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30萬元存款無法取走,九旬老人依法起訴銀行
銀行這種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處理事情太過死板,而且服務淡化,漠視客戶的利益就得批評下。
這個新聞我也是今天才看到,估計很多朋友都沒有看到這個新聞。
我們來簡單了解下事情過的過程:
90多歲的王先生妻子於女士去世後,名下的30萬存款,然後王先生自己想拿出來,但是多次輸入密碼錯誤後銀行卡被鎖定。
隨後王老先生找到銀行,要求把錢取出來,但是銀行說了,根據銀行規定,在儲戶死亡的情況下,他的繼承人可以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書取錢。如繼承權發生爭執,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但是王老先生有沒法辦理相關公證,因為涉及收養關係,又找不到養子到公證現場,公證處不能認定收養關係解除協議的真實性,只能到法院對協議進行認定,拿著認定判決到公證處後,公證處又需要相關材料的原件,但原件已經被法院認定時收走,補辦起來很麻煩。
最後王老先生直接把銀行告上法庭,最終北京朝陽法院當庭宣判,認為於女士的30萬存款中的一半屬於王老先生所有,另一半作為遺產應當由繼承人享有,由於已經和養子解除了收養關係,因此應該由王老先生繼承,判決銀行存款的三十萬元及利息歸王老先生所有。
如何看待銀行這種行為?
其實類似這種親屬去世之後存款沒法取出的事情經常發生,大多時候銀行的處理方式都讓人很憤怒,但是我們仍然需要客觀的看待這個事情。
首先銀行的做法雖然讓人很不爽,但是銀行的這種做法並沒有錯
因為銀行卡密碼忘記,直接拿著銀行卡結婚證就去取錢對銀行來說風險還是挺大的,最關鍵的是這筆錢的繼承權沒有明確,雖然王先生說已經和養子解除了撫養關係,但卻沒有相關的文件證明。
如果這時候銀行同意把卡里的錢全部給王先生取出,到最後他們的養子過來說沒有解除撫養關係,要求繼承一半的錢,那銀行該怎麼辦?如果換作大家大家會就此結束嗎?我認為大部分都會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其次,銀行的做法太過粗暴,需要批評
因為很多時候銀行的處理根本都是只考慮自己的利益,卻從來不考慮用戶的利益,我認為銀行的這行為需要批評:
第一、辦事呆板不靈活
銀行什麼事情都要按規矩辦事,不管你什麼樣的客戶,一棒子打倒,我就不信這種情況沒有一些靈活的處理方式,比如走綠色通道行不行?
第二、不敢承擔責任
銀行之所以推來推去,沒人站出來幫助王老先生,最根本的原因是銀行不敢承擔責任,怕出事情連累自己。
第三、客戶至上形同虛設
銀行號稱客戶至上,但這個服務意識只有在存款的時候才看到,取錢的時候基本是愛理不理,缺乏服務意識。 比如本案中,王先生已經是90多歲的高齡,活動很不方便,那銀行能不能單獨安排一個人出來解決王先生的事情,爭取一兩次全部辦完,別讓一個老人跑來跑去?
最後,為了避免這種麻煩的發生,建議老人在自己健康的時候應當將自己的基本資產狀況告訴值得信賴的家人,同時應當摒棄守舊觀念,在生前立好公證遺囑,既對自己遺產分割做好安排,也免得以後出現各種麻煩錢取不出來。


TAG:故事的酒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