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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典籍英譯研究中「隱含作者」的引入

論典籍英譯研究中「隱含作者」的引入*

*本文系中國翻譯研究院重大課題「對外話語體系建設中的翻譯人才培養研究」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2017TSA02。

本文刊載於《符號與傳媒》第16輯,2018年春季號,第170-182頁。

摘要:「隱含作者」概念最早在1961年由布斯提出,發展至今已成為敘述學中的重要核心概念之一。趙毅衡將「隱含作者」進一步拓展為「普遍隱含作者」,將原本主要用於小說電影敘述研究的概念推廣至所有符號文本。這種延伸對翻譯研究,尤其是典籍英譯研究啟發頗多。本文以典籍英譯為例,論述翻譯研究中引入「隱含作者」概念的必要性及其意義。

關鍵詞:隱含作者,普遍隱含作者,典籍英譯,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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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紀是中國走向世界的世紀,將中國文化典籍譯成外文被認為是中國翻譯界的重要任務。「把中國的浩瀚典籍翻譯成為外語,使中國古代文化的瑰寶走向世界,這是我國翻譯工作者當仁不讓的責任。」(汪榕培,2005)國內成立了專門的典籍英譯專業委員會(現已更名為中國典籍翻譯研究會),定期召開全國典籍英譯研討會,定期出版研究專刊《典籍英譯研究》(現為《典籍翻譯研究》),以南開大學、蘇州大學為代表的高校積極開設典籍英譯相關的碩博士專業課程,招收典籍英譯方向研究生。大連理工大學和浙江師範大學等高校都有專門的典籍英譯研究所。

英譯實踐方面,大中華文庫為代表的典籍英譯出版成績斐然;學術研究方面,典籍英譯論文數量逐年遞增。以「典籍英譯」為主題在知網上檢索,2010年之後每年的發文量均在百篇以上,其中以2013年為最高(233篇)。從內容上看,大量論文涉及譯本比較,且集中於譯本正文的對比研究,反映出研究者對譯文質量的重視。相對而言,典籍英譯譯本產生過程中的其他因素則較少論及,對前言、序、注釋等的重視程度還有待提高。

事實上,前言、序、注釋等作為譯作的有機組成部分,在譯作的傳播與接受過程中作用不可小視。孫昌坤(2005,pp. 126-128)較早注意到了這個問題,著文討論譯作序言跋語與翻譯研究。筆者(任偉,2008,pp. 139-140)早年亦對大中華文庫版《孟子》注釋、前言等進行過專門研究,稱其為「文本外注釋」研究。儘管關注對象相似,但術語的不統一明顯妨礙了學者之間的有效交流。這種情況直到引入熱奈特的「副文本」概念之後才有所改觀。

肖麗(2011,pp. 17-21)較為系統地闡釋了副文本對於翻譯研究的意義,她指出:副文本因素能為文本提供一種氛圍,為讀者閱讀正文本提供一種導引,參與正文本意義的生成和確立。同樣的,一個完整的譯本不僅僅包括正文本,也包括了各種副文本因素。對於一個譯本來說,副文本因素參與、豐富、甚至闡釋了該譯文正文本的意義。受此觀點啟發,陳述軍(2015,pp. 313-329)對大中華文庫漢英對照版《紅樓夢》的護封、版權頁、總序、前言、注釋以及插圖等部分進行研究。滕雄、文軍(2015,pp. 7-16)從副文本視角比較了《詩經》的多個英譯本,通過比較再次肯定了副文本對於譯文評價、譯者研究以及研究影響譯文的社會文化因素等所具有的重要意義。宗爭(2016,p. 126)指出,「任何一個符號文本的解釋,一方面是由文本本身決定的,另一方面,伴隨文本的種類、數量和品質也影響、促進甚至干擾者文本的解讀。」 而副文本正是顯性伴隨文本的一種。

副文本概念的引入方便了我們對譯本複雜性的討論,而事實上這些副文本和正文本一起構成了一個更大的文本。閱讀分析這個更大的文本,讀者可以明顯感受到一套意義價值的集合。對這套意義價值集合的討論,是對翻譯研究中副文本問題的深化,這就是翻譯研究中的隱含作者問題。本文受趙毅衡「普遍隱含作者」理論的啟發,擬將敘述學中「隱含作者」概念引入典籍英譯研究,希望通過較為全面、客觀的譯本分析,對可能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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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隱含作者

「隱含作者」的提出者是韋恩·布斯,他在《小說修辭學》中首先用到了這個概念,其含義為:隱含在作品中的作者形象。布斯認為「隱含作者」是作者在作品中的「替身」,是作者寫作時的特定立場、觀點、態度所構成並表現在具體文本中的「第二自我」。(1989,p. 23) 西摩·查特曼將其與敘述者、敘述文本、受述者、隱含讀者等概念並列為不可或缺要素,認為這些要素共同構成了敘述交流模式的研究框架。(1978,p. 151)之後,里蒙-凱南在分析查特曼模式的基礎上,提出了自己關於「隱含作者」的見解。在肯定「隱含作者」價值的同時,主張「最好是把隱含的作者看作是一整套隱含於作品中的規範,而不是講話人或者是聲音」。(1991,pp. 158-161)而米克·巴爾、熱奈特等學者也對這一概念有過自己的界定。儘管具體觀點不盡相同,但「隱含作者」作為敘述學重要概念的地位已然確立。

國內學者在這個問題上的討論也頗為熱烈,其中代表性的學者主要有申丹、喬國強、趙毅衡等。申丹重點探討了隱含作者的定義以及隱含作者與作者的關係問題。(2000,pp. 7-13;2009,pp. 25-34)她指出,布思所謂 「隱含作者」是處於特定創作狀態的作者,以區別於「真實作者」(那個日常生活中的同一人),但與此同時,「隱含作者」又是「外」(編碼)和「內」(解碼)的有機統一體。畢竟,隱含作者的形象只能從作品中推導出來,隱含作者之間的不同也只有通過比較不同的作品才能發現。(2008,pp. 136-145)

喬國強在肯定「隱含作者」價值的同時,力主突破布斯的框架結構(集中在小說敘事),將「隱含作者」概念延伸、擴展到其他敘事領域中去。他認為,「隱含作者」不僅僅是真實作者所創造的,與社會環境、政治意圖等相關概念密不可分,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讀者在閱讀過程中最終還原、構成的一幅圖景。喬國強結合媒體敘事的具體例證,探討了「隱含作者」概念的真實內涵以及在其他敘事形式中運用的可能性。(2008,pp. 24-30)

趙毅衡則提出了「普遍隱含作者」概念,突破了僅僅在敘述文本中應用「隱含作者」的局限。他認為,所有符號文本,無論是陳述文本和敘述文本,都有意義和價值,因此都有體現這套意義與價值的一個擬人格作為符號文本的發出者。准乎此,隱含作者也不應該僅僅是(小說或電影的)敘述學研究中的一個課題。(2012,pp.145-149)方小莉將「隱含作者」引入夢敘述研究,發現由於「夢往往是本能慾望的實現,夢文本的隱含作者應該比做夢人的自我更卑微」 (2015,p. 56),並且將隱含作者的卑微與夢可能具有的自我治癒功能聯繫起來加以闡發。這在很大程度上深化了對隱含作者與史存作者關係的認識。蔣詩萍把隱含作者與品牌形象相關聯,認為:品牌形象即品牌「隱含作者」,其清晰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品牌「代理作者」與「推論作者」二者的融合程度。進而提出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導向,通過創建擁有與企業符號文本相溝通的圖式的「隱含讀者」品牌社群,促成「『代理作者』與『推論作者』在最大程度上統一」,將有望成為「品牌形象管理的有效手段。」(2015,pp. 128-132)。該文將「隱含作者」理論聯繫品牌有機結合,頗有見地。

由此可以看出,從符號學角度加以審視,「隱含作者」概念不應局限於敘述。只要表意文本捲入身份問題,而文本身份需要一個擬主體集合,就必須構築出一個作為價值集合的「隱含發出者擬主體」,即「隱含作者」。這個意義上的「隱含作者」,其適用範圍實際上已經擴大到所有的符號文本,可以稱之為「普遍隱含作者」。(趙毅衡,2012,p. 148)

「普遍隱含作者」概念的提出,拓展了「隱含作者」的適用範圍,對於翻譯研究,尤其是典籍翻譯研究啟發頗多。以下僅以典籍英譯為例,嘗試對翻譯中引入「隱含作者」概念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進行初步探討。

二、典籍、典籍英譯與隱含作者

(一)典籍及其作者之爭

何為典籍?《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記載古代法令、制度的重要文獻,泛指古代圖書」。(中國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2012,p.290)言下之意,典籍既可以特指記載法令制度的古代重要文獻,也可以泛指一切古代圖書。本文所要討論的是中華文化典籍的英譯,這裡的典籍概念,特指經受過時空考驗與篩選、在推動中華民族文明發展甚至世界文明進步的過程中發揮過重大作用的文獻與典冊。這些典籍經過歷代學者不斷研究、增補、註疏、闡釋、傳播與借鑒,表現出極強的生命力和恆久的價值,構成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內核和載體(畢冉,2016,p.45)。

從以上定義上可以看出,典籍由於年代久遠,流傳中多有亡佚,傳世者也往往存在作者不詳的情況。如果強行套用「知人論世」的研究方法,先考訂作者,再以作者生存年代、生平事迹等為參照來研究典籍本身的意義和價值,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確能促進對典籍的理解,但更多時候可能缺乏足夠史料支撐而難有定論。因此,現實中的做法恰恰相反,讀者往往依據作品特點來推知作者的大致生活年代,再通過其時代背景來進一步確證對典籍的理解。實際上,這種範式中所研究的作者,更大程度上接近 「隱含作者」概念,而不一定與所謂「史存作者」相符。

譬如《道德經》,其作者相傳為老子,但在老子生平與《道德經》成書年代等問題上就頗有爭議。《史記》中稱老子為李耳。記載老子欲出函谷關西行,被關令尹喜阻攔,尹喜要老子著書後方可通行,「於是老子乃著書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十餘言而去,莫知其所終」。(司馬遷,1982,pp.2141-2142)其記述本也清楚明白,但太史公又補充說老子可能是太史儋、老萊子。如此,《史記》中老子生平就有三說,生活年代難以確證,成書年代亦難考證。直至1993年湖北荊門郭店的戰國節抄本《老子》出土,才從文獻上證明了老子及其著作不可能晚至戰國中後期。

另有學者主張從語言學角度切入,認為「一個時代的客觀社會生活,決定了那個時代的語言內容;也就是說,語言的內容足矣反映出某一時的社會生活的各面影子,社會的現象,由經濟生活到全部社會意識,都沉澱在語言裡面」(羅常培,2009,p.106)因而可以通過語言特徵分析,來考訂成書年代以幫助確定作者。而這種通過文本本身語言特點的分析來確認成書年代及作者的方式,實際上與敘述學中從文本中推知隱含作者的做法不無相似之處。

無獨有偶,學界雖歷來重視《莊子》的研究,甚至也不乏從符號學角度分析《莊子》敘事技巧的有益探索,(文玲,2012,pp.52-61)但《莊子》究竟是莊子本人所著還是莊子弟子門人所記述,研究者卻莫衷一是。現在學界大致認同:《莊子》內篇七篇更可能為莊子所著,其餘各篇應是後學所補。而這種觀念是在明清以來才逐漸形成,且現在依然有部分學者質疑。[1]

事實上,典籍不僅作者存疑,版本問題也不可小覷。存世經典往往有多個版本,在傳播過程中改易增刪似乎不可避免。《三字經》就是一例。《三字經》相傳為南宋末年王應麟所作,歷經朝代更迭,一直到民國時期都是蒙童學習漢語的首選教材。全書言簡意賅,辭約旨豐,從教育的重要性、學習的階段性、學習的必要性等多方面展開,將儒家倫理、中華歷史傳統貫穿於朗朗上口的三字韻文之中,具有明顯的勸學重教傾向。歷朝對《三字經》多有增補,影響較大的版本有清代王相《三字經訓詁》、清代賀興思的《三字經註解備要》、民國章太炎的《重訂三字經》。其中最接近王應麟《三字經》原貌的當推清代王相《三字經訓詁》,中國社科院編輯的國學規範讀本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三字經》均以此為藍本。

關於三字經的著作權問題歷來多有爭議,考訂出《三字經》的真正作者和最初緣起固然是一大功績,但在未有定論的情況下先擱置史存作者,而討論《三字經》隱含作者也會很有啟發。

或許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有學者主張,在典籍研究方面,「今天,對於我們來說,重要的不是關心誰寫了這部著作,而是這部著作究竟講述了什麼——重要的是它所傳遞的深刻哲理,所表現出的敏銳洞察力。」(Bahm,1996,p. 71)換言之,我們更應該關心的是這部著作中所傳遞的意義價值,更應該關心其「隱含作者」。

(二)英譯本的隱含作者

之所以用譯本隱含作者概念代替譯者和作者,是因為翻譯過程中涉及的因素實際更為複雜。署名某作者或譯者的作品不一定完全體現作者和/或譯者的意義價值,不一定表現了他們的選擇。舉例來說,湖南出版社《漢英四書》中收錄了理雅各的翻譯,卻在編選時出於各譯本體例統一等方面的考慮對譯者注釋、引言、附錄等予以刪減而未加說明。而不少學者對理雅各譯文的評價正是依據該刪減本而來,這一問題已經引起了王輝等人的擔憂。(王輝,2003,pp.13-17)因為編校人員的刪減,《漢英四書》版《論語》不能完全體現理雅各的翻譯理念。如果以此譯本為據對其批評指責,難免有失公允。所以,更客觀的做法,或許是評價集合了典籍英譯本意義價值的「隱含作者」。

如前所述,典籍原文本中可以推出一個隱含作者。該隱含作者的理想讀者與其處於同一文化圈、同一時代。而典籍英文譯本的目標讀者已經變更,從典籍英譯本推導出來的隱含作者自然也不同典籍原文本的隱含作者。而且典籍英文譯本中所集合的不僅僅有源於典籍原文本中的意義價值、還可能增添了譯者(闡釋者)的闡釋說明、受到編校人員的影響,牽涉到贊助人和/或出版審查機構的干預。換言之,讀者最終接觸的英譯典籍出版物所呈現出的形態並不能簡單地解釋為原作者或者譯者的選擇,而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也就是說,讀者接觸的最終出版物中,無論優點抑或缺憾,都不能簡單的歸結為譯者的傑出或者拙劣,儘管譯者可能的傑出或平庸事實上確實起了關鍵作用。

反映於文本中的各種錯誤疏漏或許並非現實作者和/或譯者的本意,因為成書過程中還涉及的項目資助方、出版審查、編輯、校對等多方因素。針對某一問題,具體何種因素起支配作用或者是幾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很難推知,更難確證。擱置這些因素,轉而從最終文本來對之進行分析,似乎更為客觀,有助於避免其中不必要的指責或推諉。

因為書不盡言,言不盡意,作者「恆遺恨以終篇」,通過文本推知的隱含作者往往比現實作者更為清晰。從文本推知,其實質就是讓隱含作者說話,這往往比現實作者的辯駁更有說服力。畢竟,隱含作者是作者當時寫作狀態下分離出來整合到文本中之後又由讀者通過文本閱讀再加以認識的形象,被作者寫進文本又被讀者解析出來,而傳世典籍的史存作者往往考訂困難。

(三)隱含作者差

隱含作者是讀者通過文本倒推出來的集合了文本意義價值的擬主體。而英譯本的特殊性在於,譯語文本由於其在文本內容的選擇(或/組合),對原文本相關典故的處理(等化、深化、淺化),伴隨文本的構成等方面的差異,加之編輯出版過程中其他因素(包括譯者、編輯出版人、贊助人等)的介入,譯本和原文本在隱含作者上的差異幾乎不可避免。同樣,由於社會環境、意識形態等因素的變化,不同時代甚至是同一時代產生的同一典籍的不同譯本之間也存在著較大差異。這些差異的形成原因較為複雜,很難還原到歷史語境中加以確證分析,但又確實在閱讀比較譯本、原文過程中能夠真實感受到。筆者以為,在無法確切了解譯本形成中種種因素之間相互影響的錯綜複雜過程的情況下,不妨將這些因素暫時懸擱,轉而討論譯本中真實可感的「隱含作者」,比較原文本與譯文本之間、以及不同譯文本之間在「隱含作者」問題上存在的差異,亦即「隱含作者差」問題。下文以《三字經》及其英譯為例略作分析。

《三字經》的隱含作者是兒童啟蒙教育家,旨在讓蒙童在識文斷字的同時明白教育的重要性、學習的緊迫性,同時對中國歷史、中國傳統文化典籍有總體性概括性的把握。相應的,三字韻文是這些內容的承載方式。不同時代的不同修訂本將自己所屬時代的判斷體現在《三字經》中,從而讓這些經文有了與特定時代相符的隱含作者。總體說來,《三字經》中文的不同版本差別不大,所集合的意義價值大致相同,多是在「十八傳,南北混」之後加入了截止修訂人當時的歷史,唯有章太炎版修訂增益較多。儘管有諸多差異,但《三字經》隱含作者將其作為啟蒙讀物,服務於漢字教學和中國歷史與文化傳統傳承的目的從來不曾改變。

在這個問題上,對照翟理斯的《漢字啟蒙:三字經》(Giles,1900)與趙彥春《英韻三字經》(2014)兩個譯本,會發現其隱含讀者有很大差異。

《漢字啟蒙:三字經》強調了其識字和文化傳承功能,每個漢字都有注音,並給出字面意義的英文解釋,附有源自《說文解字》的漢字結構分析。之後的譯文基本是將三字各自的釋義連成一句,給出盡量簡單明了的解釋,涉及中國歷史文化傳統再另外補充注釋。換言之,針對中國蒙童的漢語啟蒙教材被改造成了對外漢語教材。隱含作者的用意明顯,讓讀者以英語為輔助工具,在習得漢語漢字的同時掌握中國歷史文化傳統的基本知識。值得注意的是,翟理斯譯本在前言中對《三字經》原文的版本進行了甄別,說明英譯文以王相《三字經訓詁》為藍本,而譯文的注釋部分也包括了對已有主要英譯本的錯誤點評,正文嚴格按照王相版歷史部分以「十八傳,南北混」結束,表現了對原文本的尊重。而宋以後至清的歷史又以附錄的形式補充,並提供多個版本作為參考,且每個版本都有對作者的說明,並與英譯本正文體例一致的譯文。瀏覽全書,讀者會明顯感到不是某位來自中國宋代的夫子在講授漢語啟蒙,而是熟悉中西文化的西方人以英語為橋樑來學習中文這門外語,並在學習字詞的同時習得中國歷史文化傳統的相關知識。這位老師力圖客觀完整的呈現出三字經的原貌,而《三字經》作為三字韻文的形美和音美,就留在誦讀原文的過程中去體悟了。研習這樣的教材,最理想的結果是通過英文理解了原文的意思,並且將三字經漢語原文熟讀成誦,從而開啟通過漢語了解漢語文化的大門。

趙彥春教授《英韻三字經》最大的特點,是其形式上與三字經原文的契合,讓讀者可能從譯文感受到原文的音韻美。不無遺憾的是,原文隱含作者是童蒙塾師,意在教育少年兒童,這一目標在《英韻三字經》似乎較難實現。換言之,《英韻三字經》隱含作者的目的,實際上是在英文中創造性地再現漢語三字經的韻文樣式,而且儘可能保留《三字經》的歷史文化內涵。其立志至高,值得嘉許。事實上,《英韻三字經》出版不久即獲盛讚,人民日報海外版稱其「將對國學經典《三字經》的海外傳播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王仁,2014,p. 5)天津外國語大學視之為「將國學經典向海外傳播的『拳頭產品』」。(陳建強,朱斌,2015,p. 11)

然而,細讀《英韻三字經》,其集合的意義價值,其「隱含作者」卻似乎與典籍走出去的初衷不無背離之處,讓人頗感意外。首先,該書序言和後記均用中文寫就,而且在中國大陸出版社出版,與面向國內讀者的其他雙語讀物並無二致。其次,中文雖帶漢語拼音,卻不做單字釋義,只是將英譯文嚴格做成三詞一句,aabb式的韻文,同時在韻文下方簡單的給出英文解釋,並做必要的注釋。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三字經》作為漢字啟蒙教材的價值。更重要的是,對英譯本依據的原文並無版本說明,而封面未標註作者,歷史部分一直延續至清朝。如此以來,讀者可以推知的「隱含作者」恐怕至少是生活在清代了。而「赤道下,溫暖極,我中華,在東北」一句,更是體現了對世界氣候帶的基本認識,而我中華在東北更是與我國傳統的「王者必居天下之中」(《荀子·大略篇》)觀念大相徑庭,以上兩點都應該是近現代才有的認識。查閱《三字經》各版,也可以發現,清代王相與賀興思兩個版本的三字經中並無此種表述,而章太炎的《三字經》中確有其文。以此而推斷趙彥春所依據為章太炎修訂本《三字經》,但細考其文,雖有「史雖繁,讀有次。《史記》一,《漢書》二,《後漢》三,《國志》四。此四史,最精緻。先四史,兼證經,參《通鑒》,約而精。歷代事,全在茲,載治亂,知興衰。」等諸句相符,卻又無「醫、卜、相,皆方技;星堪輿,小道泥」,以及「漢賈、董,及許、鄭,皆經師,能述聖。宋周、程,張、朱、陸,明王氏,皆道學。屈原賦,本風人,逮鄒、枚,暨卿、雲。韓與柳,並文雄;李若杜,為詩宗。凡學者,宜兼通,翼聖教,振民風」等各句,因而不知原文所宗,難免有些讓人困惑。

《英韻三字經》採取漢英對照模式,有原文,有拼音標註,可惜原文與注音都不無舛誤。[2]原文方面,46小節「明句讀」的「讀」字誤寫為「竇」,56小節 「著六官」「著」字應該為著,而「宇文周,與高齊」中原文應該是「與高齊」而非「興高齊。」注音問題上,「此五臭」的「臭」字被標讀作[chòu],而實際應為[xiù]。105小節謝道韞的「韞」字被誤標為[wēn] Daowen。101小節翻譯人名梁灝正文英文部分是Liang,英文注釋中卻又變成了Liao Hao,讀者如何能知道這兩個專有名詞之間的聯繫,筆者表示擔憂。

專有名詞處理方面也存在瑕疵。例如,96小節注釋中將蘇秦翻譯為Soo Qin,99小節蘇老泉翻譯成了Suh Hsun,同樣的姓「蘇」,前後兩處英文卻採取了不同的處理方式,讓人費解。蘇姓如此,朱姓也不例外。80小節注釋朱全忠翻譯成了ChuQuanzhong;98小節朱買臣ChuhMaichen;同一個「朱」,兩種不同的處理,同樣使人困惑。更有意思的是,103小節,北齊的祖瑩譯成了ChuhYing,祖瑩也因此而成了朱買臣的本家。而他的祖國,被翻譯成了North Qih Dynasty;對照77小節注釋部分也提到北齊,譯文是「NorthernChih」。譯文讀者何以知道兩處實為一朝,筆者不解。如此處理,究竟是譯者疏忽還是編輯過失,筆者不得而知。但由此而得到的《英韻三字經》隱含作者形象確實難稱完美。

《英韻三字經》出版之初就被寄予厚望。時至今日,《英韻三字經》的海外傳播尚待推進,而國內的反響確實可謂熱烈。翻譯教學界已開始將該譯本編入教材,作為課堂範本。筆者無意對此現象進行價值判斷,只是想指出:譯者實現初衷尚待時日,而譯本隱含作者與原文本隱含作者似乎距離不小。從目前情況看,《英韻三字經》的讀者更大程度上是國內翻譯研習者和英語學習者。這大抵也與筆者前文中對其隱含作者的分析相一致:正文本不再著意漢語啟蒙,轉而致力於創造性地使用英文再現漢語《三字經》韻文樣式並試圖傳遞三字經的歷史文化內涵,而副文本與其他漢英雙語讀物無甚差別,服務國內讀者傾向明顯。簡言之,譯者在《英韻三字經》譯文正文上雕琢打磨,煞費苦心,而全書的「隱含作者」卻不經意間對該書的海外傳播設置了障礙,在一定程度上淪為影響典籍英譯傳播中的「噪音」,殊為遺憾。畢竟,「一個被噪音強力影響的符號,解釋者在面對這樣的符號時並不能區別符號與噪音。」(何一傑,2016,p.180) 當符號與噪音混為一體時,英譯典籍的傳播效果難免會打折扣。

實際上,「傳播的目的就在於通過傳播雙方的共同努力,來減少這種符號傳播的不確定性,讓符號的解釋沒有過多的迴旋餘地……傳播雙方為了減少不確定性,需要遵守一定的交際規則就被傳播符號的意義進行協商」(趙星植,2016,p.169)。遵從一定的交際規則,本著協商的態度鼓勵傳播所涉各方,特別是目標受眾的積极參与,應該是漢語典籍外譯及傳播中考慮的重要課題。

三、結語

事實上,由於各種新因素參與其間,典籍英譯本與典籍中文原文各自可以推導出不同的意義價值體系,二者之間在意義價值上存在差異,值得研究,可以稱作「隱含作者差」。不僅如此,同一典籍的不同英譯本也能推出不同的隱含作者,也即是說,同一典籍的不同譯本之間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隱含作者差」。

翻譯出版文本的本身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作者、譯者、編校人員、出版發行商等多方協商調適的結果,再加上新聞審查制度方面的限制,以及來自市場預期、反饋的影響。「隱含作者」作為種種意義價值觀的集中體現,本身就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要實現某個目標,其中涉及的諸多因素之間需要協調,需要綜合考量。

閱讀文本,讀者與「隱含作者」之間會產生一種或貼近或疏遠的距離感。這種距離的遠近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譯本的接受。因為譯本「隱含作者」問題的複雜性,這種距離不僅僅簡單由譯者決定。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在肯定傳統譯本對比分析的價值、重視正文本翻譯研究的同時,有必要將副文本也納入研究視野,並且以副文本與正文本組合成更大的文本中所集合的意義價值為研究對象。畢竟,這個「隱含作者」是讀者不可避免會接觸到,而且會影響正文本傳播與接受的重要因素。

[1]祝東認為,《莊子》內篇七篇為莊子所著,也是要打折扣的,因為先前諸子大多不自己著書,諸子現在傳世的著作多是其後學所述乃師之言,彙集成書。參見祝東:《先秦符號思想研究》,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第117-118頁。

[2]以下各處所引均出自趙彥春《英韻三字經》,限於篇幅,僅標註小節編號,參見趙彥春:《英韻三字經》,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2014年。

引用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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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詩萍(2015).隱含作者與品牌形象——基於文本理論與認知視角的分析.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45(4), 12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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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任偉,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博士生,四川師範大學基礎教學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比較文學和翻譯符號學研究。

圖片均來自於網路

本期編輯:覃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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