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太太的心出走98天
01
深夜十一點,方晴出差回來。等在車站接方晴的不是陳慶,而是於志勇。
於志勇的手裡,拎著方晴愛吃的牛肉炒飯。他看到她,寵溺地摸摸她的頭,說,餓壞了吧?趕緊趁熱吃。方晴在這樣的畫面里,心裡的天平歪了歪。
這是她和於志勇相識的第55天。
每一個眼神和動作,都分明像是在戀愛。
32歲的方晴,和42歲的於志勇,各自都有家庭,戀愛是件奢侈的事。但當兩個靈魂相互吸引的時候,這個故事還是以不可控的方式開始了。
02
方晴喜歡跑步。三萬多人的馬拉松,她能輕輕鬆鬆跑進前十名。
方晴個頭高,長得水靈,加上常年運動,身材保持得恰到好處。在一群跑友里,對方晴表達愛慕之情的不在少數。
但方晴有陳慶。
從戀愛到結婚,他們在一起整整九年。不論是裸婚時的義無反顧,還是為陳慶生下兩個孩子的堅定,這九年,方晴心裡只裝著陳慶。
可後來,她遇到了於志勇。一個相對她來說,有點老的老男人。方晴的一顆心,有點猝不及防地被擠進這麼一個人。
他們相識的第1天,陽光和劇情都很暖。
方晴跑步跑得好,但方晴是路痴。有天方晴一個人出來跑步時,不知怎麼就迷了路。她在群里問路,於志勇極盡耐心地告訴她怎麼走。但方晴聽了半天,還是有點犯迷糊。
於志勇說,你站在那別動,我這就過來。
那個地方,離於志勇朋友的公司不遠。他那天剛好在朋友那談業務,於是中斷業務談判,出來給方晴指路。
方晴是有些感動的。她在初夏的陽光里,眯著眼睛問他,以前怎麼沒見過你?
於志勇笑,我是跑著玩的,沒你們資深,最近才入群。
方晴說,那以後我帶你吧。
於志勇被她逗笑,行,謝謝小丫頭。
方晴有點愣神。父親走得早,這麼多年,再也沒有人叫過她丫頭。
晚上回到家,方晴收到於志勇在群里添加的微信,他說,丫頭,以後還請多關照。
方晴發了個笑臉,說,一定。
03
實際上,大都是於志勇照顧方晴,像父親照顧女兒。
是在聊天時無意中發現,他倆上班的地方離得近。有天臨下班,趕上傾盆大雨。方晴發了條朋友圈:這鬼天氣,說下雨就下雨,還怎麼回家?
陳慶看到後,在微信上說,我今天下班早,已經到家了,你打個車回來。
陳慶說得輕鬆,誰不知道下雨天打車困難。方晴有些不悅,但她也從來就沒指望過陳慶會來接她。他們在一起9年,她太了解他。
陳慶工作努力,也很愛她和兩個孩子,但陳慶脾氣臭,陳慶不太會照顧人。這些年,她習慣在他面前保持獨立。生病一個人去醫院,下班自己坐公車回家,出差也沒人接送。
所以,當於志勇說「你在公司門口等著,我送你回家」時,方晴第一次體會到被人照顧的甜蜜和暖心。
那是她和於志勇相識的第15天。
儘管那天下著傾盆大雨,方晴還是堅持讓於志勇只送到了她平時坐公交車的車站。後來回想起來,大抵她的心在於志勇給她指路時,就已經開始出走。
所以才想要避嫌。
而與其說是避嫌,不如說是防止自己的心爬出圍城。
04
可於志勇,到底還是讓方晴的心一點點被撬開。
32歲生日那天,跑友們組織聚會,於志勇也來了。他聽說方晴生日,中途溜出去買了個大蛋糕。蛋糕真的出乎意料的大,於志勇說,蛋糕大點才像是過生日。
語氣里,有溫溫柔柔的寵溺。
晚上回到家,陳慶一如既往地忘記她的生日。這些年,他粗枝大葉慣了,而方晴也習慣了。偶爾還是會覺得失落和無奈,而於志勇正好彌補了這樣的缺失。
臨睡前,於志勇在微信上說,生日快樂,丫頭。一旁的陳慶,已經呼呼大睡。
第二天早晨,方晴在公交車站等車,左等右等車子也還沒來。
正焦急時,於志勇出現,他搖下車窗說,誒,丫頭,帶你走唄。當然不會是巧合。但於志勇說,真的只是送好女兒後,碰巧路過。
然後這樣的碰巧,就延續了下來。
在他們相識的第35天,於志勇開始每天送方晴上下班。被人捧在手心的感覺真是好啊,就連早餐也不重樣。有時是三明治,有時是雞蛋餅,有時是熱乎乎的肉包子。而每天不變的是,總會有一杯現磨豆漿。
方晴說,你每天拿兩份早餐,你老婆不會覺得奇怪嗎?
於志勇樂呵呵地笑,最近胃口好,吃得多唄。
方晴開始沉溺於有人陪著吃早餐的小幸福。和陳慶在一起九年,他們每天早晨幾乎都是各吃各的。於志勇的早餐,讓方晴的生活多了溫情。
卻也知道,這樣的溫情是奢侈的。
05
她和他的身後,都有一個家庭。
其實就算他們各自單身,他比她大10歲。和這樣的男人在一起,方晴也覺得不可思議。可愛情來的時候,還真的就不管年齡不管你有沒有家庭。
這是件可怕的事。
方晴有些害怕。那個在深夜接送她的於志勇,那個給她買一兩千跑鞋,七千塊錢運動手錶,自己捨不得買太陽鏡的於志勇,那個每天在微信上叫她「丫頭,丫頭」的於志勇,正以緩慢的速度走進了方晴的心裡。
於志勇其實並沒多少錢。但他會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給方晴買最好的。這對女人來說,是殺傷力的。
而成年人之間的曖昧,不上個床好像都不對勁。往前走一步需要契機,在這個節骨眼結束曖昧,也需要一個契機。
是往前走還是往後退,就看是怎樣的契機。
方晴不想邁出這一步,或者說也不敢邁出這一步。這些年,身邊也有女友玩過婚外情。女人一旦動了情,就容易失去理智。最後付出的代價,大都很慘烈。
可是,人都很貪心。反正又沒上床,反正只是曖昧,那就能多貪戀一會是一會。
在於志勇面前,方晴是如魚得水,可以任性妄為的。他42歲的人了,卻還像個少年在追一個姑娘。方晴一皺眉,他就很緊張。
就連於志勇的女兒,也很喜歡方晴。
跑友們的聚會,於志勇帶著6歲的小女兒一起來玩。小姑娘有點害羞,但和方晴很玩得來。
方晴看到她,想到有時於志勇為了送她,耽誤了接女兒的時間,心裡是有內疚的。
06
可方晴沒想到的是,於志勇的女兒會走丟。
那天,方晴因為領導找她談話,耽誤了下班時間。她讓於志勇先走,於志勇說,我和老師打好招呼了,再等一會沒關係。
但領導一聊,話題就剎不住。大半個小時後,方晴才從公司出來。
送好方晴再去接女兒時,老師卻告知女兒被一個自稱是於志勇下屬的女人接走了。於志勇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的第一反應是遇到了人販子。
老師說,她有你的單位你的職務你的照片,所以我就信了。對不起。
人販子作案越來越高明,責怪老師沒用,要怪只能怪自己。方晴發來消息說,「明天我要和領導去開會,不用來接我」時,於志勇正心急如焚地趕去報警。他撥通她的電話朝她吼,接什麼接啊,我女兒丟了。
方晴懵住。
她聽到了電話那頭於志勇的抽泣聲。方晴顧不上陳慶眼神里的困惑,她找了個借口,隨便套了個鞋子出門。
可是,她能去哪裡?
去找於志勇,等於是在添亂。可如果不是先接她,再去接女兒,如果不是這段時間於志勇經常接女兒遲到,也不會讓人販子有可趁之機。
方晴折回家。她一夜未眠,甚至不敢去問於志勇的進展。
三天後,於志勇找到了女兒,算是不幸中的萬幸。拐走於志勇女兒的那個犯罪團伙,正是警方那段時間正在大力攻破的案件。
方晴在得知消息時,長長長長的鬆了口氣。
如果於志勇的女兒真的被拐賣,她這輩子的良心都不得安寧。
07
這件事之後,於志勇再也沒有找過她。
甚至,他還退了跑友群。女兒差點走丟這件事,驚醒了於志勇。很多時候,做人都不能太貪心。他的老婆,除了有點強勢,除了不會處理婆媳關係,其他的無可挑剔。
於志勇斷了自己的那點心猿意馬,開始積極地幫著妻子修復婆媳關係。而他和方晴之間,連個告別都沒有。
實際上,要如何告別呢?他們也僅僅還只是曖昧,只是成年人在婚姻之外一時尋找的慰藉。一旦遇上親情,也就不堪一擊。
婚姻這條路,有時走著走著,難免會誤入藕花深處,看到不一樣的風景。但也是看過之後,才會珍惜眼前人。
數一下時間,那是她和於志勇相識的第98天。
有次他們在車裡開玩笑,說如果第100天還能相處得這麼默契,就去開個房吧。還好並沒有走到第100天,一切還可以收拾,一切還可以說斷就斷。
方晴刪掉了於志勇所有的聯繫方式,跳槽去了另一家公司。新公司離於志勇有點遠,算是給這段還沒完全成型的婚外情,剷除最後的土壤。
一切,像是恢復了原樣,但好像又不一樣。結束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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