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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這本書,讓我想到了死亡

在圖書館,極偶然地看到這本書。看作者名字很熟悉,卻想不起有過什麼作品。當開始讀書,體會到一種苦苦的味道時,才突然想起來,他寫過一篇小說:活著。

「活著」這本書,我看過兩次,哭了兩次。實在是太苦了。命硬的男主人公由富到貧;眼看著一個個親人因為各種各樣的意外,疾病,痛苦而離自己而去。一生飽經風霜雨雪,臨了臨了,只有一頭老黃牛陪伴,他的人生該有多苦啊。當然,之所以會因為小說痛哭,全是因為內心不足為外人道的隱疾而已。

「第七天」這本小說選材角度很新穎。文章開篇,主人公就死了,自己凈身,自己穿殮衣,自己拿著叫好號碼牌去火葬場火化。當然,只有有墓地的人才能火化,而主人公的養父早就死去,生父母不知道他死掉了,所以他只能和那些孤魂野鬼一樣,遊離於人間。

雖然文章講的是一群死去的人,但故事的主題依舊逃不過人生百態。世上最難報答的就是父母恩,主人公楊飛卻在出生時就被生母丟失了。養父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小夥子,他養育了楊飛多少年,楊飛的生母就找了他多少年。直到那次,生母終於找到他,生母要帶他走,要給他安排工作。孩子的前途擺在面前,善良的老人放兒子走了。

養父到生命的最後時刻,認為他這輩子做的最正確的事情就是收養了一個叫「楊飛」的孩子。養父患淋巴癌,楊飛為了治病,辭掉工作,賣掉房子,在老人身邊照顧他。即便如此,也無法挽留養父逝去的養分和光華。在生命的最後幾天,養父悄悄的離開,他像那些大限將至的衰老的動物一樣,不願意承受生離死別,走的遠遠的,杳無音訊。楊飛第二天知道這個消息後,變賣家產,拿著所有的積蓄去養父的故鄉,去走親訪友,始終沒有找到他。

直到步入地獄,身處地府,他終於遇到了養父:

我一生最後悔的一件事,就是在四歲那年差點拋棄你,想想為什麼那時候那麼狠心呢

四歲那年,父親為了一個姑娘,差點拋棄我。他把我放在一家孤兒院附近,期盼著孤兒院能發現我,然後把我撿回去。然而第二天,他便後悔了,又去往相同的地方把我撿回來。

父親,你拋棄過我一次;我也拋棄過你一次,咱們扯平了。

當生母找到我時,我跟著生母回到他家。住了一段時間後,又回到了養父的家。如果四歲那年父親差點拋棄了懵懂無知的我,那這次事件,便是我拋棄了他。

父親終究並沒有拋棄我;而我也覺得,和父親在一起相處最合適舒心。那種自在,即便是血緣關係也比不上的。

那麼,父親,你最後一段時間,究竟去了哪裡?我以為你回老家去見老朋友。可是我卻怎麼也找不到你。難道你覺得,我和你不親?為什麼要自己默默地老掉,不讓我陪你走過最後一段兒呢?

我,其實我沒有想那麼多,,,,,只是想再去一個地方看看。

當年在孤兒院附近丟棄你這件事,我至今還耿耿於懷,於是我回到了那個孤兒院。我記得當初找到你時,你靠著一塊大石頭,身上還披著樹葉。你真的很聰明,還知道用樹葉當被子。

於是那一天,我也靠著石頭,躺在地上。回想著我的過往歲月。這輩子我不後悔收養了你,唯獨後悔當初拋棄你這件事。如果我當時要是沒做這件事,也許會走的更輕鬆一點。人一輩子,追名逐利也好,平平淡淡也罷,生死之間事情是無法掌控的。當我靠在那塊石頭上時, 我最後的目光就鎖定在那家孤兒院。我的氣息逐漸微弱,我眼看著我的生命線在一點一點的流逝。就像流沙從手指縫隙里慢慢地滴落在地上。臨閉眼前,我看到你好像沖我走過來,雖然沒和你說上話,已經很開心了。

然而他臨死前看到的一切,其實只是一副美好願景。直到我死,都沒有找到他的屍身。父親沒有墓地,我也沒有墓地。我們都不能火化,入土為安。我們只能在春天,夏天來臨時慢慢地腐爛,脫去外表皮肉,剩下裡面的骨架。有墓地的人得到安息,沒有墓地的人獲得永生。他們漸漸變成骨架;漸漸忘記前世記憶,忘記自己曾經是誰。這種沒有朝夕,全無真實的日子,他們也許還會過上百年,甚至上千年也不停歇。

後記:黑夜中我寫完這篇文章,心裡覺得害怕。合租的小夥伴經常不在家,我仿若獨居在一個三室一廳的房間里。雖然挺爽的,但偶爾也會害怕。某一天在房間里不知做什麼,突然聽到一聲女人的嘆息。我不知道是不是樓上房客發出的聲音。但當時假裝若無其事的沒有理會。

其實還是挺可怕的。也許人類真的是群居動物。再喜歡安靜,喜歡獨居的人都希望有另一個人的陪伴。

朋友是一種陪伴,婚姻也是一種陪伴,楊飛和養父,何嘗又不是一種陪伴。陪伴固然好,但是附加的很多人生之累卻讓人望而卻步。如果所有的事情都單純一點,現實再美好一點,也許人生就沒有那麼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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