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喜歡,就是想把我遇到的一切都分享給你
了一辛
記錄生活
講述成長
就是因為喜歡你
才想和你分享我的一切啊
文/了一辛
01
分享,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本能。每當遇到好玩的事,看到美好的東西,聽到好聽的音樂,我們便會想要找一個人一起分享。
為什麼喜歡分享呢?
我覺得這是我們打破自我孤獨的一種方式。
一個人的快樂比不上有個人和你一起快樂,一個人的感動比不上有個人能和你一起感動。
我們雖然獨立存在於這個世界上,但卻又不能與外界完全隔離開來,生活需要不停的溝通,交流,還有分享。
以前看到過這樣一則評論:
有一天我吃完泡麵發現洗潔精用光了,我隨手用剃鬚膏洗碗時,覺得要是有一個女朋友就好了。並不是因為有個女朋友就可以不吃泡麵,也不是因為有個女朋友就有人會幫忙洗碗,是我想在洗完碗轉身回去的時候會有個人在那裡,等著我一臉神秘的說:「嘿,你猜我剛剛用什麼洗的碗?」
我們經常說要找一個可以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其實俗氣一點的講,就是找一個可以一同分享生活分享到老的人,包括所有的喜怒哀樂,柴米油鹽,吃喝拉撒。
可有時候,並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聽你分享那些生活中瑣碎的小事,換句話說,我們也不會把這些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去分享給一個不重要的人。
我們在每次分享前,內心就已經做出了一個默認的選擇,這件事我第一個想讓誰知道?第一個想和誰分享?
那個人於你而言,一定是特別重要的存在。如若不是戀人,那也一定是你特別喜歡的人。
02
我以前沒有拍照片的習慣,出去玩的時候別人都在不停的拍照片,我只會在心裡暗暗的鄙視他們:遇到好看的風景應該注重於當下的欣賞,把好的時刻都浪費在了拍照上,空留一堆照片有什麼用。
後來我遇到了一個喜歡的女孩,我會每天和她分享我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平凡的小事。
出門看到好看的風景,總要反覆拍好多遍。儘管自己拍照技術極差,也總想要找個最合適的角度,拍出最美的照片,然後發給她看。
也就是從那以後,我便養成了隨手拍照的習慣,走到哪兒就拍到哪兒,從不發空間朋友圈,也不發給其他任何人看。
只想回去後分享給她,然後跟她講:「那個地方真的超美的,那條街晚上很安靜,那個公園很大,人也很少」
也是後來我才明白,原來照片從來都不是拍給自己看的,而是用來和喜歡的人一起分享的。
看到一個網友說:
「談戀愛最美好的事不是有穩定的性生活,公用的錢包或者可以來炫耀的花瓶。而是生活中所有的無聊或者有趣都可以找人分享:
我中午吃了韭菜餃子下午狂打嗝,剛才看到一直黑白相間的啄木鳥又飛走了,晚上一隻小野貓居然跟著我走了好遠,我想你了」
就是這麼簡單的分享,即使我吃了韭菜打個嗝也想告訴你,看到一隻不知名的小鳥也想告訴你,有隻流浪貓跟了我一段路也想告訴你。
有些人說,談戀愛嘛,就是找一個可以每天和你說閑話的人,仔細想想,還真是這樣。
除了我們最愛的人,沒有人願意去聽我們逼逼叨叨那些瑣碎無聊的東西。
只有那個人才會不嫌煩的聽我們講完一個又一個日常小事,然後陪著我們一起吐槽,一起傻笑,一起感動。
03
前幾天有個女生問我:「你說如果一個男生把他最近做的事都分享給你,這代表什麼?」
我剛開始還勸她,可能只是簡單找朋友說說話吧,讓她不要多想。可是後來就發現我錯了,這種事對她來說絕不是偶爾,是已經持續了很久了。
我想,那個男生一定是很喜歡她的。
畢竟,誰都沒必要在一個不重要的人身上浪費時間,他肯浪費時間和你訴說他的生活,只能說明你對他而言,真的很重要。
「食髓知味,如果你發自肺腑的愛著一個人,必然會每時每刻都想與對方分享你生活中的每一件螢火小事」
對於喜歡,我們可以有很多種定義,其中有一種一定是:「我想和你分享我的生活,我想把我遇到的一切都講給你聽」
如果你身邊也有個人,經常和你分享他的日常小事,有什麼都想告訴你,那他也一定很喜歡你。
即使不喜歡,你在他心裡也一定有個很特別的位置。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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