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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的種種「不平等條約」是如何被廢止的?

抗日戰爭的全面爆發,宣告了中日之間的所有條約終止;太平洋戰爭爆發,中國加入世界反法西斯陣營,又宣告中國和其他法西斯國家如義大利之間的舊條約無效。1942年底,英美宣布放棄通過不平等條約獲取的在華特權,次年和中國簽訂對華關係平等的新約,距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簽訂正好一個世紀,可謂「百年恥辱」一日雪。民族恥辱的終結,為1945年中國以創始會員國的身份加入聯合國,成為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奠定了基礎。

何謂不平等條約

不平等條約是中國半殖民地化的政治象徵和法律依據,主要指外國政治、經濟、軍事等機構和外國公民單方面在華享有特權,其實質是將自己主權的行使延伸到中國的領土,直接後果就是中國領土主權的全面受損。這種特權的內容非常廣泛,幾乎包括當時中外關係中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的各個方面。

一次性的割地賠款不算,長期有效的特權多不勝數:領事裁判權、關稅協定權、租界權、租借地、勢力範圍、最惠國待遇、外國軍隊駐紮權、外國軍艦行駛停泊權、海關稅務管理權、內河航行權、外國僱員任用權、電信事業權、設廠製造權、外籍引水員權等20餘項。

不平等條約,有些是為了解決中外之間的糾紛、衝突甚至戰爭而訂立,有的是就某一個具體的雙邊關係問題而訂立,還有的則是兩國建立外交關係時訂立,相當於今日的建交和友好條約。總的來說,這些對華不平等條約在原則上規定了中國和國際社會的關係就是一種不平等的關係。

西方國家提出這些不平等的要求的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中國在制度和治理上不是一個現代國家,不符合國際慣例,所以它們和中國打交道,尤其是在中國從事各種活動(例如他們的公民在華涉案)不能以中國當時的法律、制度和慣例為依據。

中國和西方國家最後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是1918年和瑞士簽訂的,由當時中國駐日公使章宗祥和瑞士駐日本公使談判並簽字,條約允許瑞士在華享有領事裁判權。章氏一年後即為了巴黎和會上的立場在「五四」運動中成為千夫所指的賣國賊。和中國素來沒有利害關係的歐洲彈丸小國瑞士居然能在中國享有領事裁判權,這段歷史尤其讓當時的國人痛心。

在西方國家爭先恐後迫使中國簽訂不平等條約後,其他國家只要和中國建立和發展關係,都會向中國提出遵循先例,獲得同樣的特權。所以,除了西方主要國家和日本,和中國簽訂類似不平等條約並享有不同程度特權的,還有瑞典、挪威、丹麥、西班牙、葡萄牙和拉美的巴西、秘魯和墨西哥。

當時中國也和一些國家簽訂過平等條約,但這些多半是由於國際國內變故失去了帝國強權的國家,如和一戰後的德國、奧地利、匈牙利和保加利亞,以及幾個國際影響非常有限的拉美國家,如智利和玻利維亞。這些平等條約在中外關係上的實際作用非常有限。

「百年以來,中國在不平等條約種種壓制之下,政治陷於割裂,經濟流於偏枯,社會趨於黑暗。積習所至,竟使國民心理卑怯而不知自拔,倫理頹廢而不知羞恥,國民道德的墮落。民族自信的喪失,至此可謂已到了極點。」這些條約「不僅使我國將不國,而且使我民亦非民,真使我們中國人格喪盡,廉恥掃地。」這是在不平等條約被廢除時,當時中國國民政府領導人蔣介石回顧歷史時痛心疾首的話。值得注意的是,這裡對不平等條約之影響的批判,涉及到社會心理的層次。

廢約運動經過

不平等條約絕大多數是在清朝統治時期簽訂的,極少數是在北洋政府時期。對於自上世紀20年代下半期逐步掌握全國政權的國民政府來說,不平等條約既是一個負擔,也可以算是政治上的一筆「正資產」:南京(後來是重慶)政府不但不必為它們負歷史的責任,反而可以說廢約就是自己革命的目標,而綿延數十年的廢約運動無疑為國民政府增添了民族主義的合法性。

廢約運動不是一蹴而就的。廢除不平等條約包括在辛亥革命的綱領中,也是20年代轟轟烈烈地國民革命的目標。被國民政府視為有神聖意義的孫中山遺囑中,也有這個要求。北伐成功、國民政府建立以後,廢除不平等條約被列為外交政策的首要目標。但進入30年代,日本在中國勢力的急劇擴張和中日全面戰爭時刻會爆發的現實,使得中國政府把爭取世界強國對中國在日本問題上的支持作為外交的中心,廢約運動只得暫緩。

在1942年以前,中國已經在廢約上取得了一些進展。1902年《中英商約》和1903年《中美商約》都申明一旦中國的法律制度經調查確認為「皆臻妥善」,兩國即放棄在華法律特權,至少在原則上承認領事裁判權存在的有限性。北洋政府時期,中國在重大國際場合(例如一次大戰後的巴黎和會和華盛頓會議)一再提出廢約問題,儘管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但至少做了一點輿論準備,使得廢約問題在中外關係上就此從無變有,提上了日程。1926年,西方十國加上日本組成「調查法權委員會」,前往直隸、山西和東三省等地調查,看當時的領事裁判權制度和中國當地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狀況究竟有多大差別。

今天的中國人很少知道20年代中後期的北伐和國民革命的民族主義成就。當時藉助高漲的民族主義,中國政府收回了漢口、九江、鎮江、廈門四處英租界,天津比利時租界和威海衛英租借地;和主要西方國家以及日本簽訂了關稅新約,收回了關稅自主權並申明原則上要廢除領事裁判權。這些都為全面廢約創造了條件。1928年中國與比意丹葡西五國簽訂了新約,原則上規定廢除領事裁判權,但沒有來得及付諸實行。此外,1929年,墨西哥革命後的左派政黨革命制度黨執政後同情中國民族主義革命,宣布放棄在華領事裁判權。

1931年「九一八事變」之後,根據國民黨官方的說法,「我國一方面訴諸正義,爭取與列國交涉,同時埋頭建設、培養國力,故廢除不平等條約運動,不得不暫時停頓。」但到了「七七」全面抗戰爆發後,中國獨自抵抗侵略的勇氣和犧牲不斷贏得國際社會的同情、欽佩和尊重。1941年美國國務卿赫爾和中國外長郭泰祺換文,聲明在中國和平恢復後,將與華商談廢除不平等條約問題。同年英國亦作出同樣表示。在蘇德戰爭爆發後,1941年8月,美國總統羅斯福和英國首相丘吉爾聯合發布《大西洋憲章》,雖然主要針對法西斯的擴張,但它提出尊重各國領土主權完整,為中國的廢約運動提供了更有利的國際條件,英美考慮主動並提前廢約。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中國戰場正式成為國際反法西斯戰場的一個重要部分,中國成了西方民主國家的主要盟邦,國際地位空前提高,過去那種不平等關係已經完全不能反映現實。而且抗戰在事實上也使得不平等條約的很多條款成為空文,例如對中國軍隊在自己國土上的調動作的限制。從1940年開始,英美領導人都曾經表示要在和平恢復後廢除對華不平等條約。1942年元旦,反法西斯26國在華盛頓發表聯合宣言,一致同意《大西洋憲章》的原則。兩天後,蔣介石任盟軍中國戰區(包括印度支那)最高統帥。列強與華不平等條約在理論和實際上都失去存在的根據。在此情況下,中國外交部加緊了和英美關於廢約問題的會商。1942年夏天開始,美英外交部門就放棄在華特權問題頻頻交換意見,達成了儘快同時談判解決的共識。

1942年10月初,蔣介石要在美國的外交部長宋子文正式向美國政府展開廢約的交涉,得到美方迅速回應,表示願意自動放棄不平等條約,和中國簽訂新的條約,在法律上建立新的國家關係。英國政府與此同時也作出同樣表示。廢除不平等條約問題在短短几天內迅速取得突破。10月9日上午,中國駐美大使魏道明前往美國國務院,美國副國務卿威爾斯宣讀取消在華領事裁判權的文稿,並將它交給魏。第二天,中國陪都重慶夫子池精神堡壘廣場舉行的雙十節慶典上,蔣介石正式宣布英美兩國自動放棄它們通過不平等條約在中國獲得的特權,告誡說「我全國同胞從今天起應格外奮勉,自強自立」。

那天,美國獨立史上有重要地位的費城獨立廳,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特為這個歷史性時刻向中華民國的國慶發表祝詞,並叩響了著名的獨立鍾三十一聲,以示慶祝。重慶各報都為此出了號外。蔣介石於次日致電羅斯福和丘吉爾,對兩國政府自動放棄在華特權表示感謝。此後,中美和中英兩國外交部門就簽訂新約展開談判,並於1942年12月11日同時在華盛頓和重慶簽署了新約,宣布從此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建立了國與國之間的關係。

當時除了美英兩國,日本和義大利因為和中國是交戰國,過去的國家條約自動作廢;中國在相當一段時間內維持了和法國傀儡維希政府的外交關係,一個主要考慮是為了照顧維希法國統治下印度支那地區的華僑。後來東南亞的局勢轉化後,中國轉而與戴高樂流亡政府建交,即進行廢除不平等條約的談判,但正式簽訂新約是在1946年。總的來說,當時只要美英廢除了不平等條約,這個歷史問題就算解決了。其他原先允諾放棄在華特權的西方國家在英美和中國簽訂新約後,先後和中國政府訂立類似的新約。

中國和英美的廢約和簽訂新約的談判是在中美英最高領導人的直接指導下進行的。中國方面自不必說,英美方面,羅斯福和丘吉爾十分配合,推動談判在短時間內迅速完成。在此期間,英國人似乎在方式和時機的選擇上更費心機,顯示出老牌殖民國家在處理此類問題上的熟練老到和深謀遠慮。

有兩個細節很說明問題。一是1942年6月,英國外相艾登對美國駐英大使表示,目前盟國在遠東軍事態勢不利,如果這時開始談判,可能使得中國人產生誤解(中國人會認為英美是以放棄特權來換取自己更堅定的抗戰立場)。那年夏天美軍在中途島海戰中大勝,奪回了太平洋戰場的主動權,秋天英美就加快了彼此就廢約問題的磋商。

二是10月3日美國國務院要駐英大使通知英國外相:美國建議兩國於10月9日同時在華盛頓和倫敦約見中國大使,用機密的口頭方式告訴中國人英美幾個月來就廢約問題的會商。英國外相艾登不贊成機密通知的方法,主張兩國選在10日,即中國的雙十節發表聯合公報,見諸報端,這會讓中國人感覺更有意義。美國方面接受了這個建議,但還是主張兩國分開宣布,英國人也同意了。這些過節,顯示國際政治和大國外交的玄妙。

理性民族精神之塑造

由於這段歷史在中國的公共記憶中塵封已久,當時中國國民政府治下地區的輿論對這個歷史事件的欣慰和歡呼,值得今天的人們回顧。陪都重慶1942年的雙十節和新年滿城歡騰。從當時的報刊發表的大量社論、評論、歷史背景介紹和對中美、中英談判的報道上,人們可以感受到民族精神在那個時刻的振奮。

用當時《大公報》的話來說,「中美、中英的新約成立,是中國百年來的大事。這兩個公道的條約,把『租界』、『領事裁判權』、『駐兵權』、『內河航行權』等各種由不平等條約產生的名詞送進中國的博物館。從此以後,中國恢復了完整的國權。半殖民地或次殖民地的侮辱,付諸歷史的長流流去了,自由、平等的光輝從晨曦里簇擁而來。」

當時國人在歡呼之餘,頭腦還是非常冷靜。蔣介石1943年1月12日發表的文告中告誡國人:過去可以把一切問題推到不平等條約上,今後就「沒有諉過卸責的餘地」,「全體同胞,必須同心一德,互相激勵,痛自悔悟」,徹底革除「頹風污習」。閱讀當時報刊的評論,讓人感到在這樣一個重大的歷史時刻,中國輿論在歡呼慶祝的同時表現的成熟和理性,進一步反襯出列強過去以種種理由貶低中國,要在中國享有特權來保護自己利益的無理和無據。

《大公報》發表「百年恥辱一筆勾銷」的社論,在嚴厲批判了西方列強之後轉為自我批判,說很多外國在華特權的建立,是因為當時的中國人並沒有意識到嚴重性,「這些不平等特權的產生,一半是由於屈辱,一半是由於自己的愚昧;所以我們不徒責人,也應責己。」例如領事裁判權對中國主權危害最大,但「當我們接受這毒物時卻認為『夷官管夷民』,甚是輕鬆」。社論接著回顧了領事裁判權在國際上的歷史,指出它最早應用於在奧斯曼土耳其的西方人,因為土耳其伊斯蘭法律不保護異教徒,歐洲人又不願受伊斯蘭法律的保護,因此有了這個制度;後來英國人又有一段時間把這個制度用來保護自己在歐洲大陸國家活動的公民。讀者不難得出這樣一個結論:這個屈辱的制度並不是西方列強特意為羞辱中國而發明的,但卻在中國存在的時間最長。

這些說法,雖然不完全與歷史事實吻合,但其自我批判的態度,在那個普天同慶的時候無疑是一貼清醒劑。

除了冷靜和理性,當時報刊輿論中另一個值得國人深思的普遍現象,就是沒有那種狹隘民族主義的驕狂和自大,反而充滿了謙遜、自足和感恩,把不平等條約的簽訂和廢除,放在整個人類喪失、爭取和重獲自由的歷史中來看,由此充分肯定和讚揚了英美盟邦的主動和合作,並沒有用「他們現在需要我們」這種政治現實主義來否定廢約的道義意義。

輿論還提出今後中國要以國際社會自由、平等一員的身份,以實現普世的自由、平等為目標。官方的《中央日報》說:「中國人民有四萬萬五千萬,中國人口佔全世界人類四分之一,中國人民所受之平等自由,足以影響全世界人類之平等與自由」。《益世報》說「廢除在華不平等條約問題,在事實本身的意義小,而在促進民族間的真誠合作,實現《大西洋憲章》的崇高精神,預為戰後永久和平樹下基石的意義大!……我們盼從英美廢除在華不平等條約這一歷史的新頁起始,真正的消滅了世界種族偏見,大家忠誠攜手,並肩邁進,以達大同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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