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知識 > 目睹母親受辱怒而捅死對方!這個「於歡」如何判?

目睹母親受辱怒而捅死對方!這個「於歡」如何判?

今日的報道。據說蘇州市一個派出所接警稱有人被捅傷。最終,這名男子死亡。民警了解到,是男子唐某目睹母親被人連扇耳光還要被扔下河,於是捅死對方!

這又是「於歡案」的翻版,幾乎是相似的。2016年,於歡的母親蘇銀霞借下高利貸而無力償還,催債人員用多種情形侮辱蘇銀霞。於歡瀕臨崩潰,遂殺死對方。

隨後,於歡被山東省聊城市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事引起巨大爭議,最高院介入,最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定於歡屬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有期徒刑5年。

那麼,這一次唐某會被如何判?

網上的輿論一邊倒,說「好兒子,有血性,贊!」、「這一生如果連自己的親生父母都保護不了,那活著還有什麼意思,兄弟我贊你是真男人」。一個叫謝某如的人甚至說「這在古代,不僅可以免罪,還可以得到嘉獎的。」

不過也有人說「母子開賭場作弊騙死者的錢,死者打人母親,兩邊都不是好玩意,雙方都該死。」有人說「他打你母親,你可以反抗和他搏鬥可以報警,直接拿刀捅對方有些太過激了」、「不管怎麼說殺人都是犯法。」

這些都是網上言論,判決當然會實事求是。我們知道,唐某是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被起訴,那麼,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會如何判?

大公律師事務所陳大明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如何判?因不知案情,不好說。

你說呢?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律師眼 的精彩文章:

小偷入室摔死戶主有責任嗎?我見過最好的回答
李嘉誠的八句話

TAG:律師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