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不像90後被辭退,還有這種操作?
最近天氣很悶熱,
人的心情自然而然也跟著浮躁起來,
要是碰到不順心的事情,那就更煩躁了。
法妹前幾天接到了一個老同學的電話,各自問好後我問她現在怎麼樣了,她說她辭職了,正煩著找新的工作。聽到之後我有點意外,在想:她不是在那公司上班很久了嗎,怎麼突然就辭職了呢?我問她原因,她跟我說就是不想做了,想換下工作壞境。我安慰她,既然辭職了,也不用著急找工作,可以休息下,就當作給自己放個小假。
聊了半天,她突然問我,自己在公司上班都有一年多了,跟公司辭職,公司一點補償都沒有給她,她覺得按道理公司應該多少要給點的。我問她,是不是她自己自願辭職的,她說是。然後我就告訴她,這樣公司是不用給經濟補償的。
很多人都覺得,辭職了公司是不是要做點什麼,要不然怎麼對得起用這麼長時間為公司打下「江山」的老奴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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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辭職也是要分幾種情況的。
辭職的幾種情形:
1
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如公司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或者是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你勞動的,職工可以隨時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像這樣的情況,如果是公司原因你才辭的職,你是可以向公司要經濟補償金的。
2
自願辭職
意思是你主動提出來,不想在公司做了,公司沒有強迫你,也同意了你辭職,公司是不需要對你作出補償的。自願辭職,你就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但是要注意了,如果是你主動辭職,但是你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交離職,就直接交辭職信走人的話,這個時候你就很危險了。你沒有提前跟公司說,公司沒有事先準備招人,如果給公司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一旦公司追究起來,你就要承擔起這個責任了。
3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公司先提出和你解除勞動合同,你也同意辭職,公司就要支付經濟補償給你了。
說到這裡,有人就會問,那「我辭職了」和「我被辭退了」這又是怎麼一個情況呢?
先來看看這麼一件事情:
前兩天,有網友在網上吐槽說自己被京東辭退了,但是辭退的原因是因為性格內向,性格不像90後。法妹一臉懵逼。
該網友說,自己在京東上班三個月,被辭了,說是性格內向,融入不了集體,然後性格不像90後...
也有網友反問,90後還有性格標籤這種說法?很多網友表示不解。
但是很快,京東就有員工出來了,並表示
這個聽起來有點烏龍,事情究竟是怎麼一個情況,也沒人去深究。如果是自己個人的原因被公司辭退,那也是沒辦法的事情。但不得不說,那些被公司惡意辭退的情況也是存在的。
辭退,簡單來說是你不能勝任自己的工作或者是你在工作中犯了很大的失誤,被公司辭退。
在下面這幾種情況下被公司辭退了,公司是不需要對你進行補償或賠償的。
第一,在試用期的時候,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前提是公司證明了你確實不能勝任工作,公司可以直接跟你說明情況。其實,不符合崗位標準辭退,是最委婉的說法了。
第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比如說公司有規定「在工作期間喝酒、賭博或者相互鬥毆者,予以辭退。」如果你不遵守公司規定,多次違反,給公司造成不利影響,公司是可以辭退你的。
第三,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比如你泄露了公司機密,給公司造成很嚴重的經濟損失。
第四,員工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這條實際上是針對員工「兼職」行為的處理,從法律的規定看,公司是有權不允許員工在外「兼職」的,因為法條明確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可以辭退。
第五,員工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行為導致勞動合同無效。如提供虛假資料、假文憑、假證件、假經歷等。
第六,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意一下,遇到以上這些情況被辭退,像第三種情況,公司不僅可以辭退你,還可以反過來要你對公司進行賠償。
而惡意辭退是你沒有出現上述情況,公司仍然找其他借口或者直接說辭退你。這種「非法解除」你是可以要求老闆給予雙倍的賠償的。
所以說,「我辭職了」和「我被辭退了」是完全不一樣的情況。辭退的後果往往要比辭職的要嚴重一些。
好了,有關辭職和辭退這一區別,小夥伴看完是否有一定的了解了呢,如果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歡迎在下方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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