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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為何能屢「坑」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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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圖片來自網路,版權歸原作者

攜程又出事了。今年2月份,深圳王女士在攜程預訂價值48422元的突尼西亞8日2人私人行。因朋友突然生病,她希望取消訂單。王女士從航空公司得知,每張機票價格為6415元,攜程卻要收取9262元退票費。協商不成之後,她向當地消委會投訴。

深圳市消委會向攜程發出監督函並約談,攜程在回函中表示,不存在相關問題。深圳市消委會對攜程不負責任的做法提出嚴肅批評,表示將督促攜程對信息不透明、催促引誘消費者等不良營商手段進行全面整改,要一管到底。

在該會召開的多方討論會上,律師團律師吳偉稱,攜程和消費者之間存在委託合同關係,應當按照發改委的規定,在機票退改簽費用上與航空公司保持一致,攜程在部分個案上並沒有做到這一點,沒有盡到合理提示的義務,存在一定過失,消費者權益已經受到侵害。

6000多元機票,攜程要收9000多元退票費,確實太狠了。

近年來,攜程的負面新聞一件接著一件:2017年2月,中消協就機票陷阱問題約談攜程、途牛、去哪兒等6家在線商旅平台。同年5月5日,攜程提交整改報告,承認在不同產品標價、項目勾選操作、退款服務等方面存在問題和不足,對廣大消費者表示歉意,並推出四項改進措施。但整改只是表面功夫,仍然有消費者不斷投訴攜程捆綁銷售等問題。

去年底,上海保監局官網連續掛出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直指攜程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在2016年度通過攜程旅行網違規銷售保險產品。攜程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被上海保監局罰款總計40萬元。

網友「花豬」說,在攜程定的廈門航空公司1760元全價票,最後一查此航班全是1260元的7折價,一張票攜程要多賺消費者400多元?

攜程投訴不斷,說明之前有關部門的處罰沒有起到效果。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除罰款外,監管部門是不是應該將這種屢錯屢犯的企業納入失信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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