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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晉授命 海內大同 著作陳壽 乃集三國史 撰為國志

有關三國史的撰述,《史通》外篇《古今正史》有簡要的概述:黃初、太和中,始命尚書衛覬、繆襲草創紀傳,累載不成。又命侍中韋誕、應璩、璩書監王沈、大將軍從事中郎阮籍、司徒右長史孫該、司隸校尉傅玄等,復共撰定。其後王沈獨就其業,勒成《魏書》四十四卷。其書多為時諱,殊非實錄。  吳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令丁孚、郎中項峻撰《吳書》,孚、峻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紀錄。至少帝時,更韋曜、周昭、薛瑩、梁廣、華覈,訪求往事,相與記述,並作之中,曜、瑩為首。當歸命侯時,昭、廣先亡,曜、瑩徙黜,史官久缺,書遂無聞。覈表請召曜、瑩,續成前史,其後,曜獨終其書,定為五十五卷。

至晉授命,海內大同,著作陳壽,乃集三國史,撰為國志,凡六十五篇……先是,魏時京兆魚豢,私撰《魏略》。  由上可知,曹魏官撰史書為王沈主撰之《魏書》。孫吳官撰史書為韋昭主撰之《吳書》。《晉書》卷39《王沈傳》言王沈於魏正元年間(254年至259年)「與荀覬、阮籍共撰《魏書》,多為時諱,未若陳壽之實錄也」。那時,高貴鄉公曹髦因不能忍受當傀儡皇帝的恥辱,決定對司馬昭發動突然襲擊。當曹髦把這個計劃告訴給侍中王沈、散騎常侍王業後,沈、業二人立即馳馬向司馬昭告密。因此,王沈受到司馬氏重用,官運亨通,但為眾議所非,《魏書》也因袒護司馬氏,被譏為非實錄。  《吳書》的主撰韋昭,孫晧時為侍中,領左國史。因孫晧暴虐,群臣多阿諛順旨,數言天降祥瑞,以博得孫皓歡心。晧以問昭,昭曰:「此人家筐篋中物耳」。晧又欲令昭為父和作紀,昭以和「不登帝位」,不予照辦。諸如此類的事,使晧銜恨在心。鳳凰二年(273年),晧竟殺昭。與昭共撰《吳書》的薛瑩、華覈皆正人君子,且有才學。故《吳書》尚為史家所許可

。《魏略》,系魏郎中魚豢私撰,《史通·古今正史》謂「魏時京兆魚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然據《三國志》卷4《三少帝紀》注引《魏略》記有嘉平六年(254年)九月司馬師廢齊王曹芳及郭太后議立高貴鄉公事甚詳,則知《魏略》記事非只止於明帝,而是止於三少帝時。近人張鵬一《魏略輯本》謂魚豢死於晉太康以後,則魚豢入晉後還活了十六年以上,可知魚豢不曾仕晉。看來,魚豢是忠於曹魏而恥為晉臣者,故《魏略》敘事頗注重品節作風。裴松之注《三國志》,引用之書,以《魏略》為最多,《魏略》雖早已亡佚,但從裴注中尚可窺知其梗概。從《魏略》的內容和文字看,還是相當好的。魚豢是關中人,所以對西北的風土人情多有敘述。例如《三國志》卷30《東夷傳》裴注引《魏略·西戎傳》不僅能補陳書之缺,而且史料價值極為珍貴,被史家譽為「殊方記載,最為翔實」。《魏略》很注意對三國時各階層人物的描寫,例如魚豢為董遇、賈洪、邯鄲淳、薛夏、隗禧、蘇林、樂祥七人作《儒宗傳》,其序曰:

從初平之元(190年)至建安之末(220年),天下分崩,人懷苟且,綱紀既衰,儒道尤甚……至太和、青龍中,中外多事,人懷避就,雖性非解學,多求詣太學。太學諸生有千數,而諸博士率皆粗疏,無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無能習學……又是時朝堂公卿以下四百餘人,其能操筆者,未有十人,多皆相從飽食而退。嗟夫!學業沉隕,乃至於此,是以私心常區區貴乎數公者,各處荒亂之際,而能守志彌敦者也。  由上可知,曹魏時,子弟入太學,多是為了避役,而在太學教授生徒的博士,也大都粗疏,學無根底。朝中公卿以下能執筆為文者也不到十人。無怪乎魚豢要嘆息學術的墜落了。魚豢在《儒宗·董遇傳》中介紹了董遇接受弟子的先決條件,即不論學習什麼書,都「必當先讀百遍」。他說:「讀書百遍而義自見」。魚豢在《儒宗傳》中,還揭露了地方舊姓豪族欺凌單家(非富強之家)的情景。如在《薛夏傳》說:

薛夏,字宣聲,天水人也。博學有才。天水舊有姜、閻、任、趙四姓,常推(可能為「雄」字之誤)於郡中,而夏為單家,不為降屈。四姓欲共治之,夏乃……東詣京師。太祖宿聞其名,甚禮遇之。後四姓又使囚遙引夏,關移潁川,收捕系獄。時太祖已在冀州,聞夏為本郡所質,撫掌曰:「夏無罪也,漢陽兒輩直欲殺之耳!」乃告潁川,使理出之,召署軍謀掾。  由上可知,天水郡四姓豪族平素稱霸郡中,單家薛夏獨不肯降事之,四姓豪族便千方百計地想對他下毒手,薛夏投奔曹操後,四姓仍企圖捕他論罪。地方豪族對名聞中原的學者,尚如此狠毒,一般單家百姓所受不法豪族的欺壓程度自然更不在話下了。

《魏略》中還有《清介》、《純固》、《勇俠》、《知足》、《遊說》、《佞幸》等傳。清代學者錢大昕謂《魏略》「諸傳標目,多與他史異」;高似孫稱《魏略》「特為有筆力」;「亦一時記載之雋也」。  《隋書》卷33《經籍志二》:「《典略》(可能為「魏略」之誤)八十九卷,魏郎中魚豢撰」。《舊唐書》卷46《經籍志上》:「《魏略》三十八卷,魚豢撰;《典略》五十卷,魚豢撰」。《新唐書》卷58《藝文志二》:「魚豢《魏略》五十卷」。

由於以上三志記載各異,所以有的學者認為《典略》與《魏略》是一書,有的則認為是二書,不管怎樣,二書皆為魚豢所撰,而且皆為裴松之《三國志注》所引用,是沒有爭論的。由於本書引用《魏略》中的記載已不少,故在這裡不再多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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