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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一機關工作人員網路傳播暴恐音頻被行拘 國家安全日這些你要知道!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一川 通訊員 沈豪傑

4月15日是國家安全日,河南省省會反恐辦組織鄭東新區分局民警走進轄區沁水灣居民社區,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活動,向社區群眾宣傳《反恐怖主義法》,普及反恐怖安全防範方面的知識,講解傳播暴恐音視頻的危害,提高社區居民反恐防恐意識。

·典型案例

河南省省會反恐辦公布三起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案例:

2017年5月15日,鄭州民警網上巡查發現,一男子利用網路傳播多部暴恐音視頻,內容為斬首等血腥場面。經查該男子為某客車廠工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經開公安分局對該男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2017年10月22日,鄭州民警網上巡查發現,一男子利用網路傳播多部暴恐音視頻。經查該男子為一營運車駕駛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桐柏路公安分局對該男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

2017年11月14日,鄭州民警網上巡查發現,一男子利用網路傳播多部暴恐音視頻,經查該男子為中牟縣某局機關工作人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中牟公安分局對該男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勿傳播暴恐音視頻

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傳播暴恐音視頻違法行為,鄭州市公安局2017年共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人,警告處罰74人。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一些年輕人出於好奇獵奇心理,觀看暴恐音視頻,並利用網路向他人傳播,不知道該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上網的網友面對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音視頻,應該拒絕觀看,拒絕傳播,拒絕持有。

相關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

參與下列活動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二)製作、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的;

(三)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四)為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實施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活動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來源:大河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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