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offer毀約後果嚴重:安省法庭判決買家,賠償屋主47萬加元差價!
搶offer毀約後果嚴重:安省法庭判決買家,賠償屋主47萬加元差價!
人生無常,世事難料,去年三四月份,加拿大房地產如火如荼,多倫多的大街小巷成為人們瘋狂搶offer的戰場,動輒加價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加幣的事情都曾發生過。
不過,才過去一年,現在的情況冷卻下來,去年多倫多房地產峰值時,瘋狂搶offer的買家,許多人事後反悔,一些當初的交易難以執行。
根據今天出爐的最新報告,多倫多GTA地區去年至少有866綜地產交易違約,即在買賣合同成交後,買家在房屋Close時放棄定金。這使得房產賣家在最終賣出時,平均損失14萬加幣!地產律師表示,這種情況並沒有結束,買家還有後續的責任要承擔。
866綜交易違約,只是根據多倫多地產經紀John Pasalis的分析,實際的數字可能遠高於這個估計。因為,這些只是賣家降價售出房屋後的數據,還有很多賣家沒有賣出一年前高價成交的房子。從2017年的數據看,GTA售出的房子中,有1784間在2018年又重新上市掛牌,這很有可能是第一次賣出的合同沒有執行造成的。
由於GTA 地區房價的變化,買賣交易的違約上升,律師們業務繁忙的不可開交。一宗宗,一件件,律師們代表憤怒的客戶,把相關文件提交給法庭。
這種情況下,一般買家的定金會被賠償給賣家,但是,賣家要求的是按照合同價格執行,否則要買家賠償現在的賣出市價與合同價格差異,這筆錢往往大幅高於定金!
有些案例還更加複雜,買家違約也有苦衷,因為自己的房子也被其他買家違約,自己房子不能賣出,就沒有足夠的資金,不能Close 新買的房子,因此涉及三角債務糾紛問題。
地產律師Wendy表示,如果法庭判決執行的話,這將會引發連鎖反映,她所經手的十個案子,都是朝著這個方向發展的。
很多朋友會覺得定金都陪了,也夠慘了,何必要趕盡殺絕,即使上法庭又能怎麼樣呢?何況加拿大的辦事效率奇低,看誰耗得過誰!
不過,有時候也很奇怪,一個小小的交通高票等正上法庭都要好幾年,地產糾紛這麼難的官司,居然很快就見分曉了!
根據多倫多太陽報的消息,安省高級法院最新的一個案例,就是涉及房地產買賣合同違約的。2017年三月,David lea 和Hu看上在Stouffville和Whitchurch的道格拉斯夫婦房子,經歷了瘋狂的幾輪搶offer鏖戰下來,他們終於以225萬加幣獲勝,簽約買到喜愛的夢之屋。可是沒有想到,這次帶來的卻是一場噩夢。
他們簽約後,安省政府很快就祭出海外買家稅,多倫多的房價大跌,雖然已經交付了12萬加幣,但是作為買家,考慮價格的下跌幅度後,他們還是希望放棄定金,不願再執行合同。
道格拉斯夫婦於是將其告上法庭,法官 Mark Edwards 的判決是,要求David lea 和Hu支付47萬加幣,雖然他們最終決定不買這棟房子。原因很直接,道格拉斯夫婦的房子,後來僅僅賣出178萬的價格,較當初的合同成交價少了47萬加幣!
法官表示,對於這個案子,道格拉斯夫婦有權利獲得這些賠償,這是基於市場價格和當初合同價格的差額所作出的判決。
當然,法官也很同情買家,不過,Edwards 警告說,當地產上升時,多數人都開心,無論房屋投資者還是房屋擁有者!反之,當地產市場下跌時,大家才會意識到,這個市場不適合那些心靈脆弱的人!
這個案例向我們揭示出,一個家庭從追尋夢寐以求的房產開始,陷入熾熱的搶offer大戰,過度支付了房屋價格,最後造成悲劇!
加拿大作為案例法國家,安省高等法院的這個判決將會對許多類似案例產生影響!法官最後表示,對於這個判決給買家造成的巨大影響表示非常同情,但是,Edwards 認為在多倫多GTA地區,預計會有不少類似案子浮出水面,房地產買家在做出購買決定前,應該自己考慮好財務狀況,充分了解所有情況後再下offer !
其實,從房地產買賣來看,無論買家還是賣家,在當初簽約時候,都是抱著真誠的態度,本來是一場雙贏,為何最後要鬧到法庭,甚至到了雙方水火不相容的程度呢?
這些事情已經發生,現在無法改變,能夠改變的是一些財務觀念,避免將來發生類似的損失。
首先,過去近二十年的房地產牛市裡,造就很多財富,無論新移民還是當地人,許多人把房地產當做一個投資,甚至把房子當成唯一的退休儲蓄投資。
從現在的情況看,將來的退休還是要分散投資,做好資產配置。筆者在去年二月份的RRSP季節就曾經撰文,從業這麼多年來,從未見過這麼多人不買RRSP,甚至從RRSP取錢交付房屋定金!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地產市場過熱的問題。
一些朋友認為自住房是個將來養老的資產,筆者不完全同意,從道理上講,自住房是個負債!只能說自住房屋升值,給您帶來將來潛在的財富,可是當您退休時,要用這筆財富時,不意味著就可以全額拿到!
去年那場搶offer的經歷,對於買家當然是慘痛的,可是對於像Vicki Clayton 這樣的賣家而言,同樣是慘痛的,而且是無法挽回的。
由於房屋買家毀約,讓她遭受重大損失,一個買家在2017年四月簽約購買其在北約克的獨立屋,答應支付190萬加幣,隨後市場出現下跌,買家不肯收屋,她最後以127萬加幣賣出,凈損失高達63萬加幣!
作為一個已經66歲的無力工作的老人,這間房子就是她全部的退休金,這筆巨大的損失,令她的退休生活遭遇困境。因為買家違約,給她精神上造成嚴重傷害,現在的健康狀況也下降,因此,她正在聘請律師,依靠法律手段挽回自己的損失!
從這個例子就可以看出,63萬加幣突然將從一個退休老人的「資產」中消失,這難道不是一場災難嗎?如果一個190萬的退休金賬戶,短期內損失了63萬加幣,這高達33%的損失,一般都是股票市場才會出現的情況,怎麼會發生在安全資產房子上呢?
也許,有朋友會說,沒關係,上面的案例告訴我們,法庭會給出公道的判決!也許吧,不過,大家想過一個問題嗎,在法庭判決之前,需要支付多少律師費用呢?
其次,這位老人需要經歷多少個不眠的夜晚呢?筆者見過很多人不敢投資股票市場,就是害怕虧錢,特別是虧大錢,那麼,對於一個退休老人,一下損失33%的資產,不難想像這件事情對於她的心理衝擊有多大吧!
從策略上講,許多朋友買房不買RRSP,就是個非常可惜的決策不當。舉個例子,筆者有個客戶也是朋友,在2005年至2011年間累計購買了22000加幣的RRSP,2011年後回國工作。現在這筆RRSP資金已經升值到四萬加幣,幾乎翻了一倍!
同期,他們一直在努力供房子,購買時50萬的房子,現在已經翻了一倍,足足有一百萬加幣!實際上,對方多年來已經累計有近10萬加幣的RRSP額度沒有用,現在由於不在加拿大工作生活,這些額度完全浪費了!
其實,在35%的收入稅檔,對方當初如果可以用自住房的信用額度,把這些RRSP額度買滿,可以獲得35000加幣的退稅。12萬加幣的RRSP現在已經有二十萬加幣在RRSP養老金賬戶上,房子升值,退休金兩不耽誤。通過這種配置,總資產可以提高十三萬加幣!
可見,在財務策划上,如果可以理性分配,把房地產的紅利,結合股票市場的紅利,拿到政府的福利和退稅,就可以做到一舉三得!
可是,在現實中,大家都誰不願意借錢,因為要支付利息,最終每年明明有兩萬RRSP額度,卻只買兩千塊RRSP,白白的浪費了許多資源!
從資產分攤上看,擁有自住房並不是資產,只不過是一種債務。只有將其利用起來,例如用房子的升值額度去投資,去做生意,才能變成資產。對於普通人,最簡單的就是用這筆錢把RRSP買足,獲得應該拿回來的政府退稅!
房地產賣家雖然損失,總是把賺到的利潤會吐一部分而已。從另外一個角度看,買家在這個案例中損失相當嚴重。很多朋友都說不碰高風險的投資,不願意借債,實際上,不願意借兩萬塊買RRSP,卻可以借二十萬加幣去買房!
一些朋友購買自住房,就是為了將來作為退休養老存錢的手段。其實,只要是帶有投資屬性的市場,就沒有隻漲不跌的,雖然大多數人都說長期投資,可是筆者看到絕大多數人對於短期的波動是非常敏感的。
從本文所講的這866個成交案例看,每一個賣家平均損失高達140,200 加幣,1.21億加幣的房屋市場價值轉眼消失,可見房地產市場可以在短期內發生大的變化!正像判決這個案子的法官Edwards所言,這個市場不適合心藏不好的人們!
我們在幫助客戶投資時,都會進行風險評估,許多人開始都不屑一顧,認為自己是高風險承受力的投資者,可是,在一個沒有任何槓桿的股票基金市場上,一個10%的跌幅,就把很多人嚇得夠嗆,趕緊改成保守投資者!
本文的例子中,David lea 和Hu交付12萬定金,購買兩百萬加幣的房子,最終結果被判賠償近47萬加幣,這不就是帶有四倍槓桿的投資嗎?
因此,赤膊上陣的房地產買家也要考慮,在一個四倍五倍槓桿的市場上,自己是否有這方面的風險承受能力呢!
過去幾年房地產市場的蓬勃,令不少投資者拋棄RRSP,TFSA等註冊計劃投資,轉而投資房產,將自己的退休生活押寶在房子的升值。
現在美聯儲連續鷹派加息,而且貨幣政策將從寬鬆Accmmodative,改為中性或收緊-Neutral or restraining,這將意味著政策將從刺激經濟增長轉變為防止經濟過熱。
目前兩年期美債與十年期美債收益縮窄,收益率曲線非常平滑,一般而言,平滑的收益率曲線代表著更加緊縮的貨幣政策!
在此宏觀環境下,大家是應該重新審視一下自己的投資組合,把退休安排做的更合理,在資產和債務之間好好做個籌劃!
注︰文中提及產品只作參考,不構成推薦。閣下投資前需評估個人風險承受能力,並與專業投資人士商榷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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