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實名舉報遼陽縣三鑫礦業有限公司偷稅漏稅污染環境

實名舉報遼陽縣三鑫礦業有限公司偷稅漏稅污染環境

實名舉報遼陽縣三鑫礦業有限公司偷稅、漏稅、污染環境

涉黑經營、官商勾結、公職人員充當其保護傘的違法事實

舉報人:謝士茹,男,(身份證號碼:211005195203183017 手機號;18241909006)漢族,住遼陽市弓長嶺區河南路7組28-6-6號。

被舉報人:翁世喜 原遼陽縣三鑫礦業有限公司實際控股人(為逃避被追責,多次更改法人)

張 敏 遼寧省檢察院瀆職局原副局長(翁世喜司機的妹妹、保護傘)

武偉哲 原瀋陽市皇姑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翁世喜合資參股人、保護傘)

事實與理由:

本人原為遼陽市弓長嶺區人大代表,遼陽市弓長嶺源瑞選廠法人,因經營需要與被舉報人翁世喜合作收購、購買了礦山(遼陽縣三鑫礦業有限公司)並一起合夥投資(有法院確認的各種投入支出收據、票據為證)經營,對公司的經營過程中的偷逃稅款、污染環境、涉黑經營及其幕後充當其保護傘的公職人員的包庇、濫用職權、違規參股等違法事實有充分的證據材料,舉報人身為人大代表多年,憑藉多年的社會責任,憑藉對被舉報人的各種違法事實的了解及對其憎恨、厭惡,憑藉對國家掃黑除惡、打擊腐敗政策的堅定信任與擁護,冒著被再次被打擊報復的危險實名舉報其罪惡種種罪行,其罪惡事實具體如下:

一、權錢交易、官商勾結、搶奪股份、濫用職權、違法辦案。

1、舉報人與翁世喜合作經營礦山(後來的遼陽縣三鑫礦業有限公司)盈利後,翁世喜便為了獨佔企業股份的目的,私自註冊了三鑫礦業有限公司想以此重新確立股權從而達到獨佔股份的目的,舉報人便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利,在法定確權50%後,翁世喜便利用被舉報人張敏的權利、金錢鋪路、暗中操作:1、張敏同其丈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一處長)通過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武副院長(原武副院長)找到民二庭庭長劉峰,讓劉峰判我無股權,劉峰沒同意又迫於領導壓力,將案件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第二次發回置遼陽縣法院重審。

2、發回重審的過程中,張敏的丈夫把此案調到省里扣壓了三個月,(此案被調到省里在中級法院可以查到),三個月以後沒有理由又給送回中級法院。

3、案子發回重審到遼陽縣法院趙峰審理,張敏打電話指示趙峰按我沒有任何股權的結論作出判決。趙峰沒有同意,並將此事上報到遼陽縣法院院長,後院長溝通省檢察院(此事有遼陽縣法院上報的通報備查)。

在此過程中不難看出權利的影子、金錢的力量,使得我一個六旬的人變成七旬的老人,在長達11年審判過程中,每次的判決結果都不相同,是什麼樣的利益關係讓他們勾結在了一起,權利和金錢干預的司法是多麼的可怕。

二、武偉哲充當翁世喜保護傘、迫害舉報人、違規參股。

1、武偉哲利用職務之便將瀋陽市皇姑區公安分局保安大隊的牌子設立在遼陽縣三鑫礦業有限公司(後被當地公安機關依法沒收、摘牌),保安大隊不在那辦公、工作範圍不在當地,掛牌的審批程序何在?

2、武偉哲於2007年9月13日向翁世喜轉款200萬元,(有銀行轉賬單為證)號稱作為遼陽縣三鑫礦業有限公司的股東投入款。作為國家公職人員,這筆來源不明巨款從何而來、作為國家公職人員明令不允許從事商業服務,其置法紀於不顧,明顯違反黨紀。

3、武偉哲指使瀋陽市北站分局副局長顏青於2011年3月25日對我以敲詐勒索罪名進行非法審訊1天,相差4個月後2011年7月29日又一次以同樣理由刑拘7天,且對我進行刑訊逼供,(當時我是人大代表,其到異地辦案,通過當地人大罷免我人大代表資格,至今沒有給我恢復人大代表資格)後顏青在打我時自我陳述是受武偉哲指派對我進行毆打,讓我放棄股權之爭。同時該刑拘至今沒有定論,無任何書面決定判處我有罪還是無罪,另經過我出獄以後到北站分局調查,顏青是受武偉哲的指派及翁世喜給他送了10萬元錢才對我大打出手,由於對我的案子他沒有證據,處理不了我,翁世喜找顏青副局長要錢,顏青副局長把這10萬元錢上繳到公安局紀檢委,可到公安局紀檢委調查。

三:翁世喜集團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禍國殃民、危害一方。

1、在2009年我實名舉報三鑫礦業偷稅漏稅後,翁世喜找縣國稅局領導,該領導找到了我,不讓我繼續往下告,事後讓翁世喜交了少量的稅金就不了了之了,並沒有如實的查他偷稅漏稅之事。希望有關領導如實查查他到底偷稅、漏稅多少。他已經贏利10多個億。

2.多年來翁世喜利用黑社會多次威脅舉報人的人身安全,並不時的有陌生人在我家的房前屋後出現,使我不敢正常回家,每天都生活在恐懼當中。2017年10月,翁世喜與我在遼陽縣河欄法庭開庭時,其帶領10多名打手在開庭前在法院大門口將我毆打,報警後至今無任何處理意見。

3、翁世喜實際控股的遼陽縣三鑫礦業因多危害鄉里,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給所在地的遼陽縣甜水鄉三道嶺村村民造成了極大的傷害。2012年8月4日該公司尾礦壩被衝垮,致使尾礦泥石流沖入百姓家(有事發地照片、村民證人、證言為證),翁世喜通過買通當地官員將此事壓下,而遼陽縣三鑫礦業和翁世喜均沒受到任何處分。

4、2017年,翁世喜把大量尾礦投放入老百姓的山林之中,當地百姓多次上訪無果。翁世喜多次糾集多名打手對百姓進行毆打、威脅和恐嚇,導致百姓被毆打住院(有事發當時報警記錄為證)。同年9月他又通過當地公安機關將百姓以妨礙生產的罪名抓起來,後以百姓屈辱的服軟才被釋放而結束。

綜上,被控告人的權錢交易、違法違紀犯罪事實給國家、給社會、給廣大受害人帶來極大的危害,懇請領導徹查此事,還法律、還社會、還所有受害人一份公道。

上述事實如有任何歪曲、捏造、誣告、陷害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舉報人:謝士茹

2018年4月13日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天龍社區 的精彩文章:

TAG:天龍社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