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美國警察執法為何只打身子不打頭?真實原因竟是如此

美國警察執法為何只打身子不打頭?真實原因竟是如此

見過網上好多美國警察開槍擊斃嫌犯的視頻。基本上都是近距離連續向嫌犯身體開槍,而沒有直接爆頭擊斃。開槍爆頭一槍就可以撂倒嫌犯,而射擊身體需要連續好幾槍才能打倒。為什麼美國警察不直接射擊嫌犯頭部呢?

其實警察打人也會爆頭,頭部T字區是警方狙擊手在狙殺目標時會首先選擇的位置。在人質被挾持時,為了不威脅到人質安全,並且一發停止歹徒行為。警察狙擊手會瞄準歹徒的頭部T型區射擊,以達到破壞大腦或腦幹,以達到瞬間停止歹徒行為的目的。

然而在平時執法過程中,卻沒有過多的時間去做如此精準的瞄準。美國警察執法打身子不打頭,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條:

第一這是條令要求。美國警察訓練和作戰手冊明文規定,在開槍時要向人體軀幹中間部位射擊。

第二,這樣做的原因。軀幹部位是人體正面投影面積最大的部位,在發生槍戰時,這也是最容易命中的部位,而且在近距離接觸時警察拔槍後抬起手臂,不需要特意瞄準,手臂的自然指向就是對方的軀幹,可以直接開槍射擊,而頭部和四肢投影面積小,四肢還是運動器官,一般人體在快速運動狀態,不容易命中。

第三,軀幹部位內部胸腔和腹腔有人體大多數的重要臟器和骨骼,如心臟,肝臟,肺,脊椎等等,子彈命中以後,可以在短時間內使人體失能,喪失抵抗能力。

第四,為什麼不射擊頭部和四肢。因為美國警察是實戰經驗最豐富的警察部門,據統計,在實戰中,警察使用的武器大多數為手槍,由於手槍是單手操作的武器,命中率低,威力和精度較抵肩射擊的長身管武器步槍和衝鋒槍小的多,而且在實戰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案例警察開槍的距離不超過十米,如FBI從過往17年中大約200多件FBI前線探員面對的槍擊案件中總結出的結果是,75%的案件中FBI探員和疑犯交火的距離是在3碼 (2.74米)以內的。這樣短的距離,根本沒有太多時間反應,沒有時間去從容瞄準射擊,只能依靠本能射擊,要是要求警察必須射擊嫌犯頭部或者四肢,不僅命中率低,而且非常容易造成誤傷。

最後說幾句,和中國不一樣,美國警察在實戰中絕對不允許鳴槍示警,鳴槍警告屬於違法行為,因為可能導致誤傷,而且要求一旦開槍,要連續射擊,務必在短時間內使對方喪失反抗能力,所以美國警察不開槍則已,一旦開槍,往往就會將彈匣打空,徹底將對方擊倒,不論生死;而法院只看警察開槍是否符合規定,只要法院認為當時可開槍,程序合法,開槍警察就沒責任了,致死還是致傷並不在評定之列。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第七觀察 的精彩文章:

空警3000橫空出世?F-22將無處遁形!
祖國,請不要忘記那群為國捐軀的烈士和烈屬

TAG:第七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