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健康安全執行局的歷史
本文由李湖生根據英國健康安全局(HSE)網站的相關欄目翻譯整理,2017年12月6日。見:http://www.hse.gov.uk/aboutus/timeline/index.htm
1802年:《保護紡織廠和其他工廠的學徒和其他人的健康和道德法案》
「保護紡織廠和其他工廠的學徒和其他人的健康和道德法案」於1802年被通過,目的是給予紡織工廠的年輕人特別保護。
1833年:HM 工廠監管局成立
第一批工廠監察員是根據1833年《工廠法》的規定被任命的。最初,他們的主要職責是防止紡織童工的受傷和過度工作。四名監察員負責大約3000家紡織廠,並有權進入工廠和詢問工人。他們還可以制定新的法規和法律,以確保《工廠法》能夠得到適當的執行。儘管有來自當時的政治家和僱主的強烈反對,工廠監察員仍然充滿熱情,能夠影響隨後的有關機械監管和事故報告的立法。
到1868年,共有35名監察員和副監察員,每一位負責一個特定地理區域。在1860至1871年間,立法的變化使《工廠法》覆蓋到幾乎所有工作場所,檢查人員除了履行執法職責外,還承擔了技術顧問的角色。重大技術發展、世界大戰和就業性質的變化,在今後的歲月里給工廠監察員提供了不斷的挑戰。
1843年:礦山監管局成立
1840年成立了一個調查採礦行業工作條件的皇家委員會。該委員會在1842年發表的調查結果令人震驚。事故、暴行、肺病、長時間工作以及高度危險和惡劣的工作環境都是家常便飯。引發公眾的強烈抗議和1842年《礦山法》的頒布實施。
《礦山法》允許任命一名礦山和煤礦監察員,第一名監察員——休·西摩·特雷米希爾(Hugh Seymour Tremenheere)於1843年擔任了這一職務。特雷米希爾在該法案下只有有限的權力,但他展開了許多起訴訟,調查了採礦行業的情況,並提出了培訓管理者、報告傷亡和嚴重事故、為礦工提供適當的浴池和合適的住所等建議。在1850年,檢查人員獲准進入並檢查礦井,特雷門希爾設想的一個專門的礦山監管局的計劃也開始實現。
1893年:任命第一位女性工廠監察員
工廠監管局是在1833年成立的,在最初的60年里它只僱傭男性監察員。
亞歷山大·雷德格雷夫(Alexander Redgrave),作為首席工廠監察員,反對使用女性監察員的想法,他在1879年的年度報告中說:「我很懷疑工廠監察員辦公室是否適合女性……一個工廠監察員的日常和繁雜的職責與一個女人的溫柔和愛家的性格是不相容的……」
經過婦女保護與普衛聯盟、倫敦婦女貿易委員會和其他組織多年的宣傳活動,以及在議會中支持的不斷增加,首任「女監察員」——梅·亞伯拉罕(May Abraham)和瑪麗·帕特森(Mary Paterson)於1893年被任命。她們分別工作於倫敦和格拉斯哥,並獲得200英鎊的年薪。她們早期的工作主要是執行《卡車法》,調查婦女的工作時間,以及在洗衣店實施健康和安全法規。
1895年:採石場監管局成立
在1894年《採石場法》之前,工廠監察員負責檢查的礦場只有使用蒸汽動力的採石場。1894年《採石場法》的頒布延續了1872年《金屬礦山監管法》的權力,賦予監察員執行通知事故、開展檢控和制定特別規則的權力。這導致了採石場監管局的成立。
1956年:頒布《農業(安全、健康和福利條款)法》
這項法案為農業領域的工人和可能接觸農業機械、設備或車輛的兒童提供了全面的健康防護和保障。它禁止擔負過重的負荷,概述了必須提供衛生設施和洗滌設施的一般規定,並作出了提供急救的要求。該法還規定了對事故和疾病進行通報和調查的要求。它工具性地任命了若干檢查人員使其有權力進入農業設施並執行該法令。
1959年:頒布《核設施法》,設立核設施檢查局
對1957年10月8日發生在溫斯克爾(Windscale)核電廠事故的調查,促使英國原子能機構(UKAEA)提出了關於在英國建立負責民用核反應堆許可實體的建議。保險業對該辯論施加了壓力,使得在1959年通過了《核設施法》,規定了在能源部內設立核設施檢查局。今天的核設施監管局(NII)負責英國核電站、核化學工廠、國防核設施、核安全研究、核設施退役和核戰略的安全監管。自2007年4月2日起,NII還負責民用核運營安全與安保事宜。
1974年:弗里克斯鎮(Flixborough)化工廠爆炸(28人死亡)
1974年6月1日星期六,一場巨大的爆炸摧毀了位於斯肯索普(Scunthorpe)附近弗里克斯鎮(Flixborough)的耐普羅(Nypro)(英國)有限公司的大部分工廠。事故造成28人死亡,36人受傷。如果這一事件發生在一個工作日,可能會有更多的人員傷亡。事故造成周邊商業樓宇和住宅的大範圍破壞。爆炸是由巨大的蒸汽雲的點火和爆燃引起的,該蒸汽雲的形成是由於受壓環己烷從工廠的生產環己烷和環己醇的裝置中逸出造成的。女王陛下的工廠監管局(這是在健康和安全執行局成立之前)對這一事件開展了調查,並製作了一份臨時報告。在此之後,由王室法律顧問羅傑·帕克(Roger J. Parker)主持的一個調查法庭對爆炸的周邊情況進行了正式調查。
1974年:頒布《工作健康和安全法》
1974年的《工作健康與安全法》被HSE的首任總幹事約翰·洛克(John Locke)描述為「一項大膽而深遠的立法」。它是與當時採用的處方式詳細規定的框架分道揚鑣的當然標誌。該法案引入了一種更少基於處方式而更多基於目標的法規的新體系,並由指導文件和實踐法規給予支撐。在設計現代健康和安全體系的過程中,僱主和僱員第一次被諮詢並參與其中。1974年的《工作健康與安全法》設立了健康與安全委員會(HSC),旨在提出新法規、提供信息和建議以及開展研究。HSC的執行臂膀——健康與安全執行局(HSE)——在不久之後成立,以執行健康和安全法,這是與地方當局共同分擔的責任。
1974年:健康與安全委員會(HSC)成立
當1974年7月31日《工作健康與安全法·1974》獲得皇室批準時,健康與安全委員會(HSC)隨之成立。HSC的法律地位和責任在該法的第1、10和11部分作了規定,根據HSC第一個年度報告(1977),包括:「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工作中人的健康、安全和福利,保護普通公眾免於工作條件引發的健康和安全風險,為健康和安全執行局(HSE)和地方政府在執行該法的規定方面提供一般性指導,為在該法中負有責任的人員提供幫助和鼓勵,為研究和提供信息做出合適的安排。HSC設立後最初幾個月所關注的一些關鍵健康和安全危害包括:石棉、建築、粉塵、基因操作、電離輻射、鉛、噪音和氯乙烯。
1975年:健康與安全執行局(HSE)成立
健康與安全執行局(HSE)於1975年1月1日成立,由首任主任約翰·洛克(John Locke)領導。HSE的職責是承擔健康和安全委員會的要求,在所有工作場所——除由地方當局監管外——實施健康和安全法。在此期間,一些監管和科學機構被轉移到HSE,包括:工廠監管局;炸藥監管局;顧員醫療諮詢服務中心;核設施監管局;能源部的安全與健康司;礦山監管局;礦山安全研究院;易燃環境中使用電氣設備英國審批服務中心;鹼和清潔空氣監管局。HSE開展的首批任務之一是重組工廠監管局,將其劃分成21個區域辦事處和11個地方辦公室,由科學和技術專家組成的現場諮詢小組提供支持。
1975年:第一個HSC諮詢委員會成立
1975年健康和安全委員會(HSC)設立了首個諮詢委員會。這是為了利用工業和專業組織的專業知識,鼓勵廣泛參與改善職業健康和安全。在隨後的幾年內陸續設立了關於下列主題的諮詢委員會:
危險物質諮詢委員會;
有毒物質諮詢委員會;
醫療諮詢委員會;
石棉諮詢委員會;
重大危害諮詢委員會;
核設施安全諮詢委員會;
礦山安全研究諮詢委員會;
英國易燃環境電氣設備審批服務諮詢委員會。
HSC還諮詢英國工會大會(TUC)和英國工業聯合會(CBI)有關更多諮詢機構的建議。
1976年:發表第一份HSC年度報告
健康和安全委員會(HSC)發布的第一份年度報告集焦於三個戰略目標,即:鼓勵對工作場所健康和安全的積極態度;發展更多關於危害原因和規模的信息;對1974年《工作健康與安全法》第1(2)條的審查。
報告還概述了健康和安全執行局(HSE)與健康和安全委員會(HSC)的目標,以及1974年《工作健康和安全法》的範圍以及政策發展。
1977年:頒布《安全代表和安全委員會條例》(S.I.1977/500)
條例確立了工會從其代表的僱員中指定安全代表的權利。其中的例外是礦山僱工,特別是根據1954年《礦山和採石場法》第180條定義的煤礦工人。這些法規賦予安全代表的權力,包括:「調查工作場所的潛在危害和危險情況(不論它們是否受到他所代表僱員的關注),以及調查工作場所發生事故的原因」;「就影響員工健康、安全或福利的一般事宜代表僱員向僱主提出交涉」;以及審查特定文件。根據這些法規的規定,兩個或以上安全代表可以要求他們的僱主建立一個安全委員會。法規還概述了對執行公務的安全代表的休假支付條件。
1979年:發生戈爾本(Golborne)煤礦災難(10人死亡)
1979年3月18日,大曼徹斯特地區的戈爾本煤礦發生爆炸,造成10人死亡,1人嚴重受傷。在通風系統中出現故障後,積累起來的沼氣被電火花引爆被認為是可能原因。健康和安全執行局的礦山安全研究機構(SMRE)對事故進行了調查,並提出了改進礦井通風系統和本質安全電氣設備的建議。
1980年:頒布《工作場所控鉛條例》(S.I.1980/1248)
《條例》規定,凡在工作場所的工人會暴露於鉛中,僱主或自僱人士必須對工作進行評估,以確定鉛接觸的性質和程度。僱主也被要求給鉛暴露工人提供信息、培訓和指導。《條例》規定的其他要求包括:確保對材料、工廠和工藝採取控制措施,並妥善維護這些措施;為員工提供清洗、更衣設施和場所,以供員工吃飯、喝水、抽煙;避免污染擴散;清潔;空氣監測;進行醫學監測和生物測試。有關鉛的更多信息,請參閱HSE網站上的「鉛」頁面。
1980年:頒布《事故和危險發生通知條例》(S.I.1980/637)
1980年《事故和危險發生通知條例》(NADOR)要求僱主和自僱傭人員,記錄任何事故或某些類型的危險事件,並向HSE報告。相關規定包括了需報告的危險事件種類清單,包括在任何情況下發生的危險事件,以及那些具體涉及礦山、採石場和鐵路的事件。
今天,1995年的《工傷、疾病和危險事件報告(RIDDOR)》已經取代了NADOR。
如欲了解在RIDDOR下需報告事件的資料,以及僱主、僱員、自雇者及氣體供應商及安裝商在本條例中規定的義務,請訪問HSE網站上的RIDDOR頁面。
1981年:頒布《健康和安全(急救)條例》(S.I. 1981/917)
該條例於1982年7月1日生效,其中規定「僱主應當提供或確保已提供足夠和適當的設備和設施,如果其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或生病,能夠獲得所需的急救。」僱主還必須就提供急救的安排通知僱員,包括設施、人員和設備的位置。自僱人士也受該條例規制,因為有必要在工作場所提供足夠和適當的設備,以便在工作時能對自己進行急救。
1983年:HM工廠監管局成立150周年
今天,HSE的工廠監察員都是以現場作業局為基地。有關更多信息,請參見「1990年:場所作業局成立」網頁。
關於工廠監察員的起源和發展的信息可以通過訪問「1833年:HM工廠監管局成立」網頁。
1983年:HSE開始實施石棉行業許可證制度
健康和安全委員會的石棉諮詢委員會就「保護接觸石棉工人和銷售與使用石棉」的兩項歐盟指令達成協議。這項基於醫學證據和工程式控制制研究的協議,導致了《1983年石棉(許可證)條例》(S.I.1983/1649)的制定,該條例於1984年8月1日生效,並在其後幾年內經歷若干次立法修訂。
在該條例成為法律後,除非他們持有HSE頒發的執照或為持有這種執照的人工作,否則不能再從事石棉絕緣相關工作,包括石棉絕緣板或石棉隔熱層。對這些要求有三種豁免情形:為確定石棉而收集樣品或空氣監測;由僱主或自僱人士使用石棉絕緣、石棉絕緣板或石棉隔熱板所進行的工作,或由他們自己或使用他們自己的僱員及在他們自己的處所內進行;使用這些材料的短期工作。有關當前使用石棉的要求的資料,請瀏覽HSE網站的石棉網頁。
1983年:HSE開始基因操作規程執法
HSE自1983年起承擔了由教育和科學部轉移的實施1978年《健康和安全(基因操作)條例》的執法責任。
1984年3月,一個新的基因操縱諮詢委員會(ACGM)成立,以支持這個新角色。
在第一年,ACGM成立了工作小組來調查:出於農業和環境目的而釋放的基因操縱的有機體;
在遺傳操作中的病毒使用,包括使用含有潛在有害核酸序列的重組劑;以及對參與基因操作的工人進行監控。
2004年,ACGM被「基因改良(受控使用)科學諮詢委員會(SACGM(CU))」所替代。
SACGM(CU)向英國主管當局就受控使用基因改造有機體對人類和環境風險的所有方面提供技術和科學建議。
1984年:HSE開始國內天然氣安全法規執法
HSE在1984年2月1日起接管了能源部原來所承擔的煤氣安全功能職責。這包括對家庭和工作場所的煤氣總管道的安全職責。在1972年的《煤氣法》中,HSE獲得了引入煤氣安全條例的權力,並執行該法下的安全法規。
目前,HSE和地方當局在1998年的《煤氣安全(設施和使用)條例》中有共同的執法責任,負責防止消費者和公眾因火災、爆炸或一氧化碳中毒而受傷。更多的信息可在「燃氣健康和安全法律和執法」網站上找到。
1984年:阿貝斯特德(Abbeystead)抽水站事故(16人死亡)
1984年5月23日,在蘭開夏郡的阿貝斯特德的魯納河(Lune)/ 懷爾河(Wyre)水中轉站的地下閥門室發生了一起爆炸事故。在他們晚間的現場訪問期間,導致16人死亡、28人受傷。這次晚間訪問是向當地居民展示——他們擔心水中轉站會引起冬季洪水是沒有根據的——的宣傳計劃的一部分。爆炸發生時,水正通過溢流堰被泵入懷爾河。閥門室在事故中嚴重受損。HSE調查並得出結論,爆炸是由在阿貝斯特德的閥門室的潮濕房間內聚積的甲烷和空氣混合物被點燃引起的。起火的原因尚未查明。HSE還聯繫了水務部門,提醒他們注意水中轉站和類似系統的潛在危險,因為甲烷可能會造成嚴重的風險。
1984年:頒布《工業重大事故危害控制規程》(CIMAH)
該規程,即CIMAH,要求在涉及規程第I部分規定的各種物質的工業活動中,安全操作可以被證明。在規程的第2部分還規定了對附表2中所列物質進行隔離儲存的要求。根據規定,製造商必須提供書面證據,證明重大事故危害因素已經查明,並採取了必要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和保護現場工人。他們還需要準備一份場外應急預案,以作為地方當局應急預案的補充,並向地方當局提供信息,這些信息可用於通知居住在當地的居民,這些人可能受到CIMAH設施的影響。
1985年:頒布《工傷、疾病和危險事件報告規程》(S.I. 985/2023)
1985年的《工傷、疾病和危險事件報告規程》,通常被稱為「RIDDOR」,要求「負責人員」,在工作活動中有人死亡或遭受任何傷害或需要特定醫療救護或發生危險情況時,通知執法機構。該規程列出了需要報告的具體傷害,包括骨折、斷肢、減壓病等。在《無人知曉》附表1中提供了一份應報告的危險事件的清單,而附表2列出了在RIDDOR下的應報告的疾病。對礦山、採石場和鐵路的報告要求也作了說明。
1985年:帕特尼(Putney)居民煤氣爆炸(8人死亡)
8名居民在1985年1月10日發生的一起重大爆炸中喪生。爆炸發生在位於倫敦南部的普特尼的紐納姆(Newnham)莊園的一幢豪華公寓里。HSE與英國天然氣公司、東南天然氣公司、米德蘭研究站、倫敦的旺茲沃斯區以及警方和消防部門的調查小組一起,確定了事故的原因。調查顯示爆炸是由於作為煤氣主管道的鑄鐵管道裂縫導致煤氣泄漏進行房屋造成的。裂縫是由於不同的沉降引起的管道上不均勻載荷造成了。HSE對燃氣管道的安全性提出了一些建議,其中一個關鍵的建議是英國天然氣公司(Britishgas Corporation)應評估更換鑄鐵煤氣主管道的優先順序。
1985年:HSE開始道路運輸危險品安全法規執法
自1986年HSE開始實施《危險物品(運輸工具)條例》(PGR)以來,有關危險品監管的立法發生了許多變化。今天,HSE是負責實施2009年《運輸危險品和使用可運輸壓力容器規程》 (CDG 2009)的組織之一。有關HSE在這方面的作用的更多信息可以在《危險品手冊》中找到。
1985年:布拉德福德(Bradford)市足球場(山谷遊行)火災
1985年5月11日星期六,布拉德福德市足球俱樂部的主看台上發生了一場嚴重的火災,造成56人死亡,約256人受傷。HSE調查了這一事件,並被描述為英國足球史上最嚴重的火災。法醫檢驗的結論是,這場火災可能是由一根掉落的火柴或者是一根扔在聚苯乙烯杯子里的香煙引起的。在地面上放置了幾十年的舊木架對火災的猛烈程度造成了很大影響。這場災難引發了對英國體育場地和體育館的評估,從而引起了立法的改變。
1985年:頒布《電離輻射條例》(1985年第1333號)
1985年的《電離輻射條例》適用於任何與電離輻射相關的工作,除了依據《核設施法》第1條進行的工作以及《規程》附表3所述的某些活動之外。《條例》規定了以下領域的法律責任:包括限制暴露的劑量限制;指定受管制地區及受權管控人士;任命合格的人員;培訓和指導要求;劑量學和醫學監測;管制放射性物質,包括安排個人防護設備、清洗和更換設施;危害因素評估;調查過度暴露無遺個案;以及體檢費用。
1986年:HSE開始農藥安全法規執法
1986年的《農藥管制條例》(第1986/1510號)授予HSE監管農藥安全的法定權力。《條例》提供了一份詳細的受管制和被排除在外的農藥種類清單。它們還概述了在出售、儲存、使用、供應或宣傳農藥之前所需要獲得的批准。此外,《條例》規定了有關農藥銷售、供應、儲存、廣告和使用的一般條件,包括空中使用。該條例已被1997年《農藥管制條例》(1997 / 188號法令)取代。
有關HSE在加強農藥安全方面的作用的更多信息可以在HSE網站上找到。
1987年:頒布《石棉管制工作條例》(S.I.1987/2115)
本條例規定,僱主不得從事任何使其僱員暴露或有可能暴露於石棉的工作,除非:(a)在開始工作前通過分析或其他方式查明了工作中涉及的石棉種類;(b)評估確定石棉是青石棉(crocidolite)或鐵石棉(amosite),並且已經依據本條例對其進行了處理。根據本條例,僱主必須在某些情況下,向執法當局報告石棉工作的情況。他們還必須為那些在工作過程中接觸石棉的員工提供信息、指導和培訓。必須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並且必須適當地維持——以防止或減少石棉的擴散。本條例的其他要求包括:確保工廠和場所的清潔;限定有石棉存在的區域;對空氣進行監測,包括相關的記錄;醫療監測和保存健康記錄;提供設施清洗和更換;對生石棉和石棉廢料進行貯存和標記。
1987年:國王十字(Kings Cross)地鐵站火災(31人死亡)
國王十字車站火災發生在1987年11月18日。31人死亡,更多人受傷。火災發生時,一名乘客在一架自動扶梯上將一根點燃的火柴掉落在踏板和隔板之間的縫隙中,點燃了其中積聚的油脂和灰塵。隨之而來的大火迅速蔓延,伴隨著濃重的黑煙。當火勢無法自己控制時,倫敦地鐵的唯一做法是給消防隊報警;當消防隊員趕到時,火勢已經蔓延並失去控制。車站內沒有煙霧探測器,只有手動噴水系統。Fennell調查報告指出,倫敦地鐵工作人員的訓練很差,而且「非常糟糕的裝備不足以應對緊急情況」。事件發生後,倫敦地鐵和其他事件涉及組織接受了官方報告中提出的157項安全改進建議。
1988年:頒布《管制有害健康物質條例》(S.I.1988/1657)
為了保護工作活動中人的健康,頒布了《管制有害健康物質條例》,通常被稱為COSHH條例。根據條例,僱主必須進行風險評估,以確保僱員不會接觸有害於其健康的物質。在不能避免接觸這些物質的地方,僱主必須提供適當的防護設備和控制措施,並且必須確保這些設備得到充分的維護、檢查和測試,並記錄和保存測試結果。RIDDOR規定了監測工作場所暴露情況和保持適當記錄的要求。它還規定了衛生監測和醫療監督的要求。僱主也有義務確保在危險物質暴露不可避免的情況下,工人們了解相關健康風險和應採取的預防措施,包括任何相關的指導和培訓要求。
1988年:克拉彭(Clapham)列車事故(35人死亡)
1988年12月12日早上,在克拉彭(Clapham)交叉點發生兩輛通勤列車相撞事故,隨後又被第三輛空載列車相撞。事故中有35人死亡,更多乘客受傷。碰撞事故的查結論認為,主要原因是「線路問題」,並將責任歸咎於英國鐵路工作實踐。調查還提出了93項安全改進建議。這些措施包括限制信號人員的工作時間和安裝自動列車保護系統(ATP)。
1988年:派普·艾爾法(Piper Alpha)石油設施火災和爆炸(167人死亡)
1988年7月6日晚上,Piper Alpha海上平台發生了一系列災難性的爆炸。當塔爾坦(Tartan)天然氣升流管破裂後導致了一起重大而持續的氣體火災。包括消防供水系統在內的大部分應急系統都無法運作,大火和濃煙使得通過直升機或救生船進行人員疏散無法實施。很快隨之而來的是平台結構崩潰,導致許多海上工人跳入海中。在Piper Alpha平台上的226名工作人員中有165人死亡,兩名「沙文港」消防救援人員喪生。卡倫勛爵(Lord Cullen)對這一事件進行了調查,並提出了一系列建議,要求未來對海上設施進行監管,並授權健康和安全執行局作為單一監管機構,以加強海上油氣行業的職業健康和安全。
1989年:頒布《工作雜訊條例》(S.I.1989/1790)
1989年《工作雜訊條例》中規定,「每一位僱主都應將員工因暴露在噪音中而導致聽力受損的風險減少到合理可靠的最低水平」。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法規要求,如果員工有可能暴露在第一個行動級別或以上或行動峰值的噪音水平,就應該進行噪音評估。評估應被審查為適當的並保存評估記錄。
在員工暴露於噪音的地方,必須提供適當的護耳,並在必要的地方設置護耳區。任何提供的設備都必須經過仔細的維護和使用,員工應該得到關於他們在工作場所保護聽力的措施的信息。《條例》還概述了有關《條例》中關於使用在工作和物品方面的物品製造商的職責的具體修改。
1989年:頒布《工作電力條例》(S.I.1989/635)
1989年《工作電力條例》規定的範圍廣泛,包括:工作系統、防護設備和工作活動;不利或危險環境;電力設備的能力和強度;接地及其他適當的預防措施;電氣保護、絕緣及導線放置;連接;導體的完整性;電源切斷和隔離;在「死」設備上工作;在「活」導線附近或之上工作;工作空間、照明及通道;人員資質。《條例》中的一節僅適用於礦山,涉及的領域包括:電氣設備的引進;某些地下區域的限制;與沼氣存在有關的規定;對安全燈礦井內某些設備的批准;切斷地下線路的電力;充油的設備;電擊事故報告;信息和記錄;在安全燈礦井使用電池驅動的機車和車輛;蓄電池的儲存、傳輸和充電。更多有關法規的信息請查看網路鏈接。
1989年:希爾斯伯勒(Hillsborough)慘案
在希爾斯堡體育場發生的災難中,有96人死亡,170人受傷,這是英國最嚴重的體育災難之一。這場災難發生在1989年4月15日的希爾斯堡足球場,諾丁漢森林與利物浦之間的足總杯半決賽中。球迷們經歷了一場巨大的踩踏事件,這是由於太多的利物浦球迷被允許進進球場的Leppings看台。由此導致的數量激增的新進進球迷,將已在球場上的球迷推到鐵絲網安全圍欄上,並被擠壓。由泰勒法官領導的災難官方調查,導致許多新的安全措施被引入體育場館。
1990年:HSE開始鐵路安全執法
1990年鐵路安全執法責任由交通部轉移給HSE。發生的原因是,交通部鐵路監管局因對鐵路乘客的保護不力而受到嚴厲批評,並且沒有採用現代風險評估技術。這一轉移也被認為是有益的,因為它將安全責任移交給了政府的主要健康和安全監管部門,並遠離了作為運輸行業代表的政府部門。在1993年至1996年的英國鐵路私有化過程期間,有100來家公司進入鐵路行業。HSE在此期間引入了一個新的監管框架來管理鐵路安全文化和風險管理的挑戰。監管框架的關鍵組成部分包括新的安全包和許可制度。從2006年4月1日起,鐵路監管局轉至鐵路和公路辦公室(ORR)。關於HSE在規範鐵路行業健康和安全方面的作用的更多信息,可以在《告別火車》中找到。
1990年:HSE開始開展核安全研究
1990年4月1日,核研究責任由能源部轉移給健康和安全委員會(HSC)。成立了核安全研究管理小組(NSRMU),代表HSC管理核安全研究計劃。它的工作情況由核設施安全諮詢委員會(ACSNI)的研究分委員會進行了審查。ACSNI特別關注由於商業壓力而導致目前的核許可方對核研究的減少,並因此強調需要HSC來支持核研究的關鍵領域。ACSNI建議,對核電站老化、人為因素和未來反應堆設計開展更多的研究將是有益的。它對HSC研究項目的日益競爭開放、客戶承包商安排的日益增強表示歡迎,以確保更好地確定研究優先事項。
1991年:HSE開始海上石油安全執法
HSE的海上部門是根據Cullen勛爵對1988年Piper Alpha海上爆炸事件的調查而建立的。這一責任的變化導致了工業領域從注重規定對當事人的具體要求的處方式規範向制定目標的規規轉變。新制度的主要要求之一是引進一種安全包系統,在其中每一種裝置都必須證明主要危害已得到充分控制,並有適當的管理制度。在允許海上公司在英國大陸架操作之前,必須向HSE提交安全包以獲得批准。如今,海上工業和HSE面臨的挑戰是如何管理老化的基礎設施的完整性,同時改善海上勞動者的健康和安全。更多關於HSE離岸部門的信息
1992年:頒布「六包」條例(Six pack)
「六包」指的是:健康和安全工作管理條例,手工操作條例,顯示屏幕設備條例,工作場所(健康、安全和福利)條例,工作設備提供和使用條例,個人防護設備條例。
1992年:《工作場所(健康、安全及福利)條例》
這些廣泛的規定於1992年12月8日在議會提出,並於2003年1月1日生效。這些規定適用於大多數工作場所,涵蓋了許多工作場所的問題。這些措施包括:工作場所和設備、設備和系統維護;通風;室內工作場所溫度;照明;清潔和廢料;房屋維度和空間;工作站和座位;地麵條件和交通路線;跌落或下跌物體;窗、半透明門、門和牆;窗、天窗和通風機;窗戶安全清潔;規劃交通路線;門和大門;自動扶梯,移動人行道;衛生方便;清洗設施;飲用水;工作服裝;更換衣服、休息和吃飯的設施。
1992年:《手工操作條例》
該條例要求僱主只要合理可行就應確保,不要求僱員在有受傷風險的情況下進行手工操作工作。若這樣的工作是必要的,僱主應評估風險和採取適當步驟,以確保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並向僱主提供承擔這樣的工作的信息——每個負載的重量,如果負荷的重心偏移其最重的一面。《條例》附表1列出了僱主在評估與手工處理任務相關的風險時應考慮的因素。
1992年:《健康和安全(顯示屏幕設備)條例》
這些規定要求僱主對所有計算機工作站進行評估,以確保健康和安全風險得到確認並有效降至最低。《條例》規定,在工作中使用顯示屏幕設備(DSE)的員工必須能夠周期性地從使用顯示屏幕設備(DSE)中獲得適當的休息或改變活動。員工也有權要求眼睛和視力檢查。僱主還必須向僱員提供健康和安全培訓以及與DSE工作相關的信息。這些規定還規定了顯示屏、鍵盤、工作台或工作檯面和椅子的要求,以及環境因素,如為空間和照明提供適當的安排,以及控制噪音、反射和眩光、熱、濕度和輻射的措施。此外,操作人員或計算機用戶所操作的軟體和任務必須與所承擔的任務和操作人員或用戶的知識相適應。
1992年:《工作設備提供和使用條例》
該條例通常被稱為「PUWER」,適用於一般工作場所使用的設備,包括海上設施。它們也適用於自僱人士在工作中使用的設備。條例對工作設備的提供和使用提出了廣泛的要求,包括:適宜性;維護;風險;信息和說明;培訓;歐盟遵守;機械的危險零件;保護特定的危害;在高溫或極低的溫度下工作;操作控制;隔離;穩定;照明;維護;標示;警告和豁免。
1992年:《工作個體防護裝備條例》(S.I.1992/2966)
該條例規定,應在工作場所供應和使用個人防護裝備(PPE),只要存在的健康和安全風險不能以任何其他方式消除或管理。條例還要求個人防護裝備(PPE)應:適當評估以確保其適用性;配有完整的安全使用說明;適當地存儲和維護;員工正確使用。
1992年:《工作健康和安全管理條例》
該條例規定了對工作場所進行風險評估和健康監測,以及將包括協助在內的健康和安全安排到位的責任。該條例規定的其他責任包括:對於嚴重和緊迫危險以及區域的處理程序;共用工作場所僱主間的合作與協調;自由職業者企業;在僱主家的工作;為員工提供信息;能力和培訓;員工的職責;對臨時工的責任。
1993年:礦山監管局成立150周年
1843年,在休·西摩·特雷米希爾(Hugh SeymourTremenheere)的領導下,礦山監管局成立。
在過去歲月中,採礦業經歷了許多變化,但其安全記錄得到了極大的改善;今天,英國仍然是世界礦業健康和安全的領導者。為了了解更多關於HM礦山監管局早期歷史的信息,請參見這個時間軸上的1843年進入「礦山監管局」。你也可以在HSE網站的健康和安全網頁中找到關於在21世紀礦山監管局的信息。
1994年:《建築(設計及管理)條例》(S.I.1994/3140)
《1994年建築(設計及管理)條例》(CDM)於1995年3月31日生效。《條例》第一部分論述了條例的適用範圍和和定義。第二部分概述了條例如何適用於建築工程。第三部分介紹了客戶和代理客戶的角色和職責。對開發商、主要承包商和規劃主管以及分配給這些角色的職責,也有單獨的部分。
1994年:完成對監管方式的重大評估
1992年,健康和安全委員會負責對現有健康和安全立法進行評估。評估的目的是檢查現有的法律的現行形式是否仍然相關和必要。此外,評估還是為了減少立法對小型企業的行政負擔,並審查HSE執法的一般辦法。該報告發現,儘管人們普遍支持健康和安全立法的框架,但目前的許多法律被視為「過於龐大、複雜且支離破碎」。在1994年發表報告時,它建議刪除100套條例、七項主要法律和簡化340項有關行政文書工作的要求和建議。在HSE的精簡計劃中制定了一項綜合方案,以實現必要的改革和正在開展的減輕企業負擔的過程。
1995年:採石場監管局成立100周年
1995年:健康和安全實驗室(HSL)成為HSE下屬機構
1911年,英國政府在坎伯蘭郡的埃斯克頓市設立了一個用於調查煤礦爆炸的試驗站。在接下來的幾年裡,這個研究領域繼續增長,在1921年成立礦山安全研究委員會之後,於1924年收購了哈普爾希爾的一個地點,用於大規模的採礦安全研究工作。礦山安全研究所(SMRE)於1947年成立,並與1928年在謝菲爾德開辦的中心實驗室的Buxton試驗場合併。職業醫學實驗室於1959年在倫敦成立;1975年,三家機構合併成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的研究及實驗室服務部」(RLSD)。1995年,RLSD的實驗室被集成到一個實驗室即「健康和安全實驗室」。更多信息可在HSL網站上找到。
1996年:《建築(健康、安全和福利)條例》(S.I.1996/1592)
《1996年建設(健康、安全和福利)條例》於1996年9月2日生效。該條例為建築行業制定了廣泛的可執行的安全措施,包括「為每一個工作地點提供合適和足夠的安全出入口,並可供工作場所的任何人使用,進口和出口應當適當維護並沒有健康風險。該條例的具體要求包括:防止跌倒;確保結構穩定性;拆缷作業的安全方法;跌落物體的保護;溫度和氣候保護;火災探測和滅火措施;提供福利設施;安全使用炸藥;提供照明;使用圍堰和沉箱的安全系統;合格人員檢查;培訓和其他。
1997年:索思豪爾(Southall)鐵路事故
索思豪爾(Southall)鐵路事故是從斯旺西到倫敦帕丁頓的10.35高速列車與英國威爾士和蘇格蘭鐵路運營的貨運列車相撞。該事件發生於1997年9月19日,地點在索思豪爾(Southall)東站。事故造成7人死亡,139人受傷,其中一些人傷勢嚴重。HSE的鐵路監管局對這起事故進行了調查,並由John Uff教授牽頭開展官方質詢。
1998年:《天然氣安全(建設和使用)條例》
《條例》的第一個通用條款包括資格和監督,並指出「除非他有能力這樣做,任何人不得從事與天然氣管道或天然氣儲存容器有關的工作」。《條例》規定僱主有責任確保在天然氣設施工作的人員已根據本條例第3(3)條的規定獲得了HSE的批准。條例中還概述了材料和工藝要求、損壞防護、現有氣體裝置以及一般的安全預防措施。
1999年:核設施監管局成立40周年
1959年,依據《核設施法》的一項規定,核設施監管局(NII)成立。該法律是源於對風標樁(Windscale Pile)1號火災事故的Fleck調查。1957年發生的這一事件是英國最嚴重的核事故。多年來,NII參與了三哩島和切爾諾貝利事故等的應對,參與重大公眾調查,並向歐洲監管機構提供幫助。今天的核理事會(ND)制定了在英國核設施使用的安全和安保標準。此外,ND還參與了一項旨在建立一個新的核法定公司(NSC)的過渡方案,該方案將納入HSE的核理事會(核設施理事會、民用核安全辦公室和英國保障辦公室)的所有組成部分。
1999年:《控制重大事故危害條例》(S.I.1999/743)
《1999年控制重大事故危害條例》(COMAH)規定了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工廠經營者的責任,其目的是防止重大事故並限制重大事故對人員和環境的影響。該條例要求經營者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工廠開工建設時就制定重大事故預防政策並通知主管部門,並在工廠停止工作或現場不再有化學品時也及時通知主管部門。條例還要求將安全報告發給主管當局,並要求經營者與地方當局協商制定應急計劃。此外,營運者必須向公眾提供有關COMAH場所的本地安全措施以及在發生重大事故時採取行動的資料。
1999年:拉德布羅克·格羅夫(Ladbroke Grove)火車事故(31人死亡)
1999年10月5日,一列客運列車在倫敦西區的拉德克夫·格羅夫通過一個紅燈信號時,撞上一輛高速客運列車,造成31人死亡,400多人受傷。健康與安全執行局的鐵路監管局調查了這起事故,卡倫勛爵主持了一項公眾質詢以調查事故原因,以及涉及監管事宜和安全管理的更廣泛問題。2004年,HSE贏得了對泰晤士河鐵路公司的起訴,因其違反《工作健康與安全條例》第2條和第3條有關司機培訓的行為。在此之後,2005年皇家檢察署根據《工作健康與安全條例》第3條的規定,成功地檢控網路鐵路基礎設施公司(原Railtrack公共有限公司)。
1999年:比爾·卡拉漢(Bill Callaghan)被任命為健康和安全委員會主席
比爾·卡拉漢於1999年10月出任健康與安全委員會主席。比爾·卡拉漢(Bill Callaghan)曾是英國工會大會(TUC)的經濟及社會事務部的首席經濟學家和部長,他還在1997 - 2000年期間服務於低薪委員會。在他擔任HSC主席期間,比爾·卡拉漢在「振興健康與安全」運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該運動為改進健康和安全性能設定了目標和重點事項。他還領導了HSC的2010年及以後戰略的開發,並帶頭髮起了明智的風險運動,旨在推翻健康和安全謬見。2007年6月,比爾·卡拉漢因在工作健康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傑出貢獻而被授予爵士稱號。同年10月,他還獲得皇家學會頒發的「預防意外事故特別獎」(ROSPA)。
2000年:啟動「振興健康與安全戰略」
《振興健康與安全戰略聲明》於2000年6月發表,這標誌著同名稱的十年運動的開始。振興健康和安全戰略是在這樣的一個時間點啟動的,自上世紀90年代初以來,同樣比例的人在工作中受到傷害。振興健康和安全戰略的目的是幫助人們在工作中保護自己和他們的事業,改善工作場所的生活質量,並幫助僱主和僱員使工作更安全、更健康。設定了可測量的目標並定期評估。
2000年:啟動「為英國建立健康的職業健康戰略」
2000年,英國發起了一項為期十年的「為英國建立健康的職業健康戰略」,以減少高水平的職業不健康和家庭、僱主和社會的成本。該戰略基於幾個主要目標:減少因工作而造成或影響的工人和公眾的不健康;幫助生病的人返回工作崗位,不管是否是因工作而導致了他們的誤工;改善因病或殘疾而無法工作的人的工作機會;利用工作環境幫助人們改善或保持健康。該戰略的核心是一些可衡量的目標,據估計,達成這些目標的預期毛利將達到66到218億2010年基準英鎊。
2004年:啟動HSC「2010年及以後的工作場所健康和安全戰略」
2004年2月啟動了一項戰略,為健康和安全委員會、健康和安全執行局和地方當局的作用設定新方向。該戰略旨在改善不良的安全績效,加強員工在工作場所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參與,增進利益相關者與HSE的密切聯繫,並以更容易理解的方式提供更清晰、更簡單的信息和建議。關於「2004年戰略」的更多信息可通過網路鏈接獲得。你也可能對後來的「2009年戰略」感興趣。
2004年:莫克姆灣鳥蛤採集者的死亡事件(21人死亡)
2004年2月5日至6日的晚上發生了一起事件,當時35名倫敦人(其中大部分是中國人)在莫克姆灣(MorecambeBay)的鳥蛤海岸工作時被潮水截斷。據稱有23名工人死亡,但只有21具屍體被找到。HSE監察員與警方一起對這起事件進行了大規模調查。皇家檢察署對許多人提出了過失殺人和誘騙的刑事指控。在事故發生後,HSE為在潮汐地區和河口的安全工作提出了一些實用的指導方針。一些鳥蛤採集工作的組織者還對他們的工作流程做了一些改進,包括:提供防護服和高能見度的服裝;使用更好的車輛;攜帶小艇、救生衣和救生筏。
2004年:HSE的Infoline服務收到了第200萬個電話
HSE 的Infoline公眾諮詢中心於2004年9月接到了第200萬次電話。由位於卡菲利的「國家大不列顛集團」運營,Infoline於1996年7月成立,旨在提供健康和安全信息,並獲得專家的指導和建議。雖然任何對工作場所健康和安全問題有興趣的人都可獲得Infoline的服務,但大多數諮詢來自中小企業。如果他們願意詢問者可以保持匿名,並且所有詢問都是保密的。最常見的查詢涉及石棉、「工傷事故、疾病和危險事件報告法規(RIDDOR)」以及建立新企業的健康和安全要求。
[更新:為了進一步提高效率並為納稅人提供價值,HSE的Infoline於2011年9月30日結束。關於HSE的受傷和事故在線報告新安排的更多信息可見鏈接。]
2004年:啟動HSC「2010年及以後的工作場所健康和安全戰略」
2004年:格拉斯哥瑪利山ICL塑料工廠爆炸
2004年5月11日,在格拉斯哥瑪麗山的ICL塑料廠發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多人受傷。爆炸是在液化石油氣(LPG)從工廠地下室的地下金屬管道泄漏出來後發生的。液化石油氣著火併導致爆炸,引起建築物倒塌。布萊恩·吉爾勛爵受命對導致這場災難的事件進行調查。在正式的聽證會上,HSE監察員和退休監察員、首席執行官以及當時的副首席執行官都提供了證據。吉爾勛爵的報告於2009年7月發表,並概述了對HSE機構(及地方當局一起)在工業和商業場所監管液化石油氣危害的各種建議。
2005年:邦斯菲爾德(Buncefield)爆炸事故
2005年12月11日,赫特福德郡赫姆爾亨普斯特的邦斯菲爾德油庫發生了一系列爆炸。一大片區域被一場火災所吞沒,這場大火是由最初的大爆炸造成的。儘管有50多人在事故中受傷,但沒有人員死亡。作為預防措施,邦斯菲爾德附近的一個大區域被疏散。附近的許多商業和住宅物業在事故中受損。大火燃燒了好幾天,燒毀了大部分的場址,並向大氣中釋放了大量的黑煙。健康與安全執行局和環境局對這一事件展開了聯合調查。五家公司因這一事件被起訴。HSE的一系列建議被發表在《重大危險區土地利用規劃和社會風險控制建議》的標題下,2008年12月最終報告的發表使調查達到了高潮。
2006年:鐵路安全責任從HSE轉移到鐵路監管辦公室
HSE在1990年鐵路監管局從運輸部轉移過來後就承擔了鐵路安全的責任。這一移交是由於對該監管局沒有充分保護乘客和不使用現代風險評估技術的公眾批評的結果。在1993至1996年期間,英國鐵路被私有化,有超過100家公司進入鐵路行業。這導致鐵路安全文化和風險管理髮生重大變化。HSE引入了一個新的監管框架來管理這些變化,該框架的關鍵要素包括新的安全包和許可制度。2006年4月1日鐵路安全轉移給了鐵路和公路辦公室(ORR)。有關HSE在規範鐵路行業健康和安全方面的作用的更多信息,可以在《再見火車》中找到。
2006年:啟動工作場所健康連接活動
工作場所健康連接活動(Workplace Health Connect)作為一個為期兩年的試點項目於2006年2月啟動,為工作場所的健康、安全以及工作問題提供建議。試點項目給出的建議是免費的、保密的和實用的,針對的是英格蘭和威爾士的中小型企業(即5到250名工人)。工作場所連接活動由HSE管理、資助和質量控制,但獨立運行。它引入了一個諮詢熱線(Adviceline),一個解決問題的訪問服務和一個本地受核准專家的推薦系統,在適當的時候可推薦。試點項目於2008年2月結束。
2006年:雷德格雷夫場(Redgrave Court)新總部正式開業
位於默西塞德郡的布特爾(Bootle, Merseyside)的HSE新總部大樓——雷德格雷夫場(Redgrave Court),於2006年7月19日由約克公爵正式剪綵開業。雷德格雷夫場(Redgrave Court)為之前佔據6棟獨立建築的員工和承包商提供了一個中心基地。它使工作人員能夠採用新的和更有效的工作方式,以便更好地利用資源,並為高級管理人員提供更多的訪問。所有HSE辦公室的地圖可在HSE網站上找到。
2007年:HSE承接冒險活動許可權力(AALA)的責任
冒險活動許可權力(AALA)於1996年設立,並於2007年成為HSE的責任。AALA在《2004年冒險活動許可條例》(AALR)範圍內,控制為年輕人提供冒險活動的許可制度。HSE的現場操作和政策小組與該領域的組織合作,提供指導、建議和支持,並改善健康和安全。更多關於AALA工作的信息可以通過AALA網頁獲得。
2007年:《建設(設計和管理)條例(CDM 2007)》(S.I. 2007/ 320)
2007年的《建設(設計和管理)條例》(CDM 2007)合併了2004年的CDM條例和1996年的《建設(健康、安全與福利)條例》,逾期成為一項監管方案,旨在緩解以前複雜的、有時是官僚主義的做法。CDM的目的是為了減少對建造、使用、維護和拆除建築物的工人造成傷害的風險。從設計理念開始有效地規劃和管理施工項目,是法規的核心。目的是為了將健康和安全考慮作為項目開發的正常部分,而不是事後的或附加的想法。了解更多有關CDM條例的內容可訪問鏈接。
2007年:比爾·卡拉漢(Bill Callaghan)因其對健康和安全的服務而被封為爵士
比爾·卡拉漢於1999年10月1日出任健康與安全委員會主席。在比爾?卡拉漢(Bill Callaghan)的HSC和HSE職業生涯中,他倡導的明智的風險信息,在確保工作場所的健康和安全風險得到適當控制方面發揮了主導作用,並在制定2010年HSC / HSE戰略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2007年,比爾·卡拉漢因其對健康和安全的服務而被封為爵士。他於2007年9月27日離任HSE主席,由朱迪思?海克特(Judith e . Hackitt)CBE繼任。
2007年:朱迪思·海克特(Judith Hackitt)任健康與安全委員會新主席
朱迪思·海克特於2007年10月1日被任命為健康與安全委員會(HSC)主席,開始了她的五年任期。在此前的2002年至2005年期間,她曾擔任HSC專員,並擔任歐洲化學工業理事會(European Chemical Industry Council)歐洲化學項目主任。
2007年:HSE承擔核安全辦公室(OCNS)和英國保安辦公室(UKSO)的安全活動責任
2007年4月1日,民用核安全辦公室(OCNS)的安全活動移交給了健康和安全執行局。這是2005年漢普頓報告提出的建議的結果。這意味著HSE的核理事會成為與核安全、安保和保衛有關的業務事項的單一接觸點。你可以從HSE的核理事會網頁找到更多關於OCNS的工作信息。
2007年:歐盟法規《化學品的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REACH)在英國和整個歐洲生效
《化學品的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REACH)於2007年6月1日生效,以單一系統取代了若干法規和歐洲指令。REACH的主要要求之一是化學口進口商或製造商向歐洲化學品機構進行登記。這樣做的目的是確保製造商和進口商了解和管理與化學品有關的風險,從而確保人類的健康和環境得到保護。REACH還允許物質在歐盟市場自由流動,並允許歐洲化學工業的自由競爭和創新。
2008年:HSC/HSE合併成為一個組織
健康與安全委員會(HSC)和健康與安全執行局(HSE)決定合併他們的權力和職能,成為一個名為「健康與安全局」的新統一機構。這次合併是在2006年的一項磋商後進行的,該活動列出了合併的好處。欲了解更多信息,請閱讀《HSC /E合併執法聲明》。
2008年:頒布《健康與安全(罪行)法》
《2008年健康與安全(罪行)法》於2009年1月16日生效。根據該法的規定,觸犯法律的罪犯將受到更高的罰款和更長的刑期。這一法案使監禁成為低級和高等法院判處更多健康和安全罪行的一種選擇。它也允許某些過去只能在低級法院審判的罪行能夠在高等法院審判。該法案的最主要變化是將下級法院對大多數健康和安全罪行的最大可能罰款提高到了£20000。
2008年:農藥安全監管處被轉移到HSE
農藥安全監管處(PSD)於2008年4月1日從環境、食品和農村事務部(Defra)轉移至HSE,遵循2005年漢普頓監管機構評估建議。這一轉移可使PSD和HSE共同探討有關化學品、殺蟲劑、洗滌劑和生物製品的監管科學和政策方面的利益聯合領域。PSD在HSE中保留了一個獨特的身份,並繼續擁有由Defra制定的政策。更多資料可在PSD網站上查閱。
2009年:授予Capita 10年「燃氣安全註冊」合同
一項新的燃氣工程師註冊計劃於2009年4月1日啟動。該方案被稱為「燃氣安全註冊」,並由Capita Group Plc在10年的合同下進行管理。在燃氣安全註冊方面,Capita公司已作出承諾,通過提高消費者對國內燃氣風險的認識,增加公眾對註冊燃氣工程師和公共煤氣工作安全性的信心,以改善燃氣安全。燃氣工程師也將受益於燃氣安全註冊,因為他們將有更靈活的支付和註冊選擇。相關行政負擔也將減少。
2009年:更換「健康與安全法海報」——服務10年之後!
《健康與安全法海報》的新版本於2009年4月6日發布。海報中列出了與工作場所的健康和安全有關的基本要點,並概述了僱主和員工必須遵守的法律。健康和安全海報必須在所有工作場所張貼,如果這是不可能的,每個僱員必須得到一份傳單版本。有關如何索取海報或傳單的資料可在HSE網站上查閱。
2009年:HSE啟動英國健康和安全新戰略
HSE的新戰略於2009年啟動,其目標是2008年新成立的董事會,以發展一種改善健康和安全績效的新勢頭。「這其中的一個關鍵因素是,英國的患病和受傷的綜合比率與2004年的情況一樣。」董事會希望以現有的優勢為基礎,開發新的方法來與員工合作,並應對健康和安全方面的持續挑戰。該戰略解釋說,每個人都可以在改善工作場所的健康和安全方面發揮作用,但必須有強有力的領導和承諾推動這一進程。培訓被描述為改進過程的關鍵組成部分。該戰略還加強了HSE在檢查和執法過程中的作用,以及監控危險行業以防範可能發生的災難。
2010年:啟動健康安全保證論壇
健康和安全保證論壇(Health and Safety Pledge Forum)於2010年2月24日啟動,作為HSE 2009年戰略的一部分,英國的健康和安全是解決方案的一部分。該策略鼓勵各機構簽署HSE安全保證,以表明他們對工作場所健康和安全的承諾。HSE迫切希望那些簽署承諾的人,共同分享改善健康和安全的想法,或與HSE合作進行風險管理的合作項目。保證論壇通過允許保證簽名者分享想法和最佳實踐並提出問題來幫助這個過程。它還包含了一系列的信息,包括:工人保護;缺勤管理;節省徵聘和保險費用;提高生產力;信譽管理;為中小企業和大型企業提供案例研究。
2010年:HSE引入新的安全警報
2010年,HSE修訂了其安全公告系統,以改進其警告行業有關可能造成傷害的物質、設備、程序和過程問題的方式。簡報中所載的資料來自一系列資料,包括視察、研究、調查、工業和歐盟委員會的建議。有三種類型的公告:即時和重要警報;注意——不要求立即採取行動,但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其它信息——需要與廣泛的受眾或特定的行業或部門分享的信息。安全公告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簡訊或RSS接收,也可以在HSE網站上獲得。為了檢查您的安全通訊的標題,並登記為您的利益,請訪問健康和安全公告註冊頁面。
2010年:《工作場所人工光輻射控制條例》(S.I.2010/1140)
2010年《工作場所人工光輻射控制條例》旨在保護工人免受與暴露於危險的人造光輻射(AOR)危險源相關的健康風險。這些規定要求僱主必須讓員工了解AOR對皮膚或眼睛的不良健康影響的風險。這個評估應該包括測量或計算員工所暴露的輻射水平。它還必須評估暴露的水平、波長和持續時間。僱主需要減少或消除在可行情況下的風險敞口,為僱員提供適當的信息和培訓,並確保受影響的員工接受健康監測並接受體檢。HSE為僱主提供了「2010年工作條例(AOR)的人工光學輻射控制指南」,以供那些希望了解更多有關他們在條例下的責任的僱主。
2010年:楊勛爵發表對健康與安全的評估:「常識-共同安全」
楊勛爵的報告於2010年10月15日發表,並提出了一系列建議,以改善英國的健康和安全狀況,並評估當今的「薪酬文化」。由英國首相戴維?卡梅倫(David Cameron)委託進行的這項審查,比HSE的職責範圍更廣,但HSE對楊勛爵的審查表示歡迎,並繼續提供信息,並在適當情況下參與改進。為此,HSE與許多機構合作,發展職業安全顧問註冊(OSCR)。這將在2011年1月上線。HSE還為辦公室、商店、教室和慈善商店製作了一系列風險評估工具。
2011年:職業安全顧問註冊庫(OSHCR)
職業安全顧問註冊庫(OSHCR)提供了一種來源,用於鑒定合格的顧問,以提供健康和安全方面的一般建議,幫助英國企業管理工作場所的風險。雖然許多公司會對自己的工作場所風險評估和實施適當的健康和安全措施有信心,但那些需要額外幫助的人可以求助於OSHCR。在OSHCR中列出的顧問由參與OSHCR計劃的主要職業健康和安全組織認可。OSHCR可以通過關鍵字、行業、主題、縣或提供免費信息來搜索顧問。
2011年:4月1日啟動核監管辦公室(ONR)
2011年4月1日,核監管辦公室(ONR)成立,作為衛生和安全執行局的一個機構。ONR的目標是鞏固HSE的核指揮部的職能,包括核設施檢查機構、民用核安全辦公室和英國保障辦公室,以及運輸署放射性物質運輸司。ONR負責保護人們免受核工業固有的危害。它通過執行相關立法,並鼓勵核工業發展為典範的健康和安全文化來實現這一目標。ONR利用HSE和諮詢師的專業建議,開展核安全研究計劃,以幫助其進行檢查和評估工作。它還為各種國際能源組織以及一系列國家的核監管機構提供專家援助。
2011年:HSL慶祝百年誕辰
健康與安全實驗室(HSL)今年慶祝了百年誕辰。HSL是一個領先的科學健康和安全研究組織,專門從事與工作相關的活動。它位於Buxton,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11年由政府資助的旨在調查煤礦爆炸的倡議。10年以後,礦山安全研究委員會成立,其工作在Buxton和Sheffield進行。在接下來的幾年裡,Buxton站點成為了爆炸和火焰實驗室,而設菲爾德的網站則專註於安全工程。位於倫敦北部的職業醫學和衛生實驗室在1966年加入了現有的研究小組。1995年,三個實驗室聯合組成了HSL,作為HSE的一個機構。HSL於2004年遷至Buxton。
2011年:發表《羅夫斯特德(L?fstedt)報告》
萊格·羅夫斯特德教授的報告:《為所有人的健康和安全呼籲:一份獨立的健康和安全立法審查》於2011年11月發表。這份報告是由就業部長克里斯·格雷林(Chris Grayling)委託進行的,這是英國政府改革英國健康與安全體系計劃的一部分。該報告考慮了如何將健康和安全立法合併、簡化或減少,從而減輕英國企業的負擔。與此同時,這也表明了在工作場所改善健康和安全方面的進展可以繼續下去。該報告考慮了僱主和僱員組織、政府機構、學者和專業健康與安全組織的意見。
2012年:啟動實施《石棉控制條例》(S.I. 2012/ 632)
《石棉控制條例》於2012年4月生效,並更新了原先的石棉條例,以考慮到在歐盟委員會的觀點中,英國並沒有完全執行歐盟指示2009 /148/ EC中規定的石棉暴露於石棉的指示。新規定帶來的變化相當小,主要影響到一些非許可工作,包括醫療監督、記錄保存和工作通知。
2012年:10月1日啟動實施《健康與安全乾預費用條例》(FFI)
HSE的新成本回收計劃——被稱為《干預費用》(FFI)——於2012年10月1日生效。FFI是在2012年的《健康和安全(費用)條例》下管理的,用於恢復HSE對違反健康和安全法律的人的費用。以這種方式補償的費用是檢查、調查和採取執法行動的費用。FFI的目的是確保那些違反健康和安全法的公司很快就能把事情辦好。它還將打擊那些試圖通過無視健康和安全法規、讓人們處於危險之中而試圖打壓競爭對手的公司。有關FFI的更多信息可用於干預(FFI)網頁。
2013年:頒布《健康和安全(衛生保健尖銳儀器)條例》(S.I.2013/645 )
2013年5月11日生效的《健康和安全(衛生保健尖銳儀器)條例》規定,僱主必須確保在醫療保健中使用的針頭和其他「利器」的風險得到有效控制。《條例》規定,衛生保健僱主和承包商必須為安全使用和處置利器提供適當的安排,並培訓工人了解風險。此外,該條例要求僱主和接觸者調查涉及sharps的任何與工作相關的事件,並採取適當的行動。
2013年:頒布《健康及安全(撤銷、廢除及修訂雜項)條例》
《2013年健康及安全(撤銷、廢除及修訂雜項)條例》(2013 / 448) 於2013年4月6日起生效。這些條例旨在廢除一系列的重複和/或過時的立法,包括一項法令和十二項法定文書。
HSE已將這些規定作為確保僱主能夠迅速理解其職責的一部分,以確保僱主為員工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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