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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輩子很短,找個能給你剝蝦的人在一起

不分手的戀愛

 好安靜

汪蘇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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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里看到這麼一句話:一輩子很短,兩個人在一起合不合適,說什麼必須都要名牌大學畢業,都有獨立且理性的思想,人生路很長,找個能陪你吃吃喝喝,志同道合的又寵你的就真得夠了。

愛情是由荷爾蒙開始的,日後的情感維繫是要靠兩人的努力的,到底怎樣才是戀人之間最美好的狀態呢?

知乎網友古青答道: 之前有一次和他逛街累了去吃飯,本以為是個普通餐廳,結果坐下來一看菜單,彼此都從對方臉上看到了慘白的神色:太特么的貴了!服務員一來,我就機智的問他:你不是說還有個什麼什麼事嗎,我們辦完事再來吃飯吧。 他心領神會,說哦哦,那我們趕緊去吧。

倆人逃出來的時候,同時哈哈大笑,互相取笑對方是屌絲。沒有尷尬沒有沮喪,沒有打腫臉充胖子也沒什麼面子不面子,我知道你你也知道我。所以我覺得一段好的戀情,能讓人自在的面對自己,也能坦然的接受對方。

這世上多了一個你可以和他分享一切的人,而不是多了一份令人疲憊的關係。

很多人即使戀愛的時候還是無法放下心房,男生大多怕自己沒面子,比如在各種中外情人節甚至六一節都提前上網求助,「××節送女友什麼好?」

然後約著女友浪漫的在街上遊走,好不幸福,即使面臨網友古青的情況也會硬著頭皮上。

女孩兒肯定會對他好感大增,更加給予信賴。大多數的時候這也就是事件的轉折點了。

兩人關係開始走下坡路,不定什麼時候男人就會不告而別,留著你一個人覺得他為我花錢證明他在乎我啊,又怎會離開我?

不是說這樣的男人不好,而是如果他真的信任你,要把心掏給你,自然會和你分享和分擔。

因此女生別要,自己能花的起的自己滿足自己,別總指望著男人給你掏錢,幫你改變命運。

那樣的男人不一定是白馬王子,很有可能是看了賬單再也不敢約你的逃兵,而最後受傷害的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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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位網友驕傲的鹹魚:記錄自己和男友的小日常,說真的我被感動到了。

在我還沒洗腳的時候不嫌我腳有味道,認真給我剪腳趾甲的時候,我感覺他超帥的。

我去見他,他為了能跟我相處的時間多一點,中午一個半小時都沒有休息直接從早上五點工作到三點半提前下班,雖然後來一起吃了個飯後他困得累得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但我還是感到很暖心。

因為趕地鐵不小心從台階上滑下去,他不顧路人眼光就脫下鞋子給我揉腳。

早上用溫水泡蜂蜜給我喝。

一年都不會做一次飯的人,基本都吃他嫂子和媽媽做的飯的人,在我去他家第一次跟他獨處的時候會給我做早餐,晚上也給我炒菜吃。

他最愛吃老乾媽裡面的雞肉,但是每一次他都會把雞肉夾給我吃。

下雨時傘會朝我這邊傾斜。

一輛車開過揚起了灰,他用手擋在我鼻子面前。

他打遊戲時,我說我渴了他會立馬去給我接水,每一次都是。

用我喜歡的姿勢牽手,每晚睡覺都會抱著我。

手不小心被刀切了一下,他看到出血了立馬緊張地放到他嘴邊吸了吸(尼瑪,雖然吸了後血流得更歡了)

這些生活瑣事聽起來有些鼾甜,但這樣的行動派比那些天天嘴裡說著愛你,卻不願為你分擔一點的媽寶不知道好過幾條大街去了。

這些都是些再細微不過的生活小事,說真的我很羨慕她,她和她男友的生活細節讓我想起了中旬的父母,兩人每天罵罵咧咧,嫌棄來嫌棄去的,卻還是相互依偎相互等待。

從我記事以來,我媽最愛做的事兒就是在我爸不在的時候吐槽他,從里吐槽到外,再吐槽回里。

我聽的煩了就來一句,你嫌棄他就離婚得了,她氣勢一下子變軟,說:「你爸雖然老不幹活,但他脾氣比起××家老公還是好的,凡事都要兩面看嘛!」

多少年來,我一面聽著老媽的吐槽聲,一面在半夜醒來還看到老媽那個家的卧室燈亮著微光,等待深夜出差回到家的老爸。

愛情不會一直激情不斷,它終究會轉化成親情,來鞏固兩人之間的關係。儘管可惜,但還是要無奈地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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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美好的愛情來自於兩人真情的付出,就像我們父母那個年代,愛情是樸實的,而現在我們更多的是把物質放在第一位,考慮的更多的是他能否用錢對我「好」。

並不是錢不重要,而是它沒那麼重要,也許你一直在為他找理由,他太忙、對身邊人太好、太粗心、太直男。

別再為他找理由了,你心裡早就明白他是怎麼想的,為什麼有功夫對別人獻殷勤就一分鐘都抽不出時間給你,為什麼總以工作忙為由不來送你,說到底都是不夠重視,他不值得你在他身上浪費時間,每個人都值得更好的。

愛你的人不會因為你做了什麼無所謂的小事就離開你,借口離開你的一切都是蓄意而為。

有一種愛,沒來由的讓人暖心。

真正長久的愛不是什麼驚天動地,而是就這樣由一點一滴的普通日常組成的。

知乎網友EVADUN 分享自己最戀愛的時刻,這樣回答:

長期異地,國慶短暫相聚五天,他走的那天晚上我急性胃腸炎,半夜兩點去醫院輸了12小時液。

孤獨和難受無以言表,兩天滴飯未進,又一個下午一個人輸液後,昏昏沉沉的拿開按住針眼的手準備穿鞋,抬頭看到他出現在門口,那一刻整個世界都溫暖了,他來到我面前的困難不止是1500多km的距離,我獃獃看著他,什麼都說不出來,就像看著一個觸手可及的夢,這個畫面無論何時想起,都讓我感動。

雖然他兩天後又再次離開了我。

相比起所謂的「地下戀」,我更喜歡那種波瀾壯闊轟轟烈烈的愛情,我想讓全世界知道,我和他彼此相愛,即便時刻散發出「討人厭」的酸臭味。

那種海平線以下的愛情,時不時露出水面上來,我會懷疑自己是否真的擁有它,它反而會成為折磨我的那顆定時炸彈。

所以我羨慕那些秀恩愛的情侶,打心底里為他們感到高興。

他們偶爾曬一些戀愛的聊天記錄,分享一些情侶照,為對方買幾件情侶裝,戀愛中瑣碎細小的事情很多,正是他們拼拼湊湊,成了愛情的模樣。

就像王小波寫給李銀河那樣:「我們是兩個在宇宙里遊盪的靈魂,我們不願孤獨,走到一起來,別人與我們無關。我把我的整個靈魂都給你,連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氣,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種壞毛病。他真討厭,只有一點好,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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