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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留的人,特別不酷。」

曾經在知乎上看過一個問題:你為了挽留戀人,都做過什麼難忘的事?

有一個回答是這樣說的——

他跟我說分手的那天,正好是我們在一起一周年的紀念日。當時覺得很懵,不相信是真的,硬是買了大半夜的火車票站了一整夜去他的城市找他。

我以為我的到來對他來說是個驚喜,沒想到卻風塵僕僕的撲了空,我在他的宿舍樓下等了一天他都沒有下來看我一眼,只是發了個簡訊說:我們不可能了。

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很傻,傻得以為只要有一顆真心就能換來別人要走的決心,卻忘了要走的人,血液里有著斬釘截鐵的風,無論怎麼挽留,都是徒勞。

類似的回答還有很多,我記得我我花了很長時間,看完了那個問題下的所有答案,然後覺得很心酸,為什麼在愛情里,挽留的那個人反而受更多的傷。

想起大康的女朋友吵著要分手的那段時間,他天天約我出去喝酒。

酒量不好的他每次喝不到兩瓶就會大醉,然後就會給我講他和女朋友之間的往事,從在一起的第一年開始講起,一直講到他睡著了為止。

這期間他也試過很多挽回的方法,拉著女生回憶過兩個人的甜蜜,甚至他還去求了女生的媽媽幫忙勸說,可是結果卻適得其反。

大康越不放手越歇斯底里,女生就越沒有耐心,分手的決心也更加的堅定。到最後,女生連看他的眼神都讓他覺得很陌生,就好像兩個人從不曾有過瓜葛一樣。

大康在喝醉酒之後,用我的手機給女生打了個電話。我從沒見過他那麼小心翼翼的樣子,他語無倫次又不知所措,像個做錯了事的孩子。他抱著手機跟女生說想她的時候,眼睛很紅,可是女生卻讓他以後別再這麼幼稚,然後掛了電話。

大康問我他死不放手硬要挽留的樣子是不是很沒出息?我說沒有,但是特別不酷。

我不知道愛情對於每一個人的價值是不是一樣,但我覺得我們在愛情里都應該酷一點。

感情很像一面鏡子,碎了就是碎了,破鏡重圓也還是會有裂痕,陽光一晃就變成了明晃晃的疤痕,只能照出彼此身上的瑕疵。

況且面對一個已經不愛你並且執意要走的人,就算你掏出整顆心來給他看,又能怎麼樣呢?不但什麼都改變不了,只會被別人覺得不洒脫,愛不起。

所以還不如瀟洒一點,對方說不能繼續了,你就大方的揮揮手,做先轉身的那個人,可能這樣很冷酷,但是總比你歇斯底里的懇求要好一些。

或許大家會慢慢了解到,不是所有的愛情都能像瓊瑤劇一樣跌宕起伏,兜兜轉轉還是會和失散的戀人相聚。

大多數的愛情都既平凡又脆弱,可能才一陣風吹過來,其中的一個人就要撒手告別了。

所以我們越長大就越需要學會好好說再見,學會放下不該有的不舍,學會在該離別的時候矜持,學會做一個酷的人,既拿得起又放得下。

所以下一次請你酷一些,不做那個挽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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