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我愛上了她,想方法去表達,勇氣你在哪」。
8歲那年,小蘿莉張千巽對他的音樂老師張木易一見鍾情,那年他20歲。
12歲那年,張千巽和24歲的張木易一起創作了這首歌,而隨著歌曲走紅,兩個人相差12歲的愛情隨之公開。
18歲這一年,相戀10年的這對情侶在微博曬出婚紗照,準備結婚。
兩人結婚的消息霸佔熱搜好幾天,書女的微博也是一直被這兩個人的新聞轟炸著。不過昨天聽說,他們終於被微博禁言了。這應該是娛樂圈史上第一對因為「秀恩愛」被封號的情侶了。禁言的理由是:傳播未成年低俗不良信息,突破社會道德底線。
這不由引發了書女的深思:一個20歲的成年人,和一個8歲的小蘿莉相戀,到底是真愛還是戀童?
8歲的小蘿莉,第一次見到20歲的家庭教師,就一見鍾情。小蘿莉12歲那年,24歲的家庭教師和她公開戀愛,並成立了一個組合正式出道。成年男人直接叫小女孩「我的寶貝兒」,兩人時不時在微博曬曖昧照片。
當時還是12歲的蘿莉,接受採訪說:等我16歲一定要嫁給他。
終於到了女孩18歲,女孩成年了。30歲的男人在微博上曬出了女孩穿婚紗的照片,兩人似乎 快要結婚了。這段相差12歲,跨越了10年的戀情終於可以修成正果了?
他們的愛情,一開始被很多網友推崇為真愛。有人評論說,我也好想擁有這樣的一段戀情,此生無憾。也有人說,你陪我長大,我陪你變老,這是多麼浪漫的一件事阿。
甚至,還有網友把他們的經歷,將他們的歌一起串成了一段浪漫的文字:
「那年她8歲,他20歲,遇見是《緣分》 後來她12歲,他24歲,註定《勇敢愛》 有人只道荒謬,有人驚覺浪漫 然後他們成了Mi2,把故事唱成了歌 《還原愛情》是他們的承諾 17歲以你之姓,冠她之名 18歲六年相守,最終沉澱 一襲婚紗,一眼驚鴻 很慶幸跟隨你們一路,有幸見證最童話的愛情。「
在真愛的遮羞布下,很多人似乎都忽略了一件事情:他們決定公開愛情的時候,小女孩才12歲。12歲的小女孩真的懂得什麼叫做愛和責任嗎?而她的另一半張木易呢?作為一個24歲的成年人,在明知對方是個12歲孩子的前提下,公開和孩子承認戀情,並在微博上秀恩愛。這樣的行為真的值得推崇嗎?
很多人說,年齡根本就不是問題呀。相差16歲的楊冪劉愷威、劉詩詩吳奇隆,他們的愛情不照樣很美好?再往大一點兒說,82歲的楊振寧和28歲的翁帆,還開啟了一段忘年戀呢。怎麼不見有人去反對他們?
不反對他們是有理由的。因為他們即便年齡相差懸殊,但他們在相愛的時候,都已經是成年人。知道為自己的人生做出選擇,也知道責任和愛的含義。年齡差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在於,你們的戀愛關係平不平等。
兩個相愛的成年人,人生閱歷和世界觀應該不會差很多,哪怕個人的成熟度略有不同,但他們的精神世界是對等的。而一個20歲的成年人,和8歲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是完全不對等的。
戀愛的首要前提,是平等。成年人對未成年人世界觀影響巨大。一方對另一方的完全壓制,那不叫愛情,叫養成。
上大學的時候,同宿舍有一個室友,聽她說起過這麼一個故事。她出生在一個三線小城裡,母親是老師,父親是公務員。從小到大我的父母給她的教育,都是要去相信教師、醫生與警察,因為這些人是最值得我們信賴的人,她也一直謹記著父母的教育。
那是我9歲那年,夏天的時候過馬路,被小皮卡撞了一下,於是就去到醫院拍X光。帶我拍片的醫生看起來年輕又帥氣,我還在心裡小小高興了一會兒。等我躺倒檯子上的時候,醫生卻堅持讓我脫去內褲。並且認真告訴我說,只有脫了內褲才能拍。因為父母從小告訴我要相信醫生,所以我脫了。一直到我後來長大才知道,原來拍X光只要穿薄衣服不帶鐵製品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脫去內衣褲。
這件事想必給她帶來了不小的影響,以至於她現在對故事裡的好細節都記得一清二楚。「我至今都記得明晃晃的燈照在我的身體上,他指著我的腿告訴我要脫到這裡才能拍。我的本能讓我害怕讓我顫抖,但我的腦子裡卻告訴自己這是對的。」
小孩子在年幼時尚且還不能夠完全弄懂男女有別,不懂得應該如何去主動保護自己,更不懂得什麼才是真愛。因為兒童的生理和心智都未成熟,他們對於性方面的決策力水平和成年人完全不對等。這樣的不對等會帶來權力上的差異,使成年人能夠輕易控制住兒童並且導致剝削。
戀愛是兩個人互相理解包容的過程,而不是將另一個人的性格培養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美國曾經有一個著名的案子,一個女孩從10歲開始被離婚的親生父親誘騙性侵,整整5年。在這期間,女孩十分「樂意」也十分「主動」。因為沒人告訴她這是不對的。直到後來母親知道了。警察才趕了過來。父親逃亡海外,最後在香港被抓。判了多少年忘了,反正超過了他餘生的壽命上限。
如果不是她的父親拍攝視頻發布到網上,留下證據,恐怕她還會陷在深淵。再過兩年,女孩17歲了,作為成年人,有自己的選擇權。也許便「有情人終成眷屬」,和自己「心愛」的父親,一直甜蜜地生活下去。
這不是愛,而是捆綁。無論從道德角度出發,還是從法律角度出發,感情這事總歸有它的底線,而不是因為愛,什麼都不在乎。
我想起《天若有情》里的季冬陽,他和女主相差二十歲。女孩的媽媽問他,如果我同意你們交往的話,你會和我女兒在一起嗎?
他說「問題不是二十歲的問題,如果今天她四十,我六十,那完全可以,她三十,我五十,也勉強可以,可是現在她才十九歲,十九歲的孩子,或許不知道什麼是愛情。她會後悔的,我不能害了她。
他回答「我會心虛,並且會瞧不起自己,偷了一個少女的青春」。
張木易就是一個小偷,偷走了張千巽10年的青春。18歲和30歲的忘年戀愛,我們或許很羨慕。12歲和12歲的青澀戀愛,我們會覺得單純美好。但12歲和30歲的戀愛,我們很難接受,更無法祝福。
世界之大,人數之多,足夠一個成年人在成年人群中尋找到理想的伴侶。真正的愛無需養成,「戀童」更不應以真愛之名到處歌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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