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情感通過一紙遺囑落地 業內人士提醒:梳理感情和財產,要趁早
清明節,祭奠先人的同時,很多人會聯想到自己的身後事。一份遺囑也許只是寥寥數語,但其不僅是對財產的處分,也是對人生的財富、情感的梳理,希望愛可以傳遞,遺憾可以彌補,自身意志得以尊重並實踐。
過去,人們習慣由家族中的「老娘舅」來見證遺囑。而現在,公證機關正越來越多地承擔起「老娘舅」的角色。去年,寧波市辦理遺囑公證的數量同比增長16%。
故事
「我們之前接待了一位王奶奶,和絕大多數客戶不同的是,她主要不是為了財產而來。」寧波市區一家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向記者回憶了當時的場景。
王奶奶70歲出頭,她是一個人來到公證處的,談吐頗有老派知識分子的樣子。
「我來立遺囑,主要不是為了房子,也不是為了財產。這些均分給孩子,處理起來也簡單。」
「我這次來,主要是為了安排自己的骨灰。」喝了半盞茶後,王奶奶說起她的故事。
原來,王奶奶曾經有過兩次婚姻。
20歲不到時,她結過一次婚,和丈夫兩個人婚後舉案齊眉,感情很好。奈何好景不長,不久後丈夫就因為意外去世。兩人也沒有孩子。
過了幾年,王奶奶認識了第二任丈夫,並隨他輾轉來到了寧波。之後的幾十年,兩個人日子過得平淡卻也幸福,一兒一女也培養得很出色。
「2016年,他(指第二任丈夫)生病去世了,根據他的意思,葉落歸根,骨灰安放回北方老家。」王奶奶說。
「我和他老家不同,他葉落歸根的地方,不是我的去處。」經過幾年來的反覆考慮,王奶奶決定還是依照自己內心的想法,死後和第一任丈夫合葬。
「我和他(指第一任丈夫)結婚後,兩個人就說要好好過日子的。死當同穴這樣的誓言也是發過的。後來,我還是再嫁了。說實話,我現在連他的樣子都想不太起來了。但當時說過的話,卻一直記得的。我和他(指第二任丈夫)生活了這麼多年,各方面也算圓滿。骨灰的事,就當是我自私。在世時,我沒好好陪他(指第一任丈夫)。死後,還是多陪陪他吧。」王奶奶說。
公證員說,王奶奶就自己的骨灰作出安排,應當視為王奶奶人身權利的延續,因此處理行為應當尊重王奶奶本人的意願。辦理公證遺囑,使得王奶奶的意願能夠得到法律的充分保護。
「特殊的父愛,為獨生女保駕護航」
他每隔一兩年來公證處修改遺囑
鄞源公證處的公證員每年都會受理大量和遺囑有關的諮詢和公證業務。在他看來,馮先生(化姓)是一位非常特殊的當事人。馮先生今年50多歲,是一家企業主,企業規模相當大。
前幾天,馮先生又一次孤身一人來到公證處辦理遺囑相關事宜。他已經是公證處的常客了,因為從10多年前起,他每隔一兩年都會來一次。
「他第一次來的時候,才40歲出頭,當時女兒還在讀高中。他說,來立遺囑,是因為女兒太小,怕自己萬一有意外,她得不到保障。這樣的客戶,我們這裡不少。很多企業主、老闆都有這方面的危機意識,但主要是立遺囑把股份、房產留給孩子。我們本來以為他也是這樣做。」公證員說,沒想到,馮先生與眾不同,他來時,就帶了一套精心準備好的方案,頗有幾分「託孤」的意味。比如,要求家族中其他人不得插手公司業務,讓女兒繼續學業。比如,公司運營由一位副總負責,除了幾位高管的職位不得改變外,可以全權決定一切事務,公司盈利按比例分配。
一年後,他來改動遺囑。原來,這位副總因故離開了公司。隨後的幾年,馮先生多次來到公證處修改遺囑。
「這10多年來,他公司的規模不斷擴大,涉足的領域越來越多,效益也很好。但是,高層的權力制衡也很重要。」公證員說,「這10多年來,馮先生每次來,都蒼老了一些。每次他不經意提到女兒,都不像一個大老闆,而是個再普通不過的父親。會說去參加了女兒的畢業禮,女兒終於回寧波了,女兒戀愛了……」
當然,每次來到公證處,馮先生都是「有備而來」——帶著深思熟慮後的方案來修改遺囑。
「這幾年,主要是要求女兒在他身後,要遵循他定下的公司架構和發展規劃。每當公司架構有重要調整,馮先生都會來修改。他提過,女兒還太嫩,特別是在高層任用上,不能很好地用人、識人,更不懂得要去制衡。」 公證員說,和很多老闆不一樣,馮先生很少會考慮具體財產的傳承,而是希望把公司傳下去。希望留給女兒的,不是現成的財產,而是一家架構合理、發展前景光明的公司,以此來保障女兒未來的生活。這背後,更多的不是為了基業長青,而是希望用這份特殊的父愛,為獨生女保駕護航。
調查
一紙薄薄的遺囑,往往飽含了日常難以宣之於口的情感,或苦楚,或基於大愛。
比如,在永欣公證處,一名新婚不久的90後白富美和父親一起來做公證,如有意外,她名下由父母全款出資的婚房仍歸父母所有。而另一起案子中,年邁的孫阿姨堅持把唯一的房產留給沒有血緣關係的鄰居而非女兒,原因是獨生女多年來對她不冷不熱。
比如,有年輕媽媽剛出了月子就來立遺囑,要把名下的房產等財產都留給母親,因為發現丈夫在孕期出軌,她糾結後決定繼續維持關係,卻怕萬一自己有意外,母親和孩子無所依靠。
比如,年輕人確診癌症晚期,瞞著父母來立遺囑,簽字時手都在微顫。
比如,有老人20多年來始終非常牽掛和前妻生的孩子,卻因為種種原因,幾乎斷了聯繫。立遺囑時,老人把一半多的財產留給那個多年沒有謀面的孩子,希望能有所彌補。
比如,有老人一生勤儉,卻立下遺囑,把房產和所有積蓄都捐出來,用以幫助貧困學生和改善老年福利中心的食堂。
立遺囑人群中不乏年輕人身影
辦理遺囑公證一般被認為是中老年人的事,但近年來,寧波立遺囑人群中不乏年輕人的身影。2017年全市辦理遺囑公證的人中,50歲以下的比例佔10%左右。身體健康的年輕客戶,在各公證處時常可以看到。
「40歲以下立遺囑的年輕人,雖然絕對數量不大,但還是佔據了一定的比例。同時,我認為這是一個趨勢,立遺囑的年輕人肯定會越來越多。」市公證協會副會長王晶雨說。
王晶雨表示,辦理遺囑公證的年輕人,最大特點是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都比較強,學歷往往也比較高。「從平時接觸看,這些年輕人往往是受到某種觸動後來申辦的,比如身邊有人突遭意外,或者是看到媒體報道沒立遺囑而引起的糾紛等。」
王晶雨分析說,在辦理遺囑的人群中,名下財產較多也是一個重要特徵。財產比較多,更希望保障這份財產的安全性。另外,再婚夫妻的比例也比較高,為了保護子女利益,通過遺囑公證使得自己的財產不被稀釋。
來源:寧波晚報、寧波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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