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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婚了,她留下的房子,孩子有份嗎?

女強人終身奮鬥來的房產,想留給子女,卻在身故之後被賣掉。子女被帶入再婚家庭,前任遺產如何分配?現實中,真金白銀人民幣流轉的情節,力度比婆媳電視劇如何?

自述者:

男,程序員,38歲,女兒6歲兒子2歲,去年年中喪妻,坐標北京。

「我現在已經再婚了。「前」妻和我結婚8年,有兩個孩子。

我們曾經是同事,我是個很宅的程序員,對生活沒有特別高的要求,那時候女友在國外很多年不回來,兩地太遠自然就分手了。這時候「前」妻出現在我的世界,她是個女強人,事業心重,手下管著50多號人。她比我大3歲,之前有過一次婚姻,沒孩子。

我們在項目合作中,常常連著幾個通宵加班,吃住都在辦公室,我發現她人善良又細心,不僅請大家吃宵夜,還會送給我新的牙膏牙刷毛巾。後來結婚了,她生了老二工作上還是很拼,收入是我的好幾倍,我們買的兩套房雖然是兩個人的名字,但其實主要靠她。去年初,她查出咽喉癌,醫生說也就半年的時間。她也知道自己的病,跟我說,希望我以後好好生活,好好培養孩子,把其中一套房子留給孩子們。

半年後,她走了,雖然有老人幫著帶孩子,我心裡還是覺得很空。去年底參加校友聚會,遇到從國外回來的前女友。想不到她離婚了,一個人拿著一個皮箱帶女兒回國,她的堅強和憔悴讓我心痛,我們當年只是因為距離而分手,再見面那種熟悉的感覺並沒有改變。在我心中,她依然是當年校園中那個白裙飛揚的小師妹。

我們結婚了,變成五個人的大家庭。原來的房子不夠住,又涉及到三個孩子的入學入托問題,我們決定換一套更大學區房。北京的學區房價格大家都知道,為了買學區房,只好把現有的兩套房都賣掉。我知道,「前」妻說過,其中有一套是留給她的孩子的,但畢竟現在我有了新的生活,換房子也是為了孩子們的未來。」

1

甲問:

女強人說過房子只留給她的孩子,為什麼不算數嗎?她的遺產有哪些?誰能繼承?

二師兄答:

「說過」是良好的願望。女強人沒有留下遺囑,即進入法定繼承順序。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均有繼承權,無特殊情況平均分。以兩套兩套房產為例,如果市場總價值1000萬,女強人遺產500萬。這500萬可以由「程序員、女強人父、女強人母、7歲女兒、2歲兒子」5人均分。

2

乙問:

現實中,子女太小,根本沒有發言權,如何保障小孩繼承得來的財產?房子被程序員賣出後,兩個子女成年後還能要回自己應得200萬嗎?

二師兄答:

一.兩套房的房主是程序員和女強人,不是子女。可以理解為程序員是房主,拿出200萬元人民幣給兩個子女,但目前這200萬由程序員管理並可以合理花掉。

二.監護人為了監護人的利益可以合理處分可以合理花掉)被監護人的財產。是否合理由法院判斷,以案例來看,換學區房為子女上學也難以苛責。

三.舉個例子幫助理解是否追回200萬。8歲的小明繼承了爺爺遺囑的5000元財產,父母代為管理。小明打傷同學住院花了2萬。這2萬包括小明的5000元,小明父母的1.5萬。那麼,小明需要給父母打個1.5萬借條成年後再還嗎?小明上的圍棋培訓班學費需要給父母打個借條成年後再還嗎?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就有答案。

3

丙問:

程序員買了新學區房,這套新學區房算誰的?以後誰能繼承?

二師兄答:

如果沒有婚前財產協議,新買的學區房算新婚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順序,學區房由男方兒子、男方女兒、女方女兒、死亡一方的父和母、存活的一方共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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