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的職場新人千萬千萬別被自己坑了
員工離職其實是企業和員工雙方選擇的一個結果,作為員工我們離職絕不能當成兒戲,認真對待不但體現出自己的職業素養,也給自己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康少
前幾天白展堂告訴我說,他辭職了。
不過只是與上司口頭說明自己辭職的意願,清明節過後就不再去上班了。
公司通知他說,他這種不辭而別,拿不到任何工資的。
白展堂方了:原來離職那麼麻煩
(真的是白展堂)
其實走正常程序的話,真的一點也不麻煩。
今天這篇文章寫給所有像白展堂一樣工作了1-2年的職場新人,我給大家科普一下,職場人離職的具體流程,在這個過程中又會遇到哪些問題,可以採取哪些對策。
[離職]
離職的具體流程
在公司內部走離職流程(如OA流程、郵件報備)
與HR溝通社保、公積金繳納、檔案轉調等事宜
退出公司各大社交辦公系統群(如微信群、QQ群)
與直屬leader確定離職日期,提交書面辭職信
繼續處理分內工作,辦理工作交接
內部離職流程走完後,請HR開具離職證明
在以上環節中,很可能會遇到以下幾個問題:
領導挽留
甄別真心挽留還是走過場
一般來說每個員工要離職,上司都會挽留,這就需要你自己去甄別一下。不出意外的情況下,領導採取了一些實質性的動作,比如馬上給你加薪,馬上給你升職等等,這就是真心挽留;如果只是做做樣子,領導就只會給你畫大餅。比如誇你幹得不錯,下半年你要獨立承擔一個項目,明年給你加薪bulabula。
如果遇到領導真心挽留,是留是走,還需要你綜合評估。
希望你過陣子再走
實際是無限期拖延
離職提出後,領導說明各種理由,希望你過陣子再走,實際上是無限期拖延。難道就辭不掉了嗎?其實不然。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向用人單位申請辭職,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需提前3日書面通知。只要是履行了通知義務,到了期限,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辭職,勞動關係都將自動解除。
你需要做的就是該走程序走程序,按照公司的要求,直接辦理交接手續和離職手續即可。
社保公積金斷繳
弄清楚停繳時間
這個問題也有一部分人遇到,這個時候一定要弄清楚社保、公積金停繳時間。一般來講,保險公積金都以最後工作日為結算標準的,具體的停繳時間,要看各公司的具體規定,一定要提前和HR確認好。
以我朋友的公司為例,最後工作日在每月15日(含)前的,保險當月停繳;最後工作日期在每月15日後的,保險次月停繳。
以鄭州為例,非鄭員工在市區買房是需要2年連續繳納社保,公積金貸款要連續半年以上,如果離職時間挑選失誤,很可能造成社保公積金中斷,因此一定要提前弄清楚公司的制度。
不給開具離職證明
交接好工作並保障自己權益
一般來說這種情況不會出現,除非自己的工作沒有交接完畢。
但是當自己的工作已經交接完畢,公司仍然不給開具離職證明,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找勞動仲裁部門解決。
簽約競業協議
坐等競業補償
有一些小夥伴遇到過入職的時候簽約競業協議的情況,但大多數都不知道這個事情,更別說什麼競業補償了。也難怪,因為一般來說,普通職員不會有涉及到,一般都是中層,更多是高層。不過也不乏一些變態公司讓所有人(包括前台、行政甚至保潔阿姨)都簽。
所以當你提出離職,公司會以你簽了競業協議,2年內不得從事本行業本專業,這個時候你怎麼辦?
首先要確認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明確哪些類型的公司屬於競爭對手,但是定義競爭對手有難度,同時不容易嚴格操作;第二個問題是明確哪些性質的工作屬於禁止範圍。比如限定哪些特定類型的公司、什麼工作性質才是競業禁止的範疇,這些都是很難界定的。
我們離職了,不再或者不能從事自己熟悉、有專業技能的工作機會,那麼要求公司給予相應的補償是非常合理的。通常的補償方案是不低於正常的工作報酬的,當然也可以爭取更為優厚的補償方式。具體怎麼補償本篇不做贅述。
當然這個時候公司一旦不補償,就是違約在先,你就可以隨意找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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