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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這樣的戀愛,就是在浪費時間

文 /嘉瑤

很多電影小說作品在描寫愛情的時候,都會提到一個點:人總是在失去後才成長。

於是許多所謂的愛情故事,便兜兜轉轉,分分合合,最後主角還是要和同一個人糾纏一生。

但現實里的情況通常都是:不愛了分手,分手後複合,複合後沒多久又累覺不愛。

可能是我年紀大了吧,越來越經不起折騰。始終覺得,兩個人在一起就應該好好的,要麼就別在一起了。如果感情像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那還不如說再見吧。

真正愛你的人根本不會讓失去你這件事發生。什麼失去不失去的,還不如痛快點,要麼愛要麼再見。

有時候明明曾經相愛的是兩個人,卻偏偏有人要等待對方給自己一場愛的審判:是繼續在一起還是分手。可等待的那個人,卻並不是代表更深情的人。

一場戀愛演變成「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便有人等待分手,有人煎熬是否分手。不確定的分手,也帶來了不確定的複合。可這樣延續的感情只能是得過且過,拖到不能再拖。

需要很努力才能克服各種困難(內因大於外因)然後在一起的感情啊,你別去碰。

因為它太累了,哪天被輕輕一碰可能就散了。

尤其是,需要你花很多心思去挽救的感情。

大概人性里都會有點喜新厭舊的基因吧。於是總有各種心靈雞湯和過來人告訴你:愛是需要經營的。

可是他們沒有告訴你,這更需要對方的配合。廢話,如果對方懂配合還用你經營嘛。愛你的人自然懂經營也懂配合咯。

好不容易遇到一個這麼愛的人,怎麼可能讓厭倦這種事情肆虐?

所以唯一的解釋只有,不愛,不夠愛。別和我說不懂愛,沒有不懂愛,只有不會愛。再無情再冷血再呆逼的漢子,遇見他的小仙女,也知道皮一下。

憑啥別人的愛情是越熬越甜的蜂蜜糖,

你的愛情卻像一把白砂糖放入了白開水迅速地溶解了?

談這樣的戀愛,不是浪費人生么。

朋友小尹,和她對象愛情長跑七年,終於踏入了婚姻殿堂。看似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情吧?可天知道為了達到這個結果,過程中她簡直就像經歷了九九八十一難。

外因父母反對家庭不合都不是個事。更大的事是,她對象中途幾次變心。不過還好她比較強大,具體我也不知道,反正最後把她對象的心給拗回來了。

但是她就算贏了嗎,並沒有。

對象變心的時候對著其他女孩「小仙女,寶寶」的叫。而對著小尹呢,平平淡淡,幾天不聯繫,這都特正常。但你要提建議說覺得不正常,說他們沒感情讓分手?不,他們會一本正經地告訴你:我們這是親情,是分不開的。

還沒結婚就變成親情了。這樣貌似很牢固的關係,你還能說什麼?

有很多多年的情侶和夫妻感情深厚,但這並不代表他們只有親情。

我相信遲暮還願意牽著老伴的手去曬太陽的夫妻,他們彼此之間一定是有真愛的。儘管這種愛被更濃的親情所掩蓋。

人生的餘下幾十年都是和自己的配偶一起度過啊。相比之下,十年又算什麼啊。

如果不到十年的時光,就厭倦了身旁的愛人,只覺得愛情遲早會變成親情的,那是你錯覺了親情的偉大。因為在未婚男女之間,所謂的親情,靠不住。

如果只想結婚不在乎愛不愛的話,倒可以去試試。但是只要心沒死,還渴望著愛情,這種關係就會是一種禁錮。

所以在故事的最後,小尹和她對象結婚不到一年,還是離婚了。

離婚的時候他們已經為彼此浪費了六年。從認識到戀愛到婚姻經歷了八年,除去剛開始的兩年是真心真意的歡愉,剩下的時光,可能都是將就。

舊情人啊,並不都是壞人。

只是有時候我們並不明白,自己會和什麼樣的人過一生,但是我們總想著堅持,想著負責。如此一根筋地走下去。就像小尹一樣:無畏的堅持。

有時候我們也成了對方。明明已經不再心動、不再喜歡、不再愛,感情到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地步。卻因為習慣,或害怕找不到更好的替代者,而固執地不肯離開。

/End.

舊情人再見吧!在人生這條路上,我們可能要自己一個人走一段很長的路。但是無論如何,別誤了別人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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