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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橋:談談書的事

喜歡書的人,起初是見到喜歡的書,總要想辦法買下來。有些書買了很快就看完,有些書買了看了幾頁擱下來,從此不想再看下去。這樣,日子一久,存書多起來了,閑中翻翻這本,翻翻那本,慢慢覺得自己好像很有點學問,偶然口頭上說什麼「書到用時方恨少」,說什麼「百無一用是書生」,心中可真有點飄飄然。

後來,日子再久了,人事滄桑,住所變遷,難免要丟掉一些書,或者把書存放在旁的地方,從此拿不回來了,於是,心裡這就突然飄散幾縷閑愁,開始寫「我的藏書」一類的文章,酸溜溜數說自己生平丟過幾次書,從此不買書等等的話,覺得好像自己才配談買書、看書、藏書這些聽起來就夠雅的事情。其實,用到「藏書」這兩個字,的確已經很有點氣派。到了每本書都鈐上藏書圖章的時候,境界果然更高了。這時候,讀不讀這些藏書,恐怕也不太相干了。

私下想想,買書藏書,完全為了自己開心:花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那種開心;燈下摩挲久覓方得的書那種開心。至於「腹有詩書氣自華」,無非是「書生的酸氣」;家裡滿天滿地的書,讓客人看了錯以為主人家有學問,那才是實話。賺大錢既不必讀破萬卷書,寫好文章,也犯不著猛抄別人書中的話,那麼,收藏圖書,跟收藏火柴盒其實一樣,說穿了沒什麼太大的道理。真想讀書,圖書館裡書很多,動用起來,想是不致教人感嘆「方恨少」了吧。偶見自稱「書痴」、「書呆」的人,以為死後兩袖清風,只剩半壁藏書傳給子孫,這種人除非生來獃痴,不然可真是今之古人,真是可敬。

十幾年前,我在一位老詩人家裡見到一方閑章,雕的是「偶得而存」四個字,鈐在他喜歡的字畫古籍碑帖上頭。過了不久,詩人去世了;再過了不久,我在香港半山舊書鋪里看到他的一兩幅字畫已經散出來了,當時想想,覺得他那個「偶」字用得再妥帖不過了。後來再想想,又覺得這種感覺其實大有問題。當年,魯迅給徐訏寫過「金家香弄千輪鳴,揚雄秋室無俗聲」的橫條;後來,國內編印魯迅墨跡,這幅字也收在集子里,只是本來的上款,竟給刪掉了。在這種情形下,則所謂「偶」字和「得」字,實在都成了罪過了。

買到一部新書,似乎說不上是「偶得」;在舊書鋪里揀出喜歡的書買了回去,這才允稱「偶得」。前者是花錢誰都買得到的,是理所當然的事;後者平添一份喜出望外的樂趣,彷彿也是閱世之一得。當然,有人專收初版書,專找作者簽名題款的書,那是藏書事業,不再是給自己尋開心的閑事了。案頭有一部美國人阿諾爾(William Hams Arnold) 1922年寫的《藏書談奇》(Venturesin Book Collecting),記他一生搜訪珍版古書的際遇,說來只好稱之為「奇」了。

我還有一本英國作家 J?Rogers Rees1886年寫的小書,題為《書蠹樂趣》(ThePleasures of A Book-worm),雜錄買舊書的事,間或穿插文人掌故一類的閑筆,很富人情味。這本書,讀來是比《藏書談奇》更有意思。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當年同時還出了其他幾本談書的書,開本裝潢一律,全是綠皮燙金字的毛邊書;其中有名的,有Wm?Davenport Adams的《書林僻徑》(By Ways inBook-land)和《書林漫步》(Rambles in Book-land),都是很討人喜歡的妙品。

《藏書談奇》的作者,本身是書商,經營新書業,可是性之所好,業餘大事搜訪珍版古書,見到稀世的珍版文學書,總要想辦法買下來。後來,他覺得,藏書要有分量、有貢獻,一定要專藏二三作家的著作和手稿才行。1901年,他把自己的藏書分兩批拍賣出去。這樣一解脫,他於是開始專攻田尼森和羅伯特?路易?史狄芬生了,尤以田尼森方面的收穫最豐,對搞田尼森作品版本校讎的學人,果然大有幫助。記得書中談到他買到一本田尼森詩作「The True and the False.Four Idylls of the King」試印本的事,說這個本子是1859年印出來的,始終沒有外傳,大概是供作者和印書人來回磋商推敲的校樣,其中也出現詩人刪改詩句的筆跡。

《藏書談奇》作者在英國一家舊書商的書目中見到有這個試印本,定價很賤,英國人沒注意到,他趕忙拍電報買了下來,不久書就寄到了。當時,英國一位研究田尼森的專家湯姆靳?懷斯正在著手編寫田尼森書目年表,《藏書談奇》作者給他寫信,並且自願把那個試印本再郵寄英國給這位專家參考。專家感其大度,兩個人從此成了忘年之交,專家後來還給這部《藏書談奇》寫序文。看這段掌故,不免想起胡適搜得《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之後,居然遲遲才影印讓同好參考,可見胡適到底是文人、是考據家,《藏書談奇》的作者則不是。套顏之推家訓一句話,這恐怕「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

其實,《顏氏家訓》那句話整句是說:「借人典籍,皆須愛護,先有缺壞,就為補治。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補治典籍,當然也是一門學問;英國業餘藏書家,不辭埋頭學習書籍裝訂裝幀的手藝,為的是要補治手頭的舊書殘卷,省一筆錢。此地目前還有幾位有名的老藝匠,補訂一本古籍,索價二十幾鎊錢,做出來的確古意盎然。

我有一本小書,叫《藏書消遣》(Book-Collecting as A Hobby),是繆爾(P.H.Muir)寫的,用書信體分章去寫,淺說下手藏書、鑒別初版、確定善本、評議價值,乃至刻書簡史等事情,其中自然也談到補治殘書的學問。不論18世紀的原裝包紙書套,小牛皮書殼,19世紀初葉的紙板書皮,以及1825年開始風行的布面裝訂書,補治的辦法都各有格局,不能胡來,否則貽笑方家。1970年,大英博物館出版布林德力茲(H.J.Plenderleich)的《皮面書籍保藏法》,也是很有價值的文獻。

舊書的補治收藏既然都要研究,收藏作家名人的筆跡文稿,尤其不可不慎重其事。今年仲夏,我偶然買到多蘿西婭?參渥德(Dorothea Charnwood)的初版簽名書,書名是《手稿墨跡的收藏和經營》(An Autograph Collection and the Making of It)。多蘿西婭系出名門,生平結識不少政要和騷人墨客。她從小喜歡收集名人筆跡,大詩人布朗寧對她說過:「將來有一天我會送你一樣大寶貝,送你我太太的一封簡訊。」可是,她十四歲那年,詩人死了;這本書里登出來的那封伊麗莎白?布朗寧的長信,還是她丈夫花四鎊錢買回來送給她的。她這本書,大抵分兩部分寫,先就收藏筆跡的方法和知識談起,然後再數說她寶箱里的珍品:上自伊麗莎白一世的簽名,下至名作家哥爾斯密領稿費的收據。看她經營這些墨寶,真是用心良苦。

寫《藏書談奇》和《手稿墨跡的收藏和經營》一類的事,最要緊的,想來是作者學問要博雜,還要懂得穿插一些文學史書上不多見的瑣碎掌故,讓人深一層去認識有關的人物,讀來才有趣味。從這一點看,阿諾爾略勝一籌,有點鄭西諦的味道。多蘿西婭則文筆啰唆,交待「人物」太過平板,結果既沒有學術論著那種嚴慎的筆路,也沒有札記隨筆應有的那股清絕雋永的風格。她藏有一封藍姆給洛艾德(Charles Lloyd)的信,信上有藍姆替洛艾德推敲詩句的話。可是,多蘿西婭對這兩個人的關係,似乎不太清楚,讀者於是對藍姆那封信的興趣就大減了。

後來,我翻看《書蠹樂趣》,作者提到他的書齋里,藍姆的書,是跟洛艾德的書擺在一起的,說他們兩人,跟詩人柯勒律治同時給1797年在布里斯托爾出的詩刊寫稿。這就稍具眉目了。接著,他還說了個故事:有一天,洛艾德在赫克斯頓一條小徑上,見到藍姆和瑪麗緩步而行,兩個人都在傷心飲泣;洛艾德趕上去一問,才知道藍姆正送瑪麗到精神病院去。作者在這種地方輕輕一點,人情味隨著浮了起來。文章可愛,這就是了。

談書的書,範圍說廣不廣,說窄不窄,不容易划出個界說來。從正經角度看,講版本學,講雕版印書史的書,是最基本的談書的書。毛春翔的《古書版本常談》,是個淺顯的例子。英國今年紀念五百年前雕版印書的開克斯頓(William Caxton),好幾位學者都出了專書,研究他的生平和印書發展史;如果不受財力限制的話,這些書都值得一備。

我手頭有兩本相當有趣的書,一本是在美國住了幾十年的德國人Hellmut Lehmann Haupt的《書的生命》(The Life of theBook),1957年出版;一本是法國歷史家LucienFebvre和Henri-Jean Martin合著的《書的來臨》(The Coming of the Book),英國譯本今年出版。《書的生命》是一本少年讀物,用淺易的文字,解釋印書流源,從作家的原稿,談到出版業的制度和書肆的銷售情況,最後談舊書業的盛衰,以及私人藏書的甘苦。《書的來臨》,則縱論1450年到1800年印書事業對人類的影響,是一部很前進的書籍史話。書中講造紙,講雕版,講裝訂,講出版成本,講作家權利,講地理環境影響印書業,講斯拉夫國家及其他地區的印書事業,講禁書,講書籍左右語言文字的流向,作者始終抓住一個方向去寫,從人類思想行為的角度,去剖析書籍影響人類文明史的問題。這樣的書籍史話,到底比較沒有學究氣味。

幾百年來,中國書林中,一直有所謂「善本」、「俗本」、「劣本」的爭論問題,這裡頭,不免會牽涉到不少各朝代的社會問題,階級意識問題,甚至士大夫的心態問題。可是,我們始終還沒有一部從這個方向去批判版本學的論著。劉勰的《文心雕龍》,有元代一刻,明代弘治一刻,嘉靖三刻,萬曆一刻,其中「隱秀」一篇卻不見,明代錢允治得宋本,這才補足。如果我們好奇,就「隱秀」的脫漏,研究推論各朝代政治制度,與知識分子思想行為的關係的話,想來一定相當新鮮。

此間新舊書鋪,很少見到談書的書。有些書鋪為了乘機推銷,拿出一兩本書籍序文選錄、彌爾頓詩作校讀一類的書,令人想起毛晉的《汲古閣書跋》,或者張舜徽的《中國古代史籍校讀法》,實在不知道這類書到底可不可以歸入「談書的書」。我不用「書話」而用「談書的書」,原因是,「書話」好像只是輕淡些的談書的文字;研究開克斯頓出版物字體的著作,甚至孫殿起錄的《販書偶記》,雖然肯定是《談書的書》,卻不便通稱之為「書話」。

此間有一種叫《古書月評》的雜誌(Antiquarian Book Monthly Review),其中文章,大概要算是相當好的書話文章了。這個雜誌的撰稿人,學者、教授、書商、藏書家都有。諾門?韋伯斯特等經常寫的藏書雜錄,篇篇都是紮實的東西。最近幾期,《月評》上連載一位電腦專家撰寫的關於平版印刷術和彩色石印術的文章,不僅文章好,插圖也好。此外,每期的書評,書籍拍賣短訊,保爾?邁涅的書話(Book Chat),古書鋪書目集錦等,全都適合書淫的口味;即便是看看那些書會書鋪的廣告,也會有望梅之樂,說來實在很不爭氣。

「藏書印記社」舉辦第三屆藏書印記展覽會的時候,《古書月評》九月號登了一篇Brian North Lee的長文,題為「五十年來的藏書印記設計」(FiftyYears of Bookplate Design),介紹1925年到1975年幾位傑出的藏書印記設計家,所附的印記圖案,有的古樸,有的秀髮,有的雄渾,跟中國的金石藝術一樣有靈氣。

藏書印記,是貼在書上的藏書者的印記,這是西人的一種玩意兒,通常只是白底黑印,很少加彩色,也許是要顯得莊重的緣故。我在前文說過,書本上鈐上藏書圖章,藏書境界就見得高了,讀不讀這些書,也不太相干了。這篇談藏書印記文章的作者則說,藏書印記是一種「所有權」的標誌,老以為貼上這印記,書就不會讓人一借不還了。他還說,貼上印記,也可以表示藏書人對自己的藏書的敬愛之意。書上貼有印記,後世的人,就可以從而認出前代藏書人的姓名,也算是一種史料。印記設計得越精緻,越見得藏書人對自己的書的那份款款深情。這也是作者說的。這也可見,印記上的圖案,多多少少應該流露出藏書人的身份或者胸懷心思才行。

麥拉朗夫婦(McLarens)1932年聘人設計的藏書印記,最符合印記意義了。圖中拱門兩邊,是兩架子藏書,書架上各擺夫婦兩人的半身石像;拱門上又有小提琴和樂譜,一併表現麥拉朗夫人一生酷愛音樂,酷愛文學。麥拉朗本人當時是皇家園藝學會的會長,因此,拱門外隱隱約約是一處花園,樹影婆娑,還有水池一座。這樣的藏書印記,這樣的玩物,充分流露出書香子弟的閑情雅興,也自成一種貴族的萬千氣派。

另一方面說,這些東西,當然也有一定的藝術價值,稍微研究一下,恐怕也可以算是學問上的一格。當年魯迅編印《十竹齋箋譜》,用意許是如此。時代不同了;現代人寫信,不要說用花箋寫,就是用朱紅八行信箋落筆,可能也要遭到過於「濃妝」之譏。中國毛筆字之所以有人稱之為藝術,正是說明中國書法已經沒落;「藝術」云云,客套而已。回頭看看那本《手稿墨跡的收藏和經營》,裡頭影印的名人作家筆跡,的確都可觀。再看看今天英國人寫的字,寫得得體的,實在也不多見。喜歡逛舊書店,喜歡一點舊玩意兒,好像就是很落伍的怪癖了;看看這裡所談的談書的書,竟也大半是老書老調。這也沒什麼好談了:學問底子不好,只好先從牢靠些的舊東西下手,但求「偶得而存」的時候,不再飄飄然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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