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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是什麼

當你看到雕塑,你知道它是藝術品;當你看到畫,你也知道那是藝術品;當你看到文章,聽到音樂,看到時裝,看到電影,你知道它們都是藝術品。

可是反過來,當你看到「藝術品」三個字的時候,你知道它是什麼嗎?

藝術品是什麼?

一下子答出這個問題可能有點難,所以我們可以先想想:能為成為藝術品的東西,都有哪些特徵?

雕塑,是用可雕刻的材料和可塑的材料做成的,能夠反映創作者思想感情的可視可觸的物體。

畫,是通過在一個平面上加上顏色而產生的,能夠反映作者思想感情的可視的物體。

文章,是通過組合文字而產生的,能夠反映作者思想感情的一段文字。

音樂,是通過組合不同聲音而產生的,能夠反映作者思想感情的一段聲音。

……

如此看來,藝術品就是「作者為了反映自己的思想感情而製作的作品。」

這就是最終答案了嗎?也不盡然。

有的時候,藝術品的作者在製作作品的時候,並不能很好地表現自己的思想感情,或者根本就沒有感情;同時,欣賞者在欣賞作品的時候,也可能會誤會作者的思想感情,或者根本無法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

前者的例子是,一個人生氣地把掃帚掰彎了,可是你去看掃帚,只覺得搞笑,因為它被掰成了閃電的形狀;或者,你看白天的彩虹,夜晚的星雲,漆黑宇宙中的那顆藍色星球。你覺得很好、很美,可是這一切的作者卻只是意外(如果你相信自然科學的話)。

後者的例子是,你看一把被彎曲成閃電形狀的掃帚,覺得很搞笑,但是把掃帚彎曲的人卻是懷著憤怒的心情把掃帚掰彎了;或者,一個嬰兒開心、自由自在地用手蘸著顏料往牆上刷,可是你卻看不住那一片灰濛濛的色彩有什麼特別的含義。

也就是說,作者創作出來的作品,不一定包含作者的思想感情,並且對於同一個作品中的感情,每一個人的認識,都不盡相同。

這麼一來,藝術品就是「認可者能夠從中產生思想感情的信息」。

很曖昧吧。

之所以說「認可者」,是因為藝術品的評價標準是變化的、是因人而異的。我認為閃電型的掃帚是藝術品,因為它讓我感受到了一種不同尋常、超自然的感覺,讓我感受到了驚奇與挑戰一成不變的生活的感情。而你可能覺得那玩意就是一個垃圾。所以,一個東西,在我這裡可能是藝術品,在你那裡可能就不是。

改稱「信息」是因為藝術品不一定有作者,不方便叫做「作品」,可有的藝術品,諸如音樂等,又不是個「物品」。但「藝術品」總歸是要被別人欣賞、體會的,所以就如此稱呼了。

改用「產生」一詞,是因為通過欣賞、體會藝術品而產生的情感,可能和這個作品的關係沒那麼大,反而和欣賞者的當下的思想感情有很大的關係。

除了「認可者能夠從中產生思想感情的信息」以外,藝術品通常還有如下特徵。

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如果作者不利用生活中的元素,他就無法創造任何東西。同樣,如果作者不利用生活中的元素,我們就無法理解這個作品。所以,藝術是源於生活的。但是如果藝術和生活沒有一點區別,比如錄下一個普通人一天24小時的生活,給你看,未必有意思。事實上,藝術會專門表現生活中人們嚮往的,罕見的,有價值的東西。所以,藝術是高於生活的。

片面。正因為藝術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所以一個藝術品,不可能完整、客觀地反應我們的生活。他只能在讀者所讀出來的程度上,反應讀者所讀到的東西。所以從一部作品中,我們只能得到對生活的一個片面的認識。但是通過欣賞大量不同的作品,我們可以對生活有一個更加完整而客觀地了解。

感性(因人而異)。因為欣賞者因藝術品而產生的是思想感情,而不是知識,所以課本、論文不能是藝術品,因為他們是理性的。可是有的人會覺得課本中的插圖很漂亮,覺得課本的字體很優美,覺得論文中所體現的科學精神很偉大。甚至有的人會看著一條物理學公式,而感嘆:「物理學真是偉大!」。這也是藝術品的定義因人而異的另一個表現——你認為這是理性的,可我卻認為這是感性的。

總結一下:藝術品是「認可者能夠從中產生思想感情的信息」,且通常是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的,片面的,感性的。

原作:陳行健

插畫:陳行健

編輯:陳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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