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要遵守自己的諾言
育兒
04-13
「詹姆斯,快點做你的作業。做完後,你可以到外邊去玩一會兒,你可以自己決定玩什麼。」
「好,媽媽,我馬上就做完了。」7歲的詹姆斯回答,然後繼續做他的作業。不一會,他就完成了。「媽媽,我做完作業了。我想去滑旱冰板。」說著就要去換鞋。
「滑旱冰板容易摔壞,現在又剛下完雨,你還是打會兒籃球吧。」
「不會摔壞的,別人不是都在滑。」
「你真想滑?不怕摔?「
「是的,我想滑。」
「算了吧,你會摔壞的,你還是去打籃球的好。」媽媽想了想說。
「不,媽媽,我要去滑旱冰板。」
「行了,聽媽媽話,做個好孩子,去打籃球吧。」
孩子沒辦法,他不能自由決定自己的喜好,只好聽媽媽的話,去玩其它的遊戲了。開始時媽媽告訴詹姆斯,他可以決定玩什麼,而最後她自己作了決定。甚至與詹姆斯爭執,直至他同意不滑旱冰板為止。在這件事情上,媽媽沒有遵守自己的諾言讓詹姆斯自己做選擇。如果我們要教孩子做出聰明的選擇,就該給他們機會,如果需要的話,還要給他們機會去犯錯誤,讓他們從經驗中學習,而不是從我們的說教中領會。詹姆斯把媽媽看成是大老闆,她不讓孩子選擇他的愛好,不讓他以身實踐,學會保護而不受任何傷害,不讓他懂得如何忍受痛苦,如何鍛煉自己的毅力。這樣的媽媽就是以讓老闆身份出現的,而不是以教育者的身份出現。另外,媽媽有言在先,允許詹姆斯自選遊玩項目,後又自食其言,削弱了自己對媽媽的信任。
當然,若想使孩子心情舒暢地去執行,一定要花點時間與他們談一下為什麼要這樣做,不這樣會有什麼後果;如果孩子有疑問,歡迎他們提出,與他們討論,直到雙方達成共識,這樣再貫徹起來就不是簡單地施展權威,而是使孩子也參與制定的計劃,也會減少孩子的反抗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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