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秦始皇「焚書坑儒」真正焚燒的是什麼書、坑殺的又是什麼人?

秦始皇「焚書坑儒」真正焚燒的是什麼書、坑殺的又是什麼人?

原標題:秦始皇「焚書坑儒」真正焚燒的是什麼書、坑殺的又是什麼人?


焚書坑儒,又稱「焚詩書,坑術士(一說述士,即儒生)」,西漢之後稱「焚書坑儒」,說的是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毀書籍、坑殺「犯禁者460餘人」。


其一,焚書


《史記·秦始皇本紀》:「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導火索: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時,博士齊人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這就是「焚書」。但是秦始皇保留了醫學、農牧等技術實用的書籍。


其二,坑儒


《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聞(侯生、盧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葯。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巿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葯,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



坑殺的是方士,而不是儒生。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盧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敗後,私下談論秦始皇的為人、執政以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之後攜帶求仙用的巨資出逃。秦始皇知道後大怒,遷怒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審訊,抓獲了460人並全部活埋。


焚書坑儒的說法是到了西漢末才有的,《史記·儒林列傳》中記載「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以司馬遷的風格如果秦始皇坑殺的是儒生,即「述士」,那肯定不會胡亂寫成「術士」的。直到西漢末孔安國(孔子10世孫)《〈尚書〉序》亦言:「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西漢劉向《〈戰國策〉序》:「任刑罰以為治,信小術以為道。遂燔燒詩書,坑殺儒士」。自此之後才變成了「焚書坑儒」。



因此,焚書坑儒最初焚燒的是《詩》、《書》、其他各國的史記,以防治儒生和游士等借古諷今、高談闊論,而對於像醫書、農耕、種植等使用的技術類書籍並沒有損毀;另外,坑殺的也不是儒生,而是那些胡言亂語、誹謗秦始皇的方士。直到漢武帝之後,儒家獨尊,一致認定秦始皇是暴君、秦朝暴政,於是當初的焚書跟坑殺方士,就成了「焚書坑儒」,作為秦始皇暴虐的一大證明。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阿白分享 的精彩文章:

他曾窮到沒飯吃,數年後卻縱橫天下無敵手,差點當上皇帝
父母皇帝,兩個哥哥、侄子是皇帝,甚至差點成為皇帝的她怎會是如此人生?

TAG:阿白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