能夠借古諷今。

當然,並不是說寫的是明代的事,裡面說的話也是明代的。但是,最起碼可以確定,當時的作者已經知道這句話。


這句話,小編第一次了解,便是來源於初中歷史教科書(人教版),第5冊,第20頁,

乾隆朝代的時期:

當時民間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民謠。

這句話出現的背景:

由於乾隆時期所謂的「太平盛世」,朝廷和民間奢侈之風盛行,朝廷的虧空越來越大,後來乾隆乾脆想出了一個方法——賣官!

賣官分實缺和虛缺兩種,所謂實缺就是給錢有個正經的官做,而虛缺就是給一個後備官員的名號,但是何時上任,得看運氣。賣官的價碼後來越來越高,以至於必須大肆撈錢,才不至於虧本。


清朝知府貪腐有多嚴重

首先,清朝知府一職,屬於從四品,相當於今天的地級市一把手的市委書記。(而同知則相當於市長)

十萬雪花銀,我們就按照此話最低標準算:清朝乾隆年間,一兩銀子購買力相當於今天的200元左右,十萬雪花銀就是兩千萬,一年要貪污700萬···呵呵


為什麼清朝官員貪腐那麼嚴重

明清兩朝初期,對待官員貪腐是很嚴肅的。但是朱元璋著重堵,雍正著重於疏,有點高薪養廉的味道。但是結果事卻事與願違。

主要還是,清朝官員俸祿,不足以應付官員支出。

知府下有一大堆幕僚和眷屬僕人需要養著,上有各路上司菩薩需要供著,雖然俸祿比普通百姓高很多倍,還有「養廉銀」,但是絕對是入不敷出的。這一點,倒是和明朝官員的貪腐成因有很大相似。

所以說啊,治理官員貪腐,官場風氣很重要,最終要靠合理的制度,把這些貪腐因素都關進位度的籠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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