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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殿英盜慈禧墓後,真送夜明珠給宋美齡了嗎?

圖:1943年5月宋美齡訪問舊金山

文 | 諶旭彬

1928年7月,軍閥孫殿英用炸藥盜掘了清東陵的慈禧、乾隆墓,引發舉國嘩然。

事後,孫殿英並未受到任何懲處。坊間傳言,乃是因為孫攜帶盜墓得來的珠寶,分送南京政要,宋美齡亦收了孫贈送的一顆「慈禧夜明珠」作為鞋飾,故蔣介石對孫網開一面。

這種說法,乃是無稽之談。


源頭乃文強晚年所撰文史資料

1940年代,文強曾在軍統局先後擔任過策反委員會主任委員、華北辦事處處長、本部第三處處長、中美特訓班第三班副主任等要職。

1949年後,文強留在大陸,為「文史資料」撰有《孫殿英投敵經過》一文,詳述了自己與孫殿英的交往。其中寫道:

「1943年3月2日,我與孫殿英一道啟程到陵川。……窟窿岩一宿,原想好好的消除疲勞,不料孫睡到三更半夜睡不著,把我從夢中叫醒,要聊天。……孫談得興高采烈,又將東陵盜墓的事,全不隱諱地向我談出。他說:『……乾隆的墓修得堂皇極了,棺材裡的屍體已化了,只留下頭髮和辮子;陪葬的寶物不少,最寶貴的是頸項上的一串朝珠,有108顆,聽說是代表十八羅漢,都是無價之寶。其中最大的兩顆朱紅的,我在天津與雨農見面時送給他作見面禮。還有一柄九龍寶劍,有9條金龍嵌在劍面上,劍柄上嵌了寶石。我托雨農代我贈給委員長或何部長,究竟雨農怎樣處理的,由於怕崩陵案重發,不敢聲張。慈禧太后的墓崩開後,墓堂不及乾隆的大,但陪葬的寶物就多得記不清楚。從頭到腳,一身穿掛都是寶石,量一量有5升之多。慈禧的枕頭是一隻翡翠西瓜,托雨農代我贈給宋子文院長了。她口裡含的一顆夜明珠,分開是兩塊,合攏是一個圓球,分開透明無光,合攏呢,透出一道綠色的寒光,夜間在百步之內可照見頭髮。聽說這個寶貝可使屍體不化,難怪慈禧的棺材劈開後,老佛爺好像在睡覺一樣,只是見了風,臉上才發黑。衣服也有些上不得手。我將這件寶貝夜明珠托雨農代我贈給了蔣夫人。宋氏兄妹收到我的寶物之後,引起了孔祥熙部長夫婦的眼紅,接到雨農的電告後,我選了兩串朝鞋上的寶石送去,才算了事。那把九龍寶劍,究竟贈給了委員長還是何部長,到於今還不明白,有便請代我打聽,但也不必當面去問雨農,不然,會顯得我太小氣了,千萬千萬,拜託拜託。』」

文強此文,是「宋美齡收了孫殿英贈送的一顆慈禧夜明珠,故蔣介石對孫網開一面」之說的唯一史料源頭。

圖:原軍統幹部文強晚年照片


一個微妙的時間問題

假設孫殿英確實在1943年3月「半夜睡不著」主動跟文強說了自己向蔣介石、戴笠、宋美齡、宋子文、孔祥熙夫婦行賄之事文強1949年後寫「文史資料」時的轉述也完全忠實於孫殿英的原話,那麼,一個微妙的時間問題就出現了。

按文強所轉述的孫殿英的說法,其針對南京高層政要的行賄,全部通過戴笠這個中間人來操作,「在天津與雨農見面」是孫、戴二人初次相識,故孫又贈了戴笠一把「九龍寶劍」作為「見面禮」。

孫殿英盜挖清東陵,時間是1928年7月;同年8月,事迹敗露,其部下譚溫江被捕,國民政府成立特別軍事審判法庭;至1930年中原大戰,孫殿英投靠閻錫山、馮玉祥一派參與反蔣,譚溫江等人被釋放,案件不了了之

至於孫殿英與戴笠初次相識,卻是在1933年。具體的相識經過,戴笠曾告知過文強:

「1944年春,戴笠到河南臨汝風穴寺主持中美特種技術合作第三班(戴笠兼主任,我任副主任)開學儀式時,在一次閑談中,他談到他與孫殿英的結識:是執行老頭子(指蔣介石)的密令——搞垮馮玉祥的抗日同盟軍。戴說,他曾經同劉健群一道去天津租界與孫見過面,……孫了解到戴是蔣介石身邊的親信特務頭子,……連說……今日見面難得,送兩顆紅寶石作紀念吧。孫還曾鬼頭鬼腦地向戴說:這是乾隆皇帝御用的朝珠。戴當時答應收下,回南京後交給蔣介石了。他倆這次見面是痛快的,戴說孫老殿確有江湖上的豪氣。」

1933年5月,馮玉祥在張家口舉事,自稱「察哈爾抗日同盟軍」。在南京看來,這是欲借抗日之名行割據之實。孫殿英是馮玉祥的重點拉攏對象,也是南京方面的重點策反對象。據孫部中校參謀王任之回憶,「何應欽三次派藍衣社頭子劉健群來沙城遊說孫殿英。」查台灣「國史館」所藏戴笠檔案,內中有多封戴笠與蔣介石往來電函言及如何拉攏孫殿英。均可證戴笠與孫殿英的結識,確系始於1933年。

也就是說:孫殿英從東陵盜寶案中逃脫法律制裁,是在1930年。他和戴笠初次相見並贈寶給戴,是在1933年。「怕崩陵案重發」幾個字,也說明贈寶之時,孫已從東陵盜寶案中脫身。簡言之,按文強所轉述的孫殿英自己的說法,他從盜墓案件脫身在前,向宋美齡贈寶在後。

接下來要討論的問題就很清晰了:

1、1930年,孫殿英究竟是怎樣從盜墓案脫身的?2、1933年,孫殿英究竟有無向宋美齡贈夜明珠?

圖:1933年4月16日,戴笠致電蔣介石建議拉攏孫殿英以制約馮玉祥


蔣馮閻桂勾心鬥角,孫殿英獲利

孫殿英盜發慈禧、乾隆之墓被媒體報道之後,舉國嘩然,要求嚴懲的輿論極盛。因案件主犯乃是現役軍人,非普通法院所能審理,故遜清宗室、文化名流以及北平總商會等機構,均曾請求組織特別法庭,且要求參加陪審。

最終,因孫殿英的身份頗為特殊,牽涉到諸多政治派別的利益,決定組織封閉的「高等軍法會審處」審理此案。

一方面,孫殿英部名義上乃是蔣介石的部屬。

孫部原屬張宗昌的直魯聯軍。1928年夏,孫選擇向北伐軍「投誠」,接受了蔣介石第一集團軍的番號,但孫對蔣的觀感並不好。蔣在該年7月倡議整理全國軍隊,欲將現有的200個師減至50個,遭到了來自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等人的極大阻力。按計劃,孫殿英部也將裁員過半,由軍改旅。孫對整編極為抵制,但蔣派在北平的代表何成浚立場強硬,對孫明言:若不整編裁兵,則中央將停發糧草、餉彈。這也是孫鋌而走險去盜發皇陵的一個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當時主政北平的乃是閻錫山(北平衛戍總司令)、馮玉祥等人,盜墓案發後,閻、馮均有藉此案攻擊蔣介石的用心。

這種勾心鬥角,充分體現在特別軍事法庭對審判官的選擇上。

組織特別軍事法庭,乃是閻錫山的主張。代閻錫山坐鎮北平的朱綬光(衛戍司令部參謀長),最初擬定的審判官人選,如楊傑(第一集團軍總參謀長)、冷遹(第一集團軍第四軍團總指揮部總參議)等,全是蔣介石第一集團軍中之人。若審判結果對孫殿英有利,閻、馮等自會大造輿論攻擊蔣「徇私」;若審判結果對孫殿英不利,閻、馮等亦樂見孫因此銜恨蔣,與之分道揚鑣。南京方面洞悉此中奧妙,故在接到朱綬光關於審判官的人選報告後,迅速指示必須「由各集團軍派員充審判官」。最終方案,乃是蔣、馮、閻、桂的第一至第四集團軍,各出一名審判官;至於審判長,則由閻錫山派系的商震擔任。

另據丁治磐(曾與孫殿英同屬直魯聯軍)披露,1928年6月份蔣介石派何成浚與徐源泉(直魯聯軍高級將領)接觸,徐已決心接受第一集團軍的番號,投入蔣的陣營;但為求自保,同時還曾與孫殿英等人一道「暫時先接受閻錫山的第三集團軍第十一軍團的番號」。1928年7月何成浚抵達北平後,丁、孫所部,才又轉而接受第一集團軍第六軍團的番號,被置於徐源泉麾下。而盜墓案的審判,則令孫殿英再次倒向了閻、馮。

丁治磐回憶:

「孫殿英雖是老粗,但心思很活,常與外界聯絡,十七年七月初他盜慈禧太后陵墓後,珍奇珠寶送給馮玉祥、閻錫山頗多,但有無送給徐源泉,因我在軍中帶兵,並不清楚。……據說馮玉祥還對孫盜寶表示同情,他說:『我們把他們(清皇室)活的趕走了,你把他們死的拿走了。』由於孫盜寶的事,使得他與徐源泉心存芥蒂,孫認為徐源泉未儘力保護他,所以雖然徐源泉待人寬厚大度,孫仍存離心。……我部在北方過冬後,就於民國十八年春調回南方,……由於孫殿英仍存離心,我們對孫殿英部嚴加註意。……當時我們和孫部分東西兩路走,令孫從東路走到山東禹城附近渡河,意思是說你若願意跟我們到南方來就渡河,不來就算了。結果孫就停在山東平原不渡河,雙方即在此分道揚鑣。」

孫殿英認為「徐源泉未儘力保護他」。事實上,徐源泉身為孫的上司,當日曾對外界多次替孫辯解,聲稱孫的寶物乃是「剿匪所獲戰利品」。不過,徐也曾令孫向北平衛戍部交出「金銀器物珠玉玩具等二十七包」,這或許是孫不滿徐的主因。

孫最終從盜墓案中全身而退,實是當日各派系政治力量勾心鬥角的結果。

徐永昌曾言,中原大戰爆發前,「最反對中央的是孫殿英、高桂滋」。1929年6月,「高等軍法會審處」預審終結,卷宗及判決書被送往南京政府軍政部。此時,「中原大戰」即將爆發,南京不欲刺激孫殿英,故遲遲未對判決書出具意見;及至1930年,孫殿英在中原大戰中倒向反蔣的閻、馮、桂陣營。被關押在北平陸軍監獄的孫部盜墓軍官譚溫江等,也得閻、馮等人默許而被釋放。一場轟動全國的盜墓案,就此不了了之。

圖:丁治磐將軍耳聞孫殿英向閻錫山、馮玉祥送了很多珍寶


無法證實宋美齡收過孫的夜明珠

至於1933年孫殿英有無通過戴笠向宋美齡贈送夜明珠一事,筆者傾向於無。

原因有三。

其一,孫有吹噓自己與戴笠、蔣介石存在親密關係的強烈動機。

文強乃是軍統派至太行山游擊區「監視」孫殿英之人,孫也了解文強的身份與來意。1943年2月底,孫派代表參加日偽召開的「璐王墳會議」,消息走漏後,孫有必要用言詞安撫心存疑慮的文強。吹噓自己與戴笠、蔣介石夫婦之間的親密關係,不失為一種好辦法。

其二,孤證不立。

迄今為止關於宋美齡收了慈禧夜明珠的唯一可稱之為「史料」的依據,只有文強對孫殿英之言的這段轉述。其餘坊間材料,或與此說抵觸,或不過是這段文字的衍生物。

其三,從孫殿英的仕途起伏中,看不出蔣宋夫婦乃至孔祥熙、宋子文、何應欽對他有所「照顧」。

1934年孫殿英全軍覆沒,實是蔣介石一手策劃的結果。

1933年,馮玉祥欲拉攏孫殿英參加「察哈爾抗日同盟軍」與南京對抗,孫則首鼠兩端,一面敷衍馮,一面與南京秘密接觸,藉機自抬身價要求中央讓自己「率所部移屯陝北、綏西邊荒」去屯墾——孫本是沒有固定地盤的游軍,此舉是要挾中央企圖獲得根據地。蔣介石再三權衡利弊之後,曾任命孫殿英為青海西區屯墾督辦。但蔣此舉並非出於真心,1933年9月1日,在給何應欽的密電中,蔣曾明確表示「孫部庇藏X黨分子太多,愈行愈遠,亦收拾更難,實有從詳考慮之必要」;10月13日,又密電何應欽、朱紹良,明言「孫部無益國家,遺害地方,當然不能再有顧惜」;稍後因福建事變,蔣處理孫的步子放緩。1934年1月30日,福建事變已平,蔣介石再電何應欽,要求其與閻錫山商議,「對孫殿英應決心根本解決」,如閻錫山不積極,則中央軍將前往晉綏「自行擔任」這一任務。3月11日,晉綏軍下達攻擊孫殿英之總攻令。31日,傅作義向南京報告:孫殿英部三萬餘人已全部被繳械。

1936年孫殿英再度出山擔任「察北保安司令」,與蔣介石、宋美齡、孔祥熙、宋子文、何應欽等人亦無關係,乃是宋哲元所委任(只是一個空銜)。蔣介石對孫殿英此次出山甚覺驚訝,曾於日記中寫道:「(聞閻錫山釋放孫殿英)此其為擾亂宋哲元後方之張本乎?」(孫長期被監視居住於晉祠)(11)

七七事變後,孫通過劉峙、戴笠的門路,要求抗戰,與蔣介石有過一面之緣。蔣擔憂孫重拾舊業在華北搞會道門,為日偽服務,故給了他一個「冀察游擊司令」的名義。(12)另據打入孫殿英部隊的中共地下黨員靖任秋披露,「當時,蔣介石雖然已經發表孫殿英為冀察游擊司令,但對孫極不放心,特指定孫與戴笠建立經常聯繫,由戴笠派出軍統特務嚴家誥帶著電台常駐孫的司令部進行監視。我曾把這一情況,請示過恩來同志:如何對待他們?恩來同志指示:一定要跟他們來往,能打進去最好。……孫要錢、要東西,都通過戴,蔣介石深知孫殿英不好對付,只有用特務組織來控制他。」(13)

至於坊間傳聞甚廣的「乾隆九龍寶劍落入戴笠之手,戴笠墜機後在飛機殘骸中被發現」,也只是捕風捉影之詞。

其「風」「影」的源頭是軍統幹部沈醉為「文史資料」所撰寫的一篇文章《我所知道的戴笠》。沈醉說,據他聽聞,當年戴笠從北平動身,「在抄查出漢奸的財物當中選出了一些精品帶在身邊」,飛機失事現場,發現「有一柄古劍,雖經烈火燒過,劍柄劍鞘都燒壞了,但劍光仍閃閃逼人,為不曾多見的寶物」。按沈醉的說法:1、「劍柄劍鞘都燒壞了」,本無法判斷這柄劍是不是所謂的「九龍寶劍」,甚至也無法判斷是不是「古劍」;2、這柄劍更有可能只是戴笠的隨身佩劍而已,沈醉自己就有過為戴笠準備配劍的經歷。(14)

沈醉這耳聞而來的寥寥數語,後來被演繹成了「馬漢三為九龍寶劍暗害戴笠」,自然更是荒誕不經。

圖:孫殿英

注釋

文強,《孫殿英投敵經過》,收錄於《文史資料選輯 第22卷 第64輯》。同上。王任之,《孫殿英與抗日同盟軍》,收錄於《文史資料存稿選編 6 抗日戰爭(上)》。李寶明,《「國家化」名義下的「私屬化」 蔣介石對國民革命軍的控制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P52-99。《東陵案軍法會審,將由各集團軍派員充審判官》,《申報》1928年9月10日。劉鳳翰、張力/訪問,《丁治磐先生口述歷史》,九州出版社 ,2013,P33-36。《東陵文物一部交出》,《申報》1928年9月15日。《徐永昌回憶錄》,團結出版社,2014,P191。中原大戰期間,孫殿英仍有所反覆。蔣介石日記1929年12月10日記載:下午,得徐克成電,稱:「孫殿英在自由縣,截我洛陽部隊之歸路。」1930年8月21日又記載:孫殿英派員謁投誠,蔣評價「匪性反覆,姑試允之,以觀其後」。 盧艷香:《孫殿英屯墾青海事件之重考——以「蔣介石檔案」為中心》,《民國檔案》2013年第3期。(11)《困勉記》,1936年1月27日。(12)王文亮,《抗戰時期我黨對孫殿英的統戰工作》,王天中,《孫殿英與其冀察游擊司令部教導大隊》等。(13)靖任秋,《在華北敵後戰上》,收錄於《文史資料選輯 第3輯 1981》。(14)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收錄於《文史資料選輯 第6卷 第22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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