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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傳記-宋書·王韶之傳

王韶之,字休泰,琅邪臨沂人也。父偉之,為烏程令,韶之家貧,因居縣境。好史籍,博涉多聞。初為衛將軍謝琰行參軍。偉之少有志尚,當世詔命表奏,輒自書寫。泰元、隆安時事,小大悉撰錄之,韶之因此私撰《晉安帝陽秋》。既成,時人謂宜居史職,即除著作佐郎,使續後事,訖義熙九年。善敘事,辭論可觀,為後代佳史。遷尚書祠部郎。義熙十一年,高祖以韶之博學有文詞,補通直省,領西省事,轉中書侍郎。恭帝即位,遷黃門侍郎,領著作郎,西省如故。凡諸詔奏,皆其辭也。

高祖受禪,加驍騎將軍、本郡中正,黃門如故,西省職解,復掌宋書。駁員外散騎侍郎王實之請假事曰:「伏尋舊制,群臣家有情事,聽並急六十日。太元中改制,年賜假百日。又居在千里外,聽並請來年限,合為二百日。此蓋一時之令,非經通之旨,會稽雖途盈千里,未足為難,百日歸休,於事自足,若私理不同,便應自表陳解,豈宜名班朝列,而久淹私門?臣等參議,謂不合開許。或家在河、洛及嶺、沔、漢者,道阻且長,猶宜別有條品,請付尚書詳為其制。」從之。坐璽封謬誤,免黃門,事在《謝晦傳》。

韶之為晉史,序王珣貨殖,王廞作亂。珣子弘,廞子華,並貴顯,韶之懼為所陷,深結徐羨之、傅亮等。少帝即位,遷侍中,驍騎如故。景平元年,出為吳興太守。羨之被誅,王弘入為相,領揚州刺史。弘雖與韶之不絕,諸弟未相識者,皆不復往來。韶之在郡,常慮為弘所繩,夙夜勤厲,政績甚美,弘亦抑其私憾。太祖兩嘉之。在任積年,稱為良守,加秩中二千石。十年,征為祠部尚書,加給事中。坐去郡長取送故,免官。十二年,又出為吳興太守。其年卒,時年五十六。七廟歌辭,韶之制也。文集行於世。

(節選自《宋書·王韶之傳》)

【翻譯】

王韶之字休泰,琅邪臨沂人。父親王偉之,任本國郎中令。王韶之家境貧,父親任烏程令,因而住在烏程縣境。他喜歡史籍,廣泛涉獵,見開廣博。最初為衛將軍謝琰行參軍。王偉之從小有志向當代的詔命表奏等文告,往往親自抄寫下來,太元、隆安年間的事情,無論小大全都編排記録下來。王韶之就憑藉這些材料私家編寫《晉安帝陽秋》。書成之後,當時人認為他應當任史官之職,朝廷就授任他為著作佐郎,並命他續寫以後的史事,至義熙九年止。王韶之善於敘事,言辭議論都很不錯,是晉代末年的佳史。義熙十一年,高祖認為王韶之學識淵博,文辭富贍,補任通直郎,領西省事。轉任中書侍郎。

高祖受禪登位,王韶之加授驍騎將軍,本郡中正,黃門侍郎不變,解除了西省之職後,又為宋修史。王韶之駁回員外散騎侍郎王寔之請假一事說「我翻尋舊的規章,朝臣若是家中有特殊情況,聽從他們一併告假六十天。太元中期改變規定,每年賜給朝臣一百天假期。又規定家住在千里之外的臣子,允許他們連同下年的請假期限一併告假,合起來二百天。這實在只是暫時的規定,並不符合治理國家的道理。京城至會稽雖然路有千里,但行程不算艱難,回家體假一百天,處理家事的時已經夠用。假如自己以個人原因不回朝就應當自己上表陳奏,請求解職,怎麼能夠姓名排在朝臣之列,卻又長期滯留自己家,我們反覆商議,認為不該准許。假如有人家在河,洛以及嶺、沔、漢等地,路途遠,行程難,還應當另外定出條例,請把這件事交付尚書,詳細制定有關規定」,朝廷聽從他的意見。王韶之後來因為用璽印封發文書出現差誤,被免去黃門之職,這事在《謝晦傳》中有詳細記載。

王韶之撰寫晉史,記敘了王珣經商而富、王廞叛亂的事。王珣的兒子王弘,王的兒子王華,都有高官顯爵,王韶之擔心被他們陷害,所以結交徐羨之、傅亮等人,且交情頗深。少帝即位,王韶之遷侍中,驍騎將軍之職不變。景平元年,王韶之出任吳興太守。徐羨之被誅後,王弘入朝為相,領揚州剌史。王弘雖然與王留之並未絕交,但他們那些彼此尚未相識的弟兄,都不再交往。王韶之在郡任職,常常擔心被王弘以法治罪,夙夜操勞,勤謹奮勉,政績很好。王弘也排制了個人恩恕,太祖對雙方都加以稱讚。王韶之在太守任上多年,被稱為良守,加秩中三千石元嘉十年,朝廷徽王留之為祠部書,加給事中。因離郡長時告假迎送故人而獲罪,免去官職。兀嘉上三年,又出任吳太守。就在這年王韶之去世,死時五十六歲,天子祭祀的歌辭,都是由韶之編定的。王韶之的文集流傳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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