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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地方古代女子誰最不願去,萬一去了,出來之後多數都上吊自盡而死

監獄自從有了朝代就為統治階級服務,它也是國家的暴力機器之一,在中國,監獄是犯罪的代名詞,古代也相應設置有女子監獄,女人一旦進了女子監獄就是女子墮落的象徵,被投入監獄的女人會受到非人待遇。

原始社會人類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由於生產力水平低下,人民的生存很難得以保障。由於不存在國家組織形式,人民之間的衝突以習慣、血腥復仇的方式得以解決。伴隨著階級的產生,出現了國家組織形式。國家的意志體現出來這就是法律。違法者視為犯罪,對犯罪者要進行懲罰,由此出現了刑罰和監獄。

歷史上第一個朝代夏朝建立後,出現了最早的監獄,使用之初,是來關押戰敗的俘虜。春秋戰國時期,國家法律嚴刑,只要觸碰統治階級的底線就是犯罪,就要被押入監獄。到了漢朝,監獄的使用也越加頻繁。

最早的監獄只設置了男子監獄,女子監獄的產生是國家強盛人口不斷增多後,國家把土地據為己有,失去土地人們當時稱作流民,流民有男有女,這些流民犯罪後。男人被投入男監牢,畢竟男女有別,男人和女人不能關在一起,女子監獄也就相應產生了

古代女子沒有任何的地位和權力,和現在社會是無法相比的,只要成為女囚犯,進了女子監獄,就是生不如死,死路一條。

古代有書記載,一旦成為女犯後,所受的屈辱和折磨比男人多很多,也有不少的史學家曾總結出宋朝以後女犯人曾受到不成文虐待的規定,這個規定就是女犯人在被審前先進行杖責,不管這個女子有沒有罪,都要接受這樣懲罰,受盡屈辱。

正是這樣的不成文規定才讓那些無賴有機可乘,盡幹些不好的勾當,進行構陷。明朝的時候如果鄰里鄉親有一些矛盾,他們就會找到對方的弱點,甚至指控對方家中女人有姦情,然後給官府一定的好處,讓官府仗責此女子,而原告的那一方也會在那天叫齊自己的朋友和親人一起到公堂去看打。可想當時很多女性即使是很小的罪名,只要進入到監獄那怕服刑一天,最終她們的結局就是用一條白綾結束生命。

這究竟是為什麼?當時的法律真的那麼嚴刑嗎?記載說古代有十大酷刑,比如在電視劇上看到老虎凳,潑辣椒油,夾板夾手指等等,不管是否對女犯進行了刑罰,女性受刑法不僅是肉體上的痛苦,主要是精神上的非人折磨。

在古代有的衙役甚至在沒有升堂前就利用自己的一點權力把被告的女子脫褲示眾,然後被拉到門前的大街上。古代女子怎麼可能受得了這樣的羞辱,大部分女子從衙門回家後都選擇了自盡。還有一個落後的慣例就是被告的女子在過堂的時候必須光著腳。女犯人沒有過堂的時候,先是戴著刑具暫且關押,而原告趁著這個時候就讓街上那些不三不四的人隨意欺侮這個女犯人,縣官一天不升堂,這種現象將會一直持續。抗倭英雄胡宗憲的妻子和兒女就受到過此般羞辱,婦女們忍受不了這種侮辱往往選擇當場自盡。

這不算什麼,在宋代,女子沒有了貞潔,還不如早早自裁,免去別人的指指點點。清朝的時候,剛來的女犯人,會被餓上好幾頓,晚上不讓她們睡覺。至於讓她們看廁所,把他們綁在門板上,不讓他們動。

如今隨著社會的發展,男女平等,女性的社會地位也在不斷提高,女子在監獄裡也再不會被人侮辱。女子監獄成為了犯法女性改造、重新做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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