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了的那個人現在過得怎麼樣?
每個人心裡,大概都有這樣一個人吧。
在生活里徹底消失,在回憶里不斷冒泡。
曾經以為此生非TA不可,後來發現別人也行。
然後各自踏上平行軌道,偶爾張望一眼,還是願TA一切安好。
不想揭開往事,卻還是忍不住找人聊了人聊
我孤身一人,她兒女成群
說不得大叔 30歲 遊盪在北京
二十齣頭在廣州,愛過一個妹子。
她是嬌嬌小小放在人群一不小心就找不著的那種。
剛在一起時,她說你別把我弄丟了,丟了就找不回來了。
我笑她傻。
每天一起下班一起做飯,一起遊戲一起刷劇。
日子平穩向前毫無波瀾。
當時二十齣頭的毛頭小夥子,哪知道珍惜。只覺得日子循規蹈矩毫無激情可言。
心情不好的時候,也會沖她發脾氣。
她那麼溫柔的人,哪會跟我吵架,一直隱忍著藏著自己的委屈。
直到有一天看到我和別人曖昧的消息。她終於默默地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半夜離開了這座城市。
那個半夜都不敢起床上廁所的姑娘,那個陪我擠在十平米出租房的姑娘,半夜拎著行李箱穿過長長的巷子再也沒有回來。
死要面子的我居然沒有追上去,看著她離開,看著她絕望,看著她步入婚姻殿堂。
後來也喜歡過不少姑娘,但再也沒人能像她一樣,現在索性孤身一人。
每個加班的深夜,都忍不住去翻她的朋友圈,看她給孩子做了一道糕點,等待心愛的人回家,沉醉的度過一個愉快的周末。
然後想像著陪在她身邊的那個人,是我。
幸好不是我,幸好陪在她身邊的,不是那麼混蛋的我。
他繼續發著帥照,我才覺得自己當初沒瞎
鄧鄧不等等 25歲 在廣州樂呵
都說回過頭去看春心萌動的對象,會覺得被狗傷了天眼。
但我算幸運,過去那麼多年,他依然很帥,女朋友也確實漂亮。
當時喜歡他的時候,還是不諳世事的年紀,覺得他是天是地是一切,只要給個眼神,我就可以整出片春天。
偷偷給他塞紙條買早餐抄歌詞,自以為感動了全世界,後來發現,這只不過像感冒時的一個噴嚏,走路時的一次回眸,過了就沒了。
過了就沒了嗎?也不盡然吧。
很長一段時間裡,我是比著他的標準物色男朋友的。
沒在一起過,卻度過了比在一起更長的歲月。以朋友的身份陪在他身邊的日子,如今想來還是快樂的。
朋友都說他心裡應該是明白的,但明不明白都沒關係。
畢竟喜歡他,是我自己的事。
很多年後依然保持著聯繫,看他跟女票吃飯逛街購物,每一條都要點贊。
然後告訴現在的男票,能入我法眼的人,都不賴。
分手半年後他找了新女友,但關我屁事
花下函 無關年齡 在不知道的地方繼續酷著
跟他是同事關係,辦公室戀情。
每天地下游擊戰打的也是很刺激。
但是誰說過,最不能開展的戀情有兩種,一種辦公室,一種多年好友。
在一起的時候,想跟他一起努力掙一套房,養一條狗,連牆壁刷什麼顏色都想好了。
可是房子和狗都沒買的時候,我們就分手了。我當然不會求複合,他也是。
在辦公室照樣見面招呼,嘻嘻哈哈裝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但出了辦公室就哭得跟條狗一樣,走進地鐵抬高下巴告訴自己剛剛哭的那個人是個傻逼,出了地鐵回家的路上淚腺就開始發達。
躺在床上感覺自己像個被全世界拋棄的小可憐,朋友面前被調侃又表現出一副管我鳥事的高冷樣。
哎,這年頭,戲精並不好當。
一直假裝早已煙消雲散,其實還是在原地踏步。
知道他交了新女友的那一刻,換了新工作,也決定大步向前。
此後他好與不好,都與我無關。
當時愛的死去活來是認真的,現在不屑一顧也是認真的。
寫在最後:
忘不了的那個人,早已無關美好或沉痛
就像看過的絕美風景,吃過的人氣大餐,喝過的爆款飲品。
好與不好都無所謂,最珍貴的是當時非得試一試的自己。
那個目光堅定無所顧忌的自己,才是上天給予的最大彩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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