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男子遭遇「手機碰瓷」 被訛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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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0日,車站派出所民警致電本報記者:倒在車前碰瓷的騙子你可能見過,可拿著屏幕受損的手機碰瓷的騙子你見過嗎?我們就逮住一個這樣的不法人員。
9日18時30分前後,車站派出所民警盧胡玲接到一名男子報警稱,在唐宮路與金谷園路交叉口附近一手機維修店,有人拿著手機碰瓷。盧胡玲與同事到場,見到了報警人鄭先生。
鄭先生告訴民警,8日傍晚,他在騎電動車回家的路上被一名男子攔住,對方說鄭先生把其手機碰掉了。看到對方手機屏幕確實碎了,鄭先生只好自認倒霉。倆人來到一家手機維修店,鄭先生掏了1600元讓對方換手機屏幕。
事後,鄭先生感覺不對勁兒,第二天來到那家手機維修店,店員稱那部手機已經修好被機主拿走,他更覺得此事蹊蹺。當天下班後,他在街頭髮現那名男子正跟另一人去往一家手機維修店,於是報警。
鄭先生和盧胡玲等人進店後,識破了碰瓷男子陳某的伎倆。8日傍晚,陳某拿著一部屏幕受損的手機沿街尋找目標,看到鄭先生經過,就以鄭先生碰掉手機為由索賠。鄭先生支付1600元維修費離開後,陳某稱不換屏幕了,從手機維修店要回1400元。第二天,陳某以同樣的伎倆碰瓷另外一名男子,還沒得手便被鄭先生髮現。最終,陳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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