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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乞討,你給還是不給?

女子「貌美如花不想上班」 乞討成網紅,你會給錢嗎?

小時候也想做乞丐

我小時候做過」全國人一人給我一塊錢,我就成億萬富翁了」這種美夢,我猜你肯定也做過。只不過,我從沒有想過如果這個美夢成真了,我豈不就成了貨真價實的乞丐了?儘管可能是」史上最成功」的乞丐。

小時候看射鵰英雄傳里的洪七公,身為一個乞丐,居然能吃香的喝辣的,動不動就有燒雞吃,這讓那時候的我再一次想做乞丐,當然,是洪七公那樣的乞丐。

從要飯的到賣飯到發家致富的服務提供商

在我們老家管乞丐叫」要飯的」。我小的時候,那些」要飯的」事真的是要飯的,穿得破破爛爛,背著一個破袋子,或者拿著一個碗,挨家挨戶要點吃的,著實可憐。再後來,「要飯的」就逐漸變了」味」,也成為商品經濟中的一個環節。他們當時出售的商品就是要來的飯。那時人已經不缺吃,所以遇到要飯的給的也比較多,大多給一些乾糧之類的食物。有些要飯的自己吃不了,或者乾脆不吃,論斤稱賣給人家用來喂狗,自己再用錢換更好吃的東西,有點像撿垃圾的。那時的乞丐更像一個賣剩飯、乾糧的中間商,有實物交付,不像現在的乞丐,更多的是讓施捨者產生美好的心理感覺,至多算提供」純服務」的服務業。

很多人看到乞丐,覺得他們衣不蔽體、食不果腹、居無定所,還是自己幸福,跟看恐怖片或者災難片一樣的感覺。施捨乞丐的人大多也是追求這種美好幸福的感覺,從最本質的上看,施捨者相當於出錢購買了乞丐提供的這種心理慰藉服務。

乞丐和騙子

大學裡有一年放假回家,在長途車站附近遇到一個老太太,說自己沒錢吃飯,要我借兩塊錢給她買包子吃,還說以後會還給我,讓我留地址云云。那時圖樣圖森破,就信以為真的給了她兩塊錢。她千恩萬謝,要我地址說讓他兒子寫信給我,我拒絕了,心理有種「我的名字叫雷鋒」的欣快感。不過,走遠了再回頭看的時候,卻發現她沒有著急去買充饑的包子,而是在向另外一個人繼續要錢,我就知道自己上當受騙了。

自此,我好像就再也沒給過乞丐錢。可以說,是因為騙子把乞丐們的飯碗搶沒了。

我不給錢,一方面是因為被騙了,而鑒別真假乞丐對我來說難度太高、成本太大了,所以我本著」寧肯錯殺三千,不肯放過一個」的精神捂緊我那本就不厚的錢包。同時,我也不確定是不是有比我眼前這個乞丐更需要我那幾塊錢的人,畢竟我不希望我那有限的愛心被濫用。所以,儘管給慈善機構捐過款,但是從來沒有給地鐵、路邊的乞丐過錢。

所以,面對網上的乞討,我認為會上網,能支付的起網費、買得起電腦、手機的人,一般不會是真的乞丐,所以,我不會給錢。另外,成為網紅之後,更不需要我給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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