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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反受其害的李毓昌

嘉慶十三年(1808年)秋,黃河再次決口,肆虐淮安一帶,沖毀房屋、農田無數,致餓殍遍野,京師震動。朝野上下立即展開大規模地賑災。嘉慶帝先後撥出了70萬賑災銀兩,同時下令兩江總督選派得力官員前赴災區監督發放。於是,清正廉潔、辦事公道的李毓昌(當年剛剛考中進士,隨後被分配到江蘇擔任候補知縣),帶領李祥、顧祥、馬連升三名隨從,便踏進了受災最嚴重的山陽縣。誰曾想,此次山陽之行,剛正不阿的李毓昌竟踏上了一條不歸路。

李毓昌的「淮安冤案」

山陽知縣王伸漢是個貪鄙之人,在官場混跡多年。本縣共領得賑災銀九萬多兩,他竟然貪污截留了兩萬五千兩,佔到賑災銀的近三成。李毓昌到達山陽縣後,不喝酒不應酬,每天早出晚歸,親自下到災區視察災情,並和災民面對面核對賑濟情況。很快,王申漢貪污截留賑災款的問題就浮出了水面。然而,王申漢畢竟是官場老手,當得知李毓昌從災民口中了解到他貪污賑銀的蛛絲馬跡,從縣衙檔案查實了他虛報戶口的罪證鐵證,而且已經秘密擬好了上報總督府的調查報告後,王伸漢當然不會束手就擒。王伸漢先是向李毓昌行賄一萬兩,遭到拒絕;爾後又買通李毓昌的隨從李祥偷公文,也未得逞。情急之下,王伸漢決定殺人滅口。一天夜裡,隨從李祥在李毓昌喝的茶水中下了毒,接著又夥同其他兩名又隨從用絲帶將李毓昌勒死,然後偽造了「自縊」身亡現場。事後,王伸漢與淮安知府經過密謀,以「自殺」案草草上報了結。

李毓昌的突然死亡,讓李家族人頓生疑竇。李毓昌之叔李太清在領運棺槨時,發現死者遺物中有「山陽知縣冒賑,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等字樣親筆文稿;李毓昌之妻在收拾丈夫的遺物時,又發現一件隨身穿用的衣服上有斑斑血跡。李家族人最終決定開棺檢驗。只見屍體指甲發黑,插入喉部銀簪也立即變色並擦拭不掉,明顯是中毒的癥狀。李家人經過商議後,決定進京告御狀。於是,李太清趕赴京師,一紙訴狀告到了都察院。嘉慶皇帝聽奏後,非常重視,仔細披閱,並迅速向軍機處發下渝旨,指出李毓昌之死「疑竇甚多,必有冤抑,亟須昭雪」。他懷疑江蘇官場上下串通一氣,於是決定繞開江蘇官場,命令山東巡撫吉綸把李毓昌屍體運到省城詳驗,又下令把山陽知縣及有關人員立即證調集進京,由軍機處和刑部直接會審。

在山東,吉綸率領幾名非常有經驗的仵作詳細察驗了李毓昌的屍體,認定李毓昌先中毒,後因他故死亡。與此同時,在北京軍機大臣們會同刑部官員逐一審訊了王伸漢、包祥、李祥、顧祥、馬連升等人,五人先後供出了謀殺李毓昌的前因後果及作案經過。至此,這起沸沸揚揚的查賑大員「自殺」案件,終於真相大白。隨後,嘉慶皇帝對所有涉案人員進行了嚴厲處罰。兩江總督鐵保被革職後發配烏魯木齊;江蘇巡撫汪日章被革職;山陽知縣王伸漢處以「斬立決」,其子發配伊犁;淮安知府王轂處以「絞立決」;王伸漢的僕役包祥,助紂為虐,「著即處斬」;李毓昌的隨從李祥、顧祥、馬連升,一律「凌遲處死」。其中主犯李祥被押至李毓昌墳前行刑,死後「摘心致祭」。應該說,嘉慶皇帝在此事的處理上也是非常嚴厲的。

嘉慶帝

嘉慶皇帝最後在上諭中說了一段頗值得玩味的話:「試思職官身死不明,顯有疑竇,該地方官尚相率朦混,不為究辦;若無告窮民,銜冤負屈,又豈肯盡心推鞠,為之伸理?其草菅人命之事,不知凡幾矣!」嘉慶皇帝這段話的大意是,像李毓昌這樣的政府官員都能夠死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那麼假如那些草根平民遭遇此類事件,又有誰能夠替他們秉公辦理呢?

讀過李毓昌的案子,筆者久久不能釋懷。試想,一個政府官員為了自己的利益,都敢向自己的同僚下毒手,同樣是利字當頭,那麼誰敢想像他會如何對待他治下的小民?聰明的讀者,這樣的命題你又會有怎樣的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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